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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层层减码后,​深圳市政府第一时间部署!4部门密集出手!

深圳梦 2023-09-06
 

深圳近日落实二十条防控措施,层层减码:
2022年12月3日,深圳公交、地铁、药店、公园、旅游景点等,凭健康码绿码通行,不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12月5日,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9号通告,对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全市社区小区、办公场所、餐饮商超及各类公共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网吧、夜总会、棋牌室、KTV、酒吧、桑拿洗浴场所等六类人群聚集密闭公共场所仍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场所码进入。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查验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与此同时,12月5日,深圳市政府第一时间部署:深圳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议,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部署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12月5日,深圳4部门密集出手!深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密集发布多个利好政策,涵盖软件互联网等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纾困等方面,进一步帮助相关领域的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深圳市政府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议召开


12月5日下午,深圳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调度会议,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分析研判当前经济形势,部署经济运行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抓冲刺、补短板、强弱项,抓紧抓实抓细经济运行各项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最好结果,以强有力的“双统筹”奋力夺取“双胜利”。


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中央、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大力实施5个“30条”及稳经济接续政策,推出更多针对性举措,更好发挥政策效应。


要坚持“保投产、保续建、促新开、增固投”,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高质量投资。


要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大力培育发展“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推动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促进工业、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业等稳定增长。


要促进内外需协同发展,加大促消费力度,推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旅游业等有序恢复。


要坚持“稳存量、拓增量、蓄能量,消堵点、优服务、降成本”,进一步扩大大豆、天然气、汽车、电子元器件等进出口规模。


要加强重点企业服务,推动“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支持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


市领导黄敏、余钢、郑红波、曾湃、张华、陈清,市政府党组成员杨胜军,市政府秘书长高圣元参加会议。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徐兴东)



深圳出台多个利好政策反响热烈


12月5日,深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密集发布多个利好政策,涵盖软件互联网等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纾困等方面,进一步帮助相关领域的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据了解,此次市发改委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大力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努力形成一批光伏制造、运维龙头企业;市工信局发布《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稳定增长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重点企业予以奖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对中小企业“输血”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进行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公示深圳市2022年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第一批)资助计划。此外,市工信局还宣布今年年底将完成全市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造工作,切实降低中小企业用电成本。
“这是今年深圳发布5个‘30条’以来,为稳中求进、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释放着深圳攻坚克难稳经济的强音。”昨日,受访企业及专家纷纷表示,政策稳企业、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的指向非常明显。用好市场无形的手和政府有形的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着力提升企业活力竞争力,用稳企业来稳经济、稳发展。此次深圳4个职能部门密集出台纾困政策,与其他之前5个“30条”政策措施形成合力,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闻坤)
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12月5日发布了《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0兆瓦。对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简化光伏项目的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优化调整我市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推广应用,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充分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外立面或其他适宜场地,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要强化光伏项目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支持以区为建设单元整区推进,做好光伏项目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建立光伏发电应用协调工作机制,引导建筑业主单位(含使用单位)建设光伏项目,择优选取专业化企业开展项目的建设运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二、完善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光伏项目管理操作办法,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申报流程,明确项目备案、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要求。项目主体应在建设前向所在区发改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各区政府要主动协调项目备案、建设管理等工作。项目建成后,项目主体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项目验收,电网企业负责并网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及配套设备等技术水平,强化光伏装备、电池片及组件、系统集成、电站建设运维产业链条。做大做优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着力推动光伏逆变器向高功率密度化、电网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新一代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异质结电池、钙钛矿电池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推动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降本增效。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建立光伏产业骨干企业培育机制,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光伏设备制造企业和光伏能源建设运营管理企业快速发展,努力形成一批光伏制造、运维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配合]

四、创新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充分发挥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发挥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优势,引导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光伏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加大对光伏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鼓励担保机构对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电网企业要简化光伏项目的并网流程,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项目,其接网工程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光伏项目的上网计量和发电计量装置由电网企业免费提供。电网企业要积极推广虚拟电厂应用,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网调度运行,保障光伏项目电量全额消纳。[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并网光伏电价结算方式。推动光伏项目接入深圳市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实现分布式资源的实时监测和调度。鼓励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接入虚拟电厂管理云平台的项目优先安排电费按月度结算。加快推动光伏项目以虚拟电厂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尽最大限度体现光伏绿电价值。探索建立光伏项目绿电交易与碳排放交易衔接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配合]

七、实施薄膜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对于本市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的发电量予以补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深圳供电局、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配合]

八、强化安全责任监管。项目主体承担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投产;负责项目运行安全监管,制定运行和维护技术手册,定期检查及维护,保障项目安全运行。各区电力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土地监察等部门建立光伏安全运行联合监管机制。[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内容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关于印发《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及相关接续政策,我局制定了《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5日



