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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
2021年12月21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冀检联字【2021】19号)。
针对河北自然资源领域部分执法权已下放乡镇和街道,《意见》规定:乡镇和街道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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