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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点名!深圳2022年“一号工程”来了!200个清单曝光!

深圳梦 2022-06-24
 

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深圳等6个城市列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该《意见》,深圳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致力成为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最佳首选地。


5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黄祥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国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卓民、深圳海关副关长涂琳出席新闻发布会,对《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吴筠主持发布会。



深圳改革“一号工程”上新!


迭代升级 今年内落实首批200项改革任务


作为国内市场主体规模最大、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深圳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近年来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迭代推出了营商环境1.0至4.0系列改革政策,从先行先试到全面落地,改革举措在全市“遍地开花”,为经济发展带来了众多新变化。
 “《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介绍,此次《实施方案》开启了深圳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注重高标准落实,对照国家101项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落实举措,以先行示范的标准推进实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确保把国家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
王浚表示,在国家101项改革任务之外,《实施方案》还坚持结合深圳特色定位,注重创新性谋划。“针对我市企业反映强烈的诉求和期盼,聚焦强化要素新供给、对接国际新规则、培育优质新主体三大主攻方向,提出99项‘自选动作’改革任务,确保把深圳‘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落实到位。”

激发活力 市场主体“好进又好出”


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让投资创业热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记者了解到,此次《实施方案》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国伟介绍,在新一轮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中,让企业开办更省心,像“网购”一样方便,将开办企业涉及到的所有事项整合到一个平台,实现“一网申请,应办尽办,一日办结”。比如此次改革中,在“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上增加银行预开户和在线签订“三方协议”功能,打通银行、税务、社保和公积金管理系统。企业在设立环节可一并填报银行开户信息,设立成功后平台将把信息自动推送给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预开户,并共享至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扣缴、托收手续,无需企业多次提交材料。
“推进‘准入即准营’,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药品经营等30个领域率先试点,将多个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办、并联审批’。”李国伟表示,此次改革中,企业在退出渠道上更多元,将优化升级“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实现多部门注销业务“一次申请、联动注销”,让市场主体“好进又好出”。同时,进一步完善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主动清除“失联”“僵尸”市场主体,加快市场新陈代谢。率先建立企业破产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依法依规调整相关的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支持企业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多方保障 利民惠企政策精准直达


对城市来说,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实施方案》提出,在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
深圳海关副关长涂琳介绍,深圳是一座口岸城市、外贸强市。2021年深圳外贸进出口额历史性突破3.5万亿,出口实现29连冠,为深圳建设创新试点城市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深圳海关将切实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任务,助力深圳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对外开放。”她表示。
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涂琳表示,将加快“智慧海关”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应用力度,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实现了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原产地证书无纸化办理。今年一季度为企业“秒批”RCEP原产地证书3074份,货值6.8亿元,帮助企业充分享受RCEP政策红利。同时,基于5G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打造了“5G智能单兵设备”,辅助提升通关效率,该项目已被列入中国海关第一批“三智”国际合作示范项目。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卓民介绍,在优化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瞄准三个重点。一是发挥数据价值为城市发展赋能,积极探索政务数据在社会治理和商业场景应用,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创新成果;二是推进“政策补贴直通车”改革与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围绕教育、民政、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实现一批受益面广的补贴事项精准推送、主动兑现、免申即享,努力让利民惠企政策像快递一样精准直达;三是“i深圳”和“深i企”平台建设应用水平再上新台阶,将“i深圳”平台打造成城市移动服务总门户和“一网通办”主渠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健全的产权制度、交易制度,是企业赖以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制度基础。《实施方案》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将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黄祥钊介绍,近年来,深圳在制度供给、法治政府、企业合规、个人破产、公共和涉外法务等领域精准发力,取得积极成效。“深圳将推动出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细胞和基因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前海投资者保护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相关立法,为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提供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保障。”
黄祥钊表示,接下来,深圳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发布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没有依据或者设立依据与上位法冲突的罚款事项,让执法标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行政执法品质持续提升。“接下来深圳将持续推进破产制度改革,建设个人破产办理平台,推进个人破产事务‘一网通办’,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个人破产办理程序,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提供深圳经验”。
“《实施方案》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是与深圳改革实践基础、与‘双区’建设、‘双改’示范使命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改革举措的迭代升级。”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吴筠表示,其中最关键的是解决在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当中的堵点和各种阻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让资源跑得更快、更顺畅、更精准、更匹配,让市场主体更具活力、更有生长性、更有生命力、更为丰沛。
以下是发布会实录

《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时间:2022年5月7日下午3:00地点: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实录内容

