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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阿强等1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晋中法院 2022-05-31



近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房阿强等16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因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




1997年,被告人房阿强持刀砍伤当时在灵石县颇有恶名的张某某后,在当地形成一定的影响力。2000年,被告人房阿强、房哲仰通过家族、同学、朋友关系将组织成员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此二人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和私挖乱采等违法行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于维系、巩固组织发展。




该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15项罪名,35起犯罪事实,6起违法事实


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控村里事务,横行乡里,打击异己,强拆强占,为非作恶,村民怒不敢言。该组织在灵石县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依法裁判




被告人房阿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骗取贷款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房哲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骗取贷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十四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来源:榆次法院

编辑: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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