深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的有关工作部署,全力保持软件和互联网行业在合理区间运行,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22〕54号)及相关接续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2年下半年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申报、奖励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行自愿申报、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稳定增长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重点企业予以奖励。

第二章  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第五条 申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纳入统计主管部门一套表系统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六条 在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对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23%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按照不超过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的1%再乘以折扣率予以奖励。

第七条 在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落户深圳、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软件和互联网企业,按不超过2022年营业收入的1%予以奖励。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2022年营业收入和下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以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单家企业1-11月数据和6-11月数据为准。本实施细则所指折扣率,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行业增加值率数据核定。

第九条 对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同时满足条件的企业,按“就高原则”予以奖励,不可叠加享受。对经核算奖励金额不足2万元的企业,不予奖励。奖励金额万元取整。

第三章 申请和奖励程序


第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实施细则发布申请指南,明确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申请指南要求,通过指定的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十一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对形式初审合格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致函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数据一致性审核。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工作,并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审核结果。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政府相关部门反馈的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结果,拟定奖励方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审定,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异议人和被异议的企业。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奖励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奖励计划。项目单位按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安排资金拨付。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编报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加强对奖励项目资金的跟踪监控和后期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发现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如实申报,并自觉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追回全部资金及孳息并与国库对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5日。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小编带你一图读懂


(内容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

《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通过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全力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5日



稳经济接续政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若干接续政策》,通过实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贴,全力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扶持对象
依据《深圳市关于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若干接续政策》有关条件,在深圳市结合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开展相关授信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
二、扶持标准
银行的业务奖励按照实际发放贷款金额×0.5%计算,保险公司的业务奖励按照实际承保贷款金额×1%计算。
三、申报时间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于2023年1月在官网发布集中受理通知。在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银行发放符合条件的贷款后,保险公司签发符合条件的保单后,可分别提出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奖励补贴,不可追溯。具体申报时间及受理方式以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四、申报材料
1.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奖励资金申请表;
2.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3.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
4.借款借据(银行提供)、保险保单(保险公司提供)。
上述各项申报材料应当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1份。第1、2项交原件,盖本单位公章;第3、4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月。
六、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保费规模近1.5亿元,

深圳首批4053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路上!


大家都知道

台风、暴雨、病虫害等灾害

都是农业生产的大敌

比如说2018年台风“山竹”

“红火蚁”......



而这时候如果有农业保险

就可以帮助农业生产者稳定生产经营

农户、农企就安心多啦!

要说支农惠农

我们的心情最急迫

脚步最频密

结果最有力!


12月5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了2022年第一批

共4053万元保费补贴资助计划

年前即可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可大大减轻农户、农企的生产经营压力,

同时,我们正按照“每周一调度”的频次

指导企业申报2022年第四季度的保费补贴

确保以最快的速度

最优的服务助企纾困!






超高比例保费补贴

按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深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水稻、玉米、蔬菜、生猪26个传统险种,以及五大类创新险种,补贴比例均在70%以上,补贴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农户、农企在投保时只需缴纳自缴部分的保费。





市外基地也有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除深圳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外,在广东省内的市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的种养殖基地,如投保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也可以享受同样的补贴政策。目前,已有30余家基地投保并享受相关政策。






20亿元巨量保额


深圳市自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全市10家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已达成保费收入近1.5亿元,累计承保生猪、肉鸡等145万余头(只),水稻、蔬菜23万余亩次,为130余家小微农企、数千农户提供了总保额超过20亿元的保险保障,大大减轻农业生产经营风险。






2.8万亩粮食丰收

深圳市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重点,提高水稻保额至1000元/亩/造、提高育肥猪保额至1400元/头,有效提升农民种养殖积极性,在30个行政村实现政策农业保险全覆盖,截至发稿前,深汕特别合作区提前超额完成粮食种植任务,全年种粮面积超过2.8万亩,合作区又将迎来一个丰收年。





保险赋能保供应,产业帮扶促发展

9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举办农业保险宣贯暨农业产业帮扶现场会,活动以“产业帮扶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惠农政策谱写深汕乡村振兴新篇章”为主题,创建全市首个农业保险示范村,设立我市首个农业保险公示栏,揭牌全市首个“乡村振兴·现代农业服务站”,现场签订1100亩岭南水果保险保单,赔付水稻和淡水养殖保险金59.5万元,送去农技专家和大批农资装备,签单采购沙葛、蜜柚、大米等地产农产品1200余万元,有效强化深圳市“菜篮子”供应安全,有力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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