主持人吴筠(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深圳市政府印发了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今天发布会的主题就是介绍《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并且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先生,
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黄祥钊先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国伟先生,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王卓民先生,
深圳海关副关长涂琳女士。
首先,有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浚先生介绍《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王浚: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作为国内市场主体规模最大、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深圳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近年来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迭代推出了营商环境1.0、2.0、3.0、4.0系列改革政策,努力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更有力的支撑。经过不懈努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实现了“四个提升”:一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市场主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国际规则与特区实践更好结合,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规范与改革创新更好结合,良法善治效能进一步提升;四是流程重塑与智慧赋能更好结合,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2019和2020年度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连续两年排名全国前列。今年一季度,全市市场主体累计达到385.4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219.5户,市场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深圳等6个城市列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支持试点城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进一步对标国际一流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近期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开启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
新一版营商环境改革着重突出“三个坚持”“三个注重”“三个落实到位”。一是坚持全面贯彻国家任务,注重高标准落实。对照国家101项改革任务逐项明确落实举措,以先行示范的标准推进实施,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确保把国家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二是坚持结合深圳特色定位,注重创新性谋划。在国家101项改革任务之外,针对我市企业反映强烈的诉求和期盼,聚焦强化要素新供给、对接国际新规则、培育优质新主体三大主攻方向,提出99项“自选动作”改革任务,确保把深圳“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放而有序、放管结合,注重平衡性推进。建立集底线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法治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于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以活力与秩序并重的良好环境提升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确保把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实施方案》从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政务环境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
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方面,我们聚焦服务市场主体由生到退的全生命周期,打通“准入”“准营”“运行”“退出”全链条,为企业“松绑”“解绊”。一是健全透明规范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围绕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等领域,提出了25项具体改革事项。其中在市场准入领域,今年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了深圳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试点在先进技术、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有序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投资信心和活力。二是强化企业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围绕创新产业空间供给模式、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劳动力要素保障制度、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领域,提出15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为解决土地成本高、供需对接不畅的问题,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按照“定制化设计+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模式,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满足企业用房需求,今年3月份,首个试点项目落地龙岗宝龙先进制造园区,建成后将提供约34万平方米的优质产业空间,接下来还将陆续在全市各区推广。三是打造健全完备创新产业生态。围绕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优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完善科研管理制度等领域,提出11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政策体系,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新商业模式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助力企业在新赛道上跑出加速度,打造深圳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四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围绕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多维度推进公平竞争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加大对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的清理力度,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使招投标运行更阳光、更透明。又如,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发布实施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防止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真正为企业撑起价值守护之伞。
在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和新型监管手段,营造尊重企业、尊重创业者和劳动者的良好氛围,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一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智慧监管机制。围绕守住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安全底线、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增强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效能等领域,提出21项具体改革事项。这中间包括,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没有危害后果的,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二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案件审理和仲裁服务效能等领域,提出14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评估与补偿救济协商办法,推动政府部门履行补偿救济责任。又如,定期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将危害群众利益和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在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方面,坚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引进来”“走出去”保驾护航,让企业能够更好分享开放成果和发展机遇。一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围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协同联动、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高标准建设深圳“单一窗口”、加快“智慧海关”建设、加强深圳—新加坡跨境贸易合作等领域,提出15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在现有组合港试点的基础上,推动沿珠江港口启动更多“大湾区组合港”,打造高效便捷的湾区海上物流大通道,全面提升深圳枢纽港国际竞争力。二是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更大力度引进国际人才、提升外籍人才服务水平等领域,提出11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建设高水平开放创新试验平台。围绕高标准对接国际通行制度规则、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安全有序流通、建设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等领域,提出9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扩大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创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为科创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提供便利。
在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方面,真正解决企业关注的“关键小事”,以更精准、更主动的服务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一是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便利度。围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企间协调联办、率先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等领域,提出17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二是提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围绕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等领域,提出33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三是构建精准主动的企业服务体系。围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机制等领域,提出15项具体改革事项。例如,建立健全一站式市场主体培育和服务平台“深i企”,实现“政策一站通、诉求一键提、业务一窗办、服务一网汇”。又如,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更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
《实施方案》是“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新发展机遇下营商环境改革的“任务书”,也是疫情背景下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加速器”。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有序高效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不断将营商环境改革向纵深推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撑企业、促发展,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深圳的硬核实力。我们将与广大市场主体一路同行,坚定发展信心,共担创新使命,共创美好未来!
谢谢大家!

