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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 | 市国资委住建局等四部门换将+张勇任广州市副市长+广东首个中医肿瘤医学中心落地深圳+深圳发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行政禁令

深圳梦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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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政人事

市国资委、市住建局等四部门“换将”


8月31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决定:

 

任命徐松明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任命韩立清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王勇健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刚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同时决定:免去张学凡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于宝明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据悉,张学凡已于今年7月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主持该局全面工作。

根据宝安日报8月12日的报道《发挥基层人大“标杆”作用,擦亮宝安人大工作品牌》,于宝明已任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新获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徐松明,男,汉族,1968年8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据最新一期政府公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7日研究决定:免去徐松明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韩立清,男,满族,1974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大鹏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自2021年7月起任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务管理局)党组书记,主持该局全面工作。
 
王勇健,男,汉族,1964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今年7月起,任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王刚,男,汉族,1965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此前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记者 / 郭保瑞 李璨 崔波)



张勇任广州市副市长

8月31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张勇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陈志英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勇简历

张勇,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山西临县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现任广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1991.09--1995.07  湖南大学土木系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学习

1995.07--2004.05  广东省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计划经营部负责人、经营科副科长(2000.08)(其间:2000.12-2003.10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习,获工程硕士学位)

2004.05--2006.04  广东省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副院长

2006.04--2008.10  广东省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更名)

2008.10--2010.02  广东省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2010.02--2011.12  广东省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院长

2011.12--2015.11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其间:2013.04--2014.03兼任宝安区松岗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

2015.11--2016.03  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副主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6.03--2017.09  广东省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2017.09--2017.10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办)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2017.10--2020.07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

2020.07--2020.08  广东省深圳市副市长人选

2020.08--2021.04  广东省深圳市副市长(其间:2020.10--2021.01参加中央党校2020年秋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1.04--2021.05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2021.05--2021.08  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前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2021.08--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广东首个中医肿瘤医学中心落地深圳


深圳市中医肿瘤医学中心正式成立。(央广网发 受访单位供图)

 

央广网深圳8月31日消息(记者于鑫淼)近日,广东省首家中医肿瘤医学中心——深圳市中医肿瘤医学中心正式成立。据了解,这是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田区委区政府、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四方共建,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开放性、综合性的中医肿瘤医学中心。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庆锋在致辞时表示,该中心是全国第一个融“医防康、产学研”为一体的中医肿瘤医学中心,将在提升广东省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做出深圳探索。


“希望深圳市中医肿瘤医学中心对标先进、瞄准一流,充分发挥周岱翰国医大师在全国中医肿瘤治疗的领军地位优势,积极推进肿瘤中心的架构建设、人才招引工作。紧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力争建成在国际上具有较强影响力、示范性和引领性的中医肿瘤医学中心。”徐庆锋说。


据了解,深圳市中医肿瘤中心依托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肿瘤科筹建,现有床位100张,规划建设300张,年门诊量预计3万多人次,现有专兼职医护人员60余名。


国医大师周岱翰表示,中医药在干预癌前病变、提高肿瘤患者生活质量、预防转移复发等方面有确切疗效。“相信深圳市中医肿瘤医学中心的成立,可以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上发挥独特优势,在提升深圳市乃至全国中医肿瘤预防、治疗、康复、科研、教学、产业转化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接下来,该中心将禀持中西医并重的发展理念,发挥中医药自身优势,打造中医肿瘤预防、中医肿瘤治疗、中医肿瘤康复、中医肿瘤基础研究、中医肿瘤创新中药研发、中医肿瘤国际会诊中心、岭南中医肿瘤学术流派传承基地等七个专业平台。


深圳发出全国首个知识产权行政禁令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以专业技术铸牢知识产权保护先锋盾


近期,为及时制止涉嫌侵权人持续实施专利侵权行为,防止侵害扩大,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深圳保护中心)接受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委托,就某企业产品是否涉嫌侵权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为龙岗监管局作出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决定书》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据悉,该行政禁令是深圳市施行《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来的重要举措,开创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河。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是为及时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造“人民满意”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量身打造”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措施。《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可以“先行发布禁令”。禁令将在实体争议获解之前,有效防止侵害行为继续,及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深圳保护中心积极融合协同各方资源,完善纠纷多元化解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协同联动,树立“早维权,快保护”样板。此次事件中,深圳保护中心接受案件委托后,第一时间组织维权专家分析案情,充分运用多元化技术对比机制,迅速初拟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为确保意见论证充分,深圳保护中心多个部门的专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技术专家组成专家合议组,讨论咨询意见,达成一致,形成结论。


近年来,深圳保护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持续完善协同保护平台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综合服务新形式。目前,已经与深圳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际仲裁院、海关、律师协会、公证协会、标准技术研究院、公标知识产权鉴定评估中心10家单位建立深度合作机制。二是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形式多样的纠纷化解机制。在深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2021年上半年,累计招募21家调解组织、210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案件330件,调撤率为40.3%。三是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致力打造技术支撑平台。2021年上半年,完成重大、疑难维权援助案件45件,为行政机关出具侵权判定咨询意见22件;同阿里巴巴集团和京东电商平台合作对接,为复杂电商侵权案件提高侵权判定咨询意见156件。



电动车室内充电开出首张“罚单”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从8月1日起施行,近日,南山警方在电动车消防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出了深圳首张行政“罚单”,给违规充电的电瓶车车主敲响警钟。

8月28日12时许,粤海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商铺开展排查工作时,当场发现在南山区南油B区某房间内,有一部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民警立即采取措施,调查相关情况。经现场了解,该电动自行车为杨某华(男,35岁)所有。8月29日,南山警方依照《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责令杨某华改正,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杨某华十分后悔,表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在室内充会电不会有任何影响,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绝不再违规充电。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查处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等违规行为,新出台的《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不得在住房、办公室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充电”。这一类的违法充电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造成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切忌将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电池放入室内或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进行充电。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龙威 唐婷)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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