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一行业人才身价要涨了!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请攻略来了!
人工智能是一个新产业
在深圳一直没有合适的职称晋升渠道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技术交流和人才职业发展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首次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工作
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获批承接人工智能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
开!始!啦!
这意味着:深圳又一行业人才身价要涨了!
谁能评、怎么报!速看!!!
1. 申报时间
职称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4日。
1月24日24时前,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记录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
2. 申报资料提交及缴费
1月24日24时前,未提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的申报记录无法继续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
申报受理后,申报人须按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
3. 申报入口
职称申报统一在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申报
4. 申报对象:
① 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② 我市职称评审不与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挂钩,在我市就业 的港澳台和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在 我市直接申报职称评审。
③ 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除人才中介外)不一致,需要提供上传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其中:
Ø 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4〕223号)的规定。
Ø 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的规定。
备注:申报人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除人才中介外)不一致,需要提供上传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信息通信专业(下称“本专业”) 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 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专业分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 研发和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三个专业方向: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是从事通信网络、大中型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建设项目以及上述网络运行维护和管理任务等工程技术专 业,包括网络建设、维护、优化、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岗位 工作;
信息通信产品研发是从事信息通信系统和产品等研发、生产 等工程技术专业,包括信息通信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大数据、 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以及相关系统软、硬件产品开发 等技术工作;
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是提供信息化应用和业务支撑等技术性服务工作、从事单位信息通信网络、专业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维护等 工程技术专业,包括技术咨询服务、通信企业信息自动化、信息 化业务支撑系统、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网络终端服务和其它信 息通信相关技术工作。
以上专业方向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需 要进行合理调整。)
5. 受理地址
深圳湾科技生态园5A座12楼122室(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协会)
6. 受理咨询:
座机电话:0755-23065814
联系人:吕秘书长13392892810 王老师18037616156(微信同号)
QQ群:826851843
7. 评审条件:
执行《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3号)。
8. 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在申报评审时不要求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9.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27号)要求,申报2020年度职称评审只需提供2020年当年度(自2020年1月1日起)的继续教育材料。
10. 港澳台专业人才: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深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11. 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2020年度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37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等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人员界定、推荐、公示等工作,并落实后续政策待遇。
阅读原文:关于开展2020年度人工智能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23号)
附件2:2020年度深圳市职称评审答辩流程及须知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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