吴筠:谢谢王浚副主任从市场化、法治化、开放度、提供便利等方面就建设营商环境创新城市做了非常详细的解读和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记者:我是深圳特区报的记者。这个问题请问一下发改委的王主任,《实施方案》作为深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5.0版政策,请问后续将采取哪些保障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落细?谢谢!
王浚: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实施方案》已经过市委市政府审议并正式印发实施,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五个“强化”抓好《实施方案》首批改革事项清单的落地实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已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专班。后续将进一步健全“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专班”的联动工作协调机制,按照“一个改革事项、一套操作规范、一个应用场景、一套监管措施”的要求,努力实现高标准谋划、高水平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是强化跟踪督导。我们将强化改革事项“清单化”“表格化”管理,逐项明确改革任务的阶段性任务节点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早见成效。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进度通报制度和全过程督查考核制度,对首批200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的跟踪督办和协调推进。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我们将充分发挥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咨询+监督”职能,邀请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及商会代表对创新试点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同时,通过“12345”营商环境专席、深i企、各大公众号等平台持续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研究提出更多暖企惠企改革举措,推动更多企业“问题清单”转化为试点“任务清单”。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我们将以本次新闻发布会为起点,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专项宣传,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解读创新试点政策和优秀经验做法,激发“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的澎湃力量,也请大家持续关注。同时,我们将开展系列专题宣讲培训,使各区、各部门尽快了解和掌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主要内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五是强化改革衔接。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国、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质量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优化提升;并针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短板弱项,以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谋划推出更多战略战役性改革,做到创新试点和营商环境评价“双促进、双提升”。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全市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为开展创新试点工作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谢谢!

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深圳卫视的记者。我们知道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最长久也最稳定的重要保障,请问一下司法局领导,在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在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将有哪些新的动作?谢谢!

黄祥钊: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法治起着引领、促进和保障的重大作用。深圳是民营经济发展高地,是创新创业热土,同时也是一座务实尚法之城。近年来,深圳市司法局主动担当作为,在制度供给、法治政府、企业合规、个人破产、公共和涉外法务等领域精准发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陆续推动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等营商环境法规以及一系列政府规章、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合规示范区,全面推进合规管理试点;在个人破产领域“破冰试水”,成立了国内首家破产事务管理机构,为面临破产的“诚实而不幸者”提供救济保障;在全国首发《民营企业法务指南》,率先上线运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自测系统”等,助力深圳建设成为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为全市逾380万商事主体发展切实提供全方位司法行政保障。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按照《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事项,全力以赴交出“满意答卷”,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
一是全力保障制度供给,提供法治保障。我们将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与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改革相衔接的法规、规章清理以及后续“立改废”工作;开发建设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智能查询平台并积极推广运用;推动出台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细胞和基因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前海投资者保护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的相关立法,为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提供最根本、最稳定、最长久的法治保障。
二是推进规范执法,使监管更加包容审慎。我们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发布机制,组织市直执法部门编制发布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依法、合理设置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使用条件;进一步规范罚款行为,全面清理没有依据或者设立依据与上位法冲突的罚款事项,让执法标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市行政执法品质持续提升。
三是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深圳先行先试个人破产制度已取得重大突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制度,健全个人破产信息公开平台,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个人破产信息;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建立破产事务管理署与人民法院、相关政府部门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破产信息实时共享;建设个人破产办理平台,推进个人破产事务“一网通办”,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个人破产办理程序,为全国破产制度改革提供深圳经验。
四是推进合规管理,促进示范引领。我们将尽快在全国率先出台城市合规建设指导性文件,为深圳企业合规建设制定行动纲领;推动出台深圳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地方标准,为企业合规管理提供标准化指引;打造企业合规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合规风险提示及预警发布机制,为企业提供合规预警、咨询等服务;加强合规师等合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深圳推行首席合规官制度,打造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深圳样本”。
五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保驾护航。我们将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率先探索开展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改革,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同时,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全力以赴把高端法律服务资源送到企业家门口,为企业提供“贴身式”精准法律服务;做强涉外法律服务,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法律协调服务中心,完善深港法律服务常态交流互鉴机制,加快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储备,构建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法律服务高地。谢谢大家!


记者:谢谢主持人,南方都市报记者提问。这个问题请问一下市政数局王局长,能否介绍一下深圳在提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建设智能化整体化数字政府方面的情况,以及后续有什么工作计划?

