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美国国防部和联邦政府是怎么支持创新的?
小企业创新 与 美国国防部
美国国防部(DOD)的“小企业创新研究”(SBIR)计划正日益束缚着创新技术的应用和商品化。SBIR计划的目的是向政府项目中注入小企业创新。但国防部的实施方法将SBIR限制在很具体的领域,通常依据的是SBIR计划的主题选择委员会推测的由创新技术带来的好处。首选的方法是让小型企业提出创新技术——其好处不能被主题选择委员会预见的那些创新。
例如,小型企业率先开发了回收热能以避免热能浪费的新技术,从而降低了燃料消耗量,延长了国防部船舶和车辆的行驶里程。但没有哪个SBIR主题包含这种需求,因此SBIR计划不鼓励开发这些技术。另外,与其它政府机构采用的大量SBIR主题领域不同的是,本计划的主题描述正越来越局限于促进现有收购计划的执行。
最后,国防部为第1阶段(概念论证)和第2阶段(证明商业可行性)提供了资助,却没有资助第3阶段(商品化)。因此,国防部常常错过了使前两个SBIR阶段中开发的技术实现商品化的机遇。
总之,国防部应当全面评估SBIR的实现过程。国防部应当根据小型企业对新技术给大量国防部主题领域带来的最终利益做的评估,在竞争的环境中给合格的小企业授予SBIR基金。当前的SBIR主题选择过程并没有从意识到的所有新兴技术创新中获益。同样,以提倡SBIR第3阶段计划的商业化为目的的透明过程将鼓励小企业更多地参与该计划,并促进创新技术的应用。因此,如果国防部除了主要促进收购计划的执行外,在提出SBIR第1阶段的主题时能留出更大的回旋余地,那么国防部将会增强其创新能力。
联邦政府
本报告一开始就声明,美国创新系统的源泉既不是单干的汽车修理工,也不是发号施令指导创新的联邦政府。相反,创新来源于这几页中评估的很多方面。但与此同时,联邦政府在创新中起着必要的甚至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联邦政府的积极作用可在上面探讨的其它每一个方面中看到——从工人培训、大学研究、智能基础设施投资到其它的广泛领域。
事实上,联邦政府能做的只有几件事,例如制定移民政策、通过与安全相关的研发资助提供国防功能(例如DARPA)以及谈判并执行国际IP协议。相反,联邦政府不应当做的事情倒有一些,包括提供开放式补贴以及建立技术基金,意在辨别哪些企业盈利、哪些企业亏损。同样,还有一些事情是政府应当做但需要避免过度官僚主义的,例如拨款审批手续太慢以至于无法跟上创业公司的运营速度。
除联邦政府的上述多方面作用外,建议联邦政府还应当起到如下作用:
召集力:总统应当召集一个由联邦、州和地方的政府官员、科学家、工程师、大学行政人员以及民间团体和私营部门的代表组成的国家委员会,让该委员会找到美国创新系统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点,并提出关于如何恢复美国在全球的竞争力的建议。
研究与开发:一个显而易见的建议是保持并增加联邦政府在基础研发上的支出。 在资源紧缺的时代,这是一个开放性建议,因此PCAST最近提出的“经验法则”就是增加联邦政府对基础研发的资助,使之与私营部门减少的投资额大致成比例。这个公式需要将联邦研发以更全面的方式与竞争前的应用研究联系起来。
但正如州政府基金和政策的情况那样,联邦政府也需要不断地寻找与国家机器中的其它部分通力合作从而充分利用联邦投资的途径。其中一种途径是帮助大学形成更稳健的技术转让能力。另一种途径则是通过联邦拨款(例如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拨款),激励研究机构相互合作。还有一种途径是将基金直接拨给优先研究领域中的技术集群。
奥巴马政府围绕着这个思路制定了一种战略,创建了“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NNMI)——一种将联邦投资与私营部门和学术界的投资相结合的公私合作机制。在NNMI机制下有七个研究机构,它们分别致力于从3D打印、先进光子学、先进复合材料到混合电子在内的先进制造技术领域。除NNMI外,奥巴马政府的国家计划还打算扩大技术创业公司的规模。其“创业美国”计划包括给小型技术公司提供10亿美元的SBA贷款,此外还有其它激励性政策。 新政府是否会增强、改革及/或扩大这些计划还需拭目以待。
知识产权:正如前一节中详细探讨的那样,关于如何最好地加强知识产权的争论仍然很激烈。鉴于这个世界正处于史无前例的技术改革期,因此保持美国专利系统的优势是让整个创新引擎永葆竞争力的一个基本前提。其中一件关键的、必须做的事是让专利系统方便创新者使用,尤其是那些在大学、私人实验室、试图跨越“死亡之谷”的新创公司以及志在捍卫自己来之不易的知识产权的成熟公司中的研究人员。
总统应当在国家经济委员会或白宫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的赞助下,组建一个跨机构常务委员会,以监视专利申请程序(包括诉讼在专利系统中的作用),并建议是否需要进一步改革专利申请程序。该委员会应当包括来自联邦机构和办公室(例如USPTO、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商务代表和商务部)以及法律界、学术界和科技界的代表(科技界的代表来自大大小小的科技公司)。理论上,委员会的所有代表都应当全面地了解美国的专利系统如何与美国创新引擎的其它方面对接。委员会将收集并权衡证据,证实美国的专利系统如何影响到创新引擎以及将这个系统与全世界的其它专利系统相比较的情况如何。该委员会将定期向总统、国会和公众提交报告。
图4 在选定的国家中,研发总成本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占的比例
文章来源:《保持美国创新优势的战略架构》,Keeping America's Innovative Edge,2017年4月,大西洋理事会布伦特斯考克罗夫特国际安全中心。
欢迎大家评论
《 召 集 令 》
身怀学术绝技的你速速前来!
1,有学术水准: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准是必须的!
2,有独到思想:具深度,广度,锐度者为最佳!
3,内容范畴: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等不设限!
4,资讯或翻译类文章: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以。
学术plus咨询/投稿邮箱
xueshuplus@163.com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观点不代表本机构立场。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欢迎各位专家、学者赐稿!投稿链接 http://kjpl.cbpt.cnki.net
学报电话:010-68893411
学报邮箱:dkyxuebao@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