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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改革 2022-03-30



贵州省全面推行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近年来,贵州省在保险责任范围、责任限额制定方式、保险市场运作模式等方面探索建立了“保险服务管家+五个统一”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新模式,实现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全覆盖。截至2021年5月底,完成企业信息注册177家,企业环境风险评级146家,企业投保75家,保费共计136.88万元,提供保险保障5780万元。其中,完成危废行业企业信息注册、环境风险评级106家,危废行业企业投保49家,保费共计49.68万元,提供保险保障2260万元。

保险服务管家,即公开组织申报确定华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贵州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经纪人,同时确定由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等8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作为投保企业免费的“保险服务管家”,协助企业完成投保、风险隐患排查、索赔等事宜。

五个统一,即统一保险条款,对“可以赔、不能赔、赔什么”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统一信息化投保平台,建立集企业投保、环境风险服务、保险定损理赔、法律支持与服务以及数据归集与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平台;统一风险评估方式,发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南》,明确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程序、指标体系及方法,实现企业保费与其环境风险直接挂钩,并委托“共保体”负责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统一责任限额和费率,按照企业环境风险分级,将投保企业责任限额与费率分为五级,保险费率最低为2%,最高为3.9%;统一隐患排查与培训,企业投保后,“共保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出具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在保险期内“共保体”组织投保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培训,促进企业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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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41期

供稿:省生态环境厅

统筹:张烈烈

编审:代芹涟

微编:徐诗沅“贵州改革”微信2021年第234期(总第1708期)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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