王卓民: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关心提问。近年来,我们大力对政务服务提档升级,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更加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创造出了多个“全国第一”,荣获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三连冠,全国营商环境评估政务服务一级指标两连冠等重大荣誉。一是着力打通数据壁垒。建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连通全市11个区和84个部门的数据资源,数据领域立法、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等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适用电子审批的业务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99.94%实现“最多跑一次”、91.74%实现“不见面审批”、89.44%实现“全流程网办”。三是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全国首创推出“秒批”“秒报”等政务服务新模式,以数据比对代替人工审批,以数据自动填充、电子材料自动推送让群众办事更简单,政务服务“免证办”全国领先。四是不断完善渠道建设。完善“窗口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实现100%覆盖。推进“掌上办”,“i深圳”APP提供服务数量实现城市级移动政务应用全国领先。建设“深i企”一站式掌上平台。优化“电话办”,12345服务热线将1号键设为营商环境专线。升级“自助办”,整合各类政务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全市政务自助服务“一机通办”。
今年,深圳印发实施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在优化政务服务领域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创新试点相关改革事项落地见效,加大政务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让政务服务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具体来说,主要瞄准三个重点。
第一个重点是发挥数据价值为城市发展赋能。我们将在《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框架下,不断建立健全政务数据配套制度,形成以目录为核心的政务数据管理体系。在市共享平台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市大数据平台,推动各单位依托市大数据平台获取数据,开展数据共享、治理、分析及融合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对接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跨部门有序共享和深化应用。加强政务数据向社会开放,积极探索政务数据在社会治理和商业场景应用,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开放共享应用创新成果,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
第二个重点是有序推进2项重点改革工作。一是推进“政策补贴直通车”改革。建设政策补贴直通车专区,支持利民惠企政策集中展示、补贴事项“一站式”办理,围绕教育、民政、社会保障等重大领域,实现一批受益面广的补贴事项精准推送、主动兑现、免申即享,努力让利民惠企政策像快递一样精准直达。二是开展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按照“规范统一、分批推进”的原则,采用“异地收件、属地受理”“辅助申报”“快递申报”等多种方式,打破事项办理地域、层级限制,让申请人可选择市、区、街道、社区任意一个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全市业务的申请或材料提交,推动政务服务与群众需求“零距离”对接,努力让市民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便捷,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第一批纳入通办事项占全市(含各区)事项的80%,后续还将继续拓展。
第三个重点是推进“i深圳”和“深i企”平台建设应用水平再上新台阶。将“i深圳”平台打造成城市移动服务总门户和“一网通办”主渠道。进一步提升服务完备度,深化业务融合,推进高频服务全场景全流程覆盖;提升智能化场景化服务水平,推进由“单个服务”向“场景服务”转变;提升市民参与度和用户粘性,建设用户积分和城市服务权益体系;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出“数字市民”计划,拓展“数字市民”应用场景,深化“无实体卡证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渠道便利度,建设各类“i深圳”小程序,满足市民轻量化、多样性需求;进一步提升协同建设水平,提升平台支撑能力,优化微服务架构,支持各级政府部门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依托“i深圳”平台自主建设、自主运营服务专区,积极开放平台数据和能力支撑,赋能建设单位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拓展“深i企”平台功能,完善涉企政策发布和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审批机制,汇聚涉企服务,打通各类涉企数据和要素资源,建成集公益性、功能性、市场性服务于一体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实现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谢谢大家!

记者:谢谢主持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湾区之声记者提问。请问市场监管局李局长,这几年深圳在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渠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想请问这次推出的实施方案,在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方面有哪些亮点?

李国伟: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市场监管局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一体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这一轮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中,围绕“健全透明规范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再推出13项改革措施,在做好国家“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又创新一批有深圳特色的“自选动作”,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
一是企业开办更省心。秉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将开办企业涉及到的所有事项整合到一个平台,实现“一网申请,应办尽办,一日办结”。譬如银行开户是企业经营的必备条件,开户后往往还要办理扣缴税费、社保费和托收公积金费用等手续。此次改革中,在平台上增加银行预开户和在线签订“三方协议”功能,打通银行、税务、社保和公积金管理系统,企业在设立环节可一并填报银行开户信息,设立成功后平台把信息自动推送给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预开户,并共享至税务、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扣缴、托收手续,无需企业多次提交材料。同时,新增“分时办理”功能,企业可以选择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一次性”办理所有业务,也可以选择“分时分步”办理各环节业务,并依托“深i企”平台,提供全天候、零等候的智能导办和在线答疑服务,让企业开办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是准营服务更便利。坚持推进“准入即准营”,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药品经营等30个领域率先试点,将多个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 “一次申办、并联审批”。积极探索高频许可证件“广深跨城互认”,例如,同一申请人在广州已经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的,在深圳申请相同许可证件,可简化办事程序,直接发放新的许可证。首创食品经营许可视频远程核查,相比实地核查方式,视频远程核查不受区域限制,实现足不出户,零接触办证。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我们实现视频远程核查,对我们的申办者也好、我们的核查者也好,都有很大的便利。
三是退出渠道更多元。持续营造“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优化升级“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实现多部门注销业务“一次申请、联动注销”,让市场主体“好进也好出”。进一步完善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主动清除“失联”“僵尸”市场主体,加快市场新陈代谢。率先建立企业破产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依法依规调整相关的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支持企业通过重整获得新生。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着眼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服务,努力为市场主体打造审批最简、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一流营商环境!谢谢!

记者:感谢主持人,我来自读特新闻网记者。这个问题主要想问一下深圳海关的涂关长,深圳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始终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门户。请问海关在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中,如何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谢谢!

涂琳: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深圳是一座口岸城市,也是一个外贸强市。据海关统计,2021年深圳外贸进出口额为3.5万亿,创了历史新高,出口实现了29连冠,展现了强大的韧劲。这得益于近年来深圳持续开展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这也为深圳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也要看到,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今年实现稳外贸目标需要更大努力、更多作为。深圳海关将把握“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切实落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助力深圳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对外开放。
在建设“智慧海关”方面,重点提升开放监管能力。我们加强科技创新应用,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全面实现了RCEP原产地证书无纸化办理。今年一季度为企业“秒批”RCEP原产地证书3074份,货值达6.8亿元,帮助企业充分享受了RCEP政策红利。同时,我们基于5G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打造了“5G智能单兵设备”,辅助提升通关效率,这个项目已经列入中国海关第一批“三智”国际合作示范项目。此外,深圳海关作为首个进驻“i深圳”的中直单位,开发了“i深关”移动APP,现已推出“通关流程查询”“公路舱单填报”“‘直装直提’申请”等144项服务,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更便利、更丰富的线上办事应用场景。
在打造“智能边境”方面,重点强化口岸协同治理。我们在“妈湾智慧港”试点海关与码头一体化联动,实现货物智能分流,有效压缩货物在码头的等待时间,这一举措将在深圳其他海运港口推广。同时,我们持续推动“大湾区组合港”拓点增量,依托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突破港口空间限制,实现城际港口间的物流协同、无缝衔接,现已辐射广州、珠海、中山、东莞、佛山、肇庆等多个城市。今年一季度“大湾区组合港”项目下进出口货物达5.4万标箱,同比增长近6倍。此外,我们积极支持深圳率先建设基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推动跨境贸易各主体的数据共享,打造跨境贸易生态服务体系。
在推进“智享联通”方面,重点创新跨境合作模式。我们以安全便利为目标,积极参与跨境执法合作。今年我们通过远程视频检查等措施,加强对境外输华农食产品安全的源头管控,已对柬埔寨、泰国等国相关企业开展了多次远程检查。接下来,我们将与德国、希腊等国有关机构在技贸规则、执法互认等领域开展合作。同时,我们还将聚焦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商品检验结果采信、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持续推进与香港相关机构的信息互换、执法互助、监管互认。
下一步,深圳海关将坚决落实中央“六稳”“六保”部署,充分发挥海关职能作用,助力深圳打造口岸营商环境新高地,千方百计促进深圳外贸保稳提质。谢谢。


吴筠:谢谢涂琳副关长的答问,海关在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方面是一个重要环节。也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时间关系,今天提问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深圳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是深圳改革的“一号工程”,这次深圳又被列入国家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城市之一。今天发布的《实施方案》,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就是与深圳改革实践基础、与“双区”建设“双改”示范使命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改革举措的迭代升级,也就是所说的推进营商环境建设5.0版本。其中最关键的还是解决在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当中的堵点和各种阻滞,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让资源跑得更快、更顺畅、更精准、更匹配,让市场主体更具活力、更有生长性、更有生命力、更为丰沛。希望广大媒体朋友、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朋友们持续地关注和参与到深圳的营商环境创新建设当中来,助力深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最佳首选地。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发布会图文实录将在深圳发布和深圳政府在线上发布,同时,在读特、壹深圳、i深圳等媒体平台上也有视频的回放,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各位发布人!

(内容来源:深圳发布)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府〔202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9日


  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深圳经济特区营商环境改革基础优势,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出发点,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衔接国际通行规则为重点,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率先构建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科学的立法执法监管机制、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效的政务服务供给机制,持续推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化提升,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二)工作目标。经过三到五年的试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在全球范围内高效配置高端资源要素能力显著增强,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符合国际惯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环境进一步形成,推出一批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创新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成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城市典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透明规范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完善市场主体救助机制,释放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建立清单实施工作机制,在先进技术、金融投资、医疗健康、教育文化、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有序放宽准入限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测、排查、清理。(市发展改革委)


2.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迭代优化“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功能,提高开办企业全天候、零等候智能导办服务水平,全面实行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一日办结、分时办理”。推进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多部门信息同步变更。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积极开展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提升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率先探索律师事务所名称核准改革试点,缩短核名业务办理时限。(市司法局)


3.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照多址、一市一照”,允许市内经营的企业分支机构将其经营场所登记在隶属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无需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试行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强化事后核查和监管。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市交通运输局)


4.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依法实行商事主体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加快清理“失联商事主体”“僵尸商事主体”。(市市场监管局)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优化破产企业房屋处置程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完善司法重整的府院联动机制,推进破产事务“一网通办”。优化破产财产查询、解封及处置机制,对于司法查封等特定类型查封,允许破产管理人凭法院裁判文书直接处置财产。加快建设破产数据联动平台,完善个人破产信息登记与公开制度。(市中级法院、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打造破产资产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管局)探索“推荐优先”的管理人指定机制,进一步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提高企业破产重整成功率。(市中级法院)


(二)强化企业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构建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为出发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


5.创新产业空间供给模式。深化单宗土地混合利用,探索优化可配建的功能类型及比例,探索在片区尺度下二三产业的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实现片区土地在横向与纵向上功能兼容、空间联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保障先进制造业产业空间供给,对列入全市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国土空间原则上不新批非制造业类城市更新项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含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按照“定制化设计+低成本开发+高质量建设+准成本提供”的优质产业空间供给模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长租,实现优质产业空间供给与优质成长性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


6.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和劳动力要素保障制度。建立以企业为评价主体的“一试多证”人才评价模式,采用以完全市场化、职业能力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实现一次评价即可同时获得市场认同的企业认证和政府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构建更加科学的人才职业成长通道。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体系的标准化建设,强化调解组织架构及人员队伍建设,优化服务办案标准,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7.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强化涉企信息的归集,建设综合金融数据征信服务平台,推动部分担保登记电子数据库与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构建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依托“首贷续贷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8.推动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制定深圳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白名单,以及科研设备、科研样本、实验试剂、耗材等跨境科研物资正面清单,对白名单机构进出区的正面清单内科研物资实行更加便利的海关通关管理模式。(市科技创新委、深圳海关)


9.大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设立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涵盖数据交易、数据商服务、运营管理、信息存证、安全保障等多种服务功能的新型数据交易信息化平台,培育高频标准化交易产品和场景。推动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立数据生产要素统计核算制度,推动将数据生产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市统计局)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数据要素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


(三)打造健全完备创新产业生态。以服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及产业活动为出发点,增强科技成果创造力和转化活力,促进企业迅速成长和发展。


10.支持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探索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政策体系,力争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合法上路。(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加快确立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新商业模式、体育赛事转播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


11.优化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建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构建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综合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交易、转移转化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更多专利有效集聚和转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实施选题征集制、团队揭榜制,面向重点科技企业等单位征集“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课题,组织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揭榜攻关,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优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缩短变更时间。(市科技创新委)


(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在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


13.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通过向社会公开所有企业投标文件(信息公开部分)的方式进行信用监督。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功能,搭建新型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采购”阳光采购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打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开放包容、引领行业发展的交易平台。(市财政局、深圳交易集团)


14.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清理招投标领域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建立建设工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全面推行招标备案“秒批”模式。(市住房建设局)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加快实现招投标各环节随时“零见面”线上办理。(市住房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深圳交易集团)


15.多维度推进公平竞争。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政策措施的出台、执行、纠错等程序。探索建立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构,试点实施集中审查、独立审查制度,提高审查质量。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和规范处罚。加快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发布实施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增强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市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智慧监管机制。坚持放管结合,夯实重点领域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快形成公平准入、公正监管、有序竞争的良性循环。


16.守住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食用农产品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在食品药品、消防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在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通过经济特区立法建立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探索在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依法制定内部举报人制度的具体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强化对医务人员执业、医疗行业服务规范、医疗质量管理等全流程智能监管。(市卫生健康委)


17.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信用环境。建立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智慧”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完善个人失信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建设局)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税务监管机制,构建更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税务场景,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深圳市税务局)


18.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建立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构建平台经济第三方信用评价监管体系,促进新产业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市市场监管局)依规依纪依法在重点领域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职提供保障。(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减少监管执法活动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市司法局)


19.增强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效能。充分利用全国网络商品抽检信息,强化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建立规范化、流程化的网络商品抽检机制。(市市场监管局)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率先制定数据共享清单,实现案件信息的跨部门流转应用。(市委政法委)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探索建立行政司法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党组织保障“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市民政局)制定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推行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


(六)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全面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围绕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20.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研究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管理清单,制定企业合法权益受损评估与补偿救济协商办法,畅通企业合法权益救济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商务局)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政务诚信信用信息共享,有效化解政府失信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


21.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覆盖面,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网,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维权、预警等服务,制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行业自律水平。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鸿蒙协同云平台”,构建多主体高效联动打击侵权假冒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探索构建专利代理机构画像模型及其指标体系,强化专利代理机构日常监管。(市市场监管局)


22.提升案件审理和仲裁服务效能。拓宽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降低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收费标准,提高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适用率。(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探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预瑕疵”评定处理机制,保障案件审理精准度,推行人民法院档案、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提升送达效率。(市中级法院)推广“无接触”调处劳动争议仲裁,提供线上调解、掌上仲裁庭、文书送达、实时查询、智能咨询等高效、便民的仲裁服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打造更优开放环境,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进投资贸易自由化,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23.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协同联动。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关区协同,依托5G、区块链、物联网等底层技术加强全链条物流管控,打破关区壁垒,推广“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模式,打造高效便捷的湾区海上物流大通道。建立完善口岸单位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推进水铁空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以推进深港贸易数据互通互认为切入点,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单证“一次录入、两地申报”服务,缩短通关时间。在国家部委指导下,推动实现与东亚地区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深圳海关、市口岸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4.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探索制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家重点进口产品清单、重点出口产品清单,扩大RCEP区域内产品进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将RCEP原产地证书纳入“智能审核”模式,实现原产地证书“秒批”。(深圳海关)构建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常态化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国际技术壁垒评议检测中心,切实降低区域内技术性贸易壁垒。(深圳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企业准入标准,对CCC(中国强制认证)免办证书申办量较大的企业开设便捷通道。(市市场监管局)


25.高标准建设深圳单一窗口全力打造深圳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更好发挥服务企业的窗口作用。完善“单一窗口”功能,建设本地特色化金融服务,将通关外贸数据与银行、支付部门打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推动进出口通关与物流运输环节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提升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效率。(市商务局、深圳海事局)


26.加快智慧海关建设。探索AI等技术应用,建设车箱体智能集中审像系统。开展“视频查检”远程监管,实现信息化远程监装和在线监管。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开发“直装直提”线上办理模块,实现“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业务在线办理,提高通关效率。(深圳海关)


27.加强深圳新加坡跨境贸易合作。以信用证项下跨境结算为应用场景,推动搭建并试点应用跨境贸易电子单据业务交互系统,通过深新双方进出口企业、银行、船公司以及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多方参与,探索允许跨境贸易必要文件的提交及转让均可通过电子形式接收处理,分阶段实现贸易单据的无纸化。(市商务局)


(八)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管理服务。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与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率先构建更为灵活高效的引才用才机制,建立一流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打造全球创新创业和投资发展最佳首选地。


28.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优化再造外商投资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实行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市商务局)允许采用简化版公证文书办理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便利港澳企业来深投资。(市市场监管局)


29.建立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深圳市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推动建立契合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规则对接体系,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多元、高效、便捷解纷渠道。(市中级法院、福田区政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构建粤港澳仲裁机构、大律师、律师及其他法律人才集聚的法律生态圈,推动以合作方式引入港澳及境外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允许将境内仲裁机构出具的开庭通知作为境外仲裁参与人入境签证证明材料,便利境外市场主体来深参与仲裁活动。(市委外办)


30.更大力度引进国际人才。放宽外籍人才执业准入条件,制定境外国际通行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实现相关境外专业人才办理执业登记备案手续后免试在深执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出台境外专业人才执业管理规定。(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试点与国际接轨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授权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根据人才的贡献自主评价人才。(南山区政府、光明区政府)


31.提升外籍人才服务水平。优化提升深圳政府在线多语种版网站建设,提供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服务,为外籍人才在深工作生活提供便利。(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移民融入服务中心,为在深外国人提供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全方位的移民融入服务,形成签证服务后续的延伸服务体系,便利在华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更好融入中国生活。(市公安局)


(九)建设高水平开放创新试验平台。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高水平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依托重大平台深化深港澳合作,不断构建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32.高标准对接国际通行制度规则。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大对港澳服务领域开放,深化与港澳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规则对接。(市商务局、前海管理局)探索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率先试点商事登记确认制,尊重并保护商事主体自主经营权和投资者意愿。率先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跨境征信试点,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信用合作和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共建,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跨境交流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前海管理局)扩大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创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常态化审批和风险管控机制,为科创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提供便利。(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福田区政府)


33.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安全有序流通。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的“数据海关”发展模式,实现数据跨境流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研究建立数据可信流通的中介机制,构建“高效运行、保障安全、协同监管、公平交易”的数据经纪人体系。探索在确保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鼓励香港、澳门相关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现科研数据跨境互联互通。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采用高速宽带网络实现直联直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光明区政府)


34.建设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法律协调服务中心,构建深港法律服务常态交流互鉴机制,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建设“一带一路”法治地图。(前海管理局、市司法局)探索建设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建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与港澳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与交流新机制,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合作方式引入权威国际组织和境外知名仲裁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市中级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前海管理局)


(十)提升企业投资和建设便利度。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35.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行政许可事前评估普查,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推动流程优化再造,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等各项测量服务,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探索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抽查、验收等“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系列审批审查事项的集中审批和一窗受理。探索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用好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完善监管机制。(市住房建设局)推进实施简化产业园区内项目环评内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


36.强化政企间协调联办。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水电气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报装信息。(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供电局、市燃气集团、市水务集团)推行水电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小型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加强水电气业务联动,实现在任一平台可同时报装申请。(深圳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市燃气集团)


37.率先推动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推动配电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加大工业园区转供电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对拒绝履行安全改造和规范非电网直供电等法定职责的园区,依法开展“一对一”重点执法检查,切实整治供电安全隐患。积极建设低碳节能配电设施设备和智能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园区智能化发展水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提供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建设主动、精准、智能的整体式数字政府,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和服务深度融合,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提供方式,让政务服务更聪明智能,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38.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市域通办,推广民生诉求“一网统管”模式,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实现全市“线上一个平台、线下一个窗口”一体化政务服务全覆盖,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由可用能用向好用爱用不断深化。积极拓展无感取号、服务机器人、“5G+人脸识别”“5G+AI”等政务大厅5G场景应用,使企业群众办事更快、体验更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9.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拓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合并事项范围,全面推行企业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实现商事主体年报“数据同源、监管协同”。简化企业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等办理程序,建立水路运输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市市场监管局)取消洗染经营者备案手续,加强部门协同,强化日常监督。(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优化游艇检验和登记制度,探索实行游艇登记证书“多证合一”。(深圳海事局)全面拓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进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逐步增加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事项。(市公安局)


40.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度。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行数字人民币全流程纳税缴费服务。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构建申报、缴税、代开发票一体化线上办理模式。运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车船税查询核验接口,为保险公司提供查询渠道,便于车辆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优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行要素化纳税申报,推广远程办税模式。拓宽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提高“以数治税”监管效能。(深圳市税务局)


41.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试行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强细化审查要点、强化案件抽检、失信联合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探索推进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升登记效率。(市中级法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推广应用“以图查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深圳市税务局)

(十二)构建精准主动的企业服务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智慧化水平,建立政策精准直达的企业服务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42.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以“深i企”为统一归口,建立集公益性、功能性、市场性服务于一体的整体式、一站式市场主体智慧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诉求统一收集、事项统一办理。推行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推动政策服务从“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43.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完善企业服务专员机制,构建覆盖线上线下及大中小企业的诉求受理渠道,实现“咨询类诉求诉求专员快速办、求助类诉求政府部门速响应、疑难类诉求企服办专题会办”。构建“星耀鹏城”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有效培育上市企业。(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编制深圳市创新产品展示清单,为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提供推广示范渠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推动建立高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研发需求对接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市科技创新委)


44.构建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机制。开通“个转企”线上“一体化服务平台”和线下“一站式办理窗口”,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便捷服务通道,强化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提供常态化培训、帮扶、受理、评审服务。(市科技创新委)构建潜在独角兽企业发现机制,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围绕入库企业成长需求,量身定制支持重点和方向,支持开展颠覆性创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专班工作机制,更大力度协调推进创新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工作专班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项改革工作;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市司法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与改革相衔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清单任务分工,按照“一个改革事项、一套操作规范、一个应用场景、一套监管措施”要求,逐项明确改革事项规范要求、应用场景、监管措施等配套改革举措,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


(二)狠抓改革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和月度通报制度,按月通报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快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建立情况报送和沟通协调制度,市有关单位按要求报送创新试点有关工作推进情况,畅通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市营商办及时协调改革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根据实际需要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监督考核,强化日常督查,将创新试点推进工作和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纳入督查计划,对各有关部门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指标考核。


(三)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与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的上下联动和与其他创新试点城市间的横向联系,保持与国家主管部门密切沟通,明确各项改革任务的目的和实施路径,确保改革的方向不偏、风险可控、成效显著,加强与其他创新试点城市之间的共享交流。


(四)滚动推进改革。科学把握改革的时序、节奏和步骤,强化创新试点工作的连续性,以“研究一批、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总结一批”的节奏推进改革。持续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变市场主体的“问题清单”为营商环境改革的“任务清单”,滚动研提改革事项。加强评估鉴定,及时总结试点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举措上报国家有关部门,以适时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为全国营商环境优化贡献深圳力量。


附件: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首批改革事项清单




(内容来源:深圳发委改官网)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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