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龚胜生:发挥传统村落的标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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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传统村落是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是文化自信、民族自信的物质载体,应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标杆作用。应抓紧制定传统村落空间规划指导意见,加快编制传统村落乡村振兴规划。以传统村落旅游产业先驱推进传统村落产业振兴。
原文 :《发挥传统村落的标杆作用》
作者 |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龚胜生
图片 | 网络
以传统村落文化活化利用推进传统村落文化振兴。传统文化是传统村落最深厚的根基,文化遗产是传统村落最宝贵的财富。要将看得见的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修缮,将口耳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化和可视化,推进文化的活化利用。要下大力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扶持县、乡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形成老艺人肯教、年轻人肯学的社会氛围。要结合优良家风建设,在文化活化中融入时代要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尊师重教、勤耕乐业、孝忠家国的文化风尚,开展“传统村落文化振兴标兵村”评选活动。
以传统村落乡土人才培养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资源,乡村振兴需要各方面的乡土人才。建议以县域为单元成立“传统村落乡土人才培训中心”,为传统村落培养文化传承、文物修缮、土产加工、网络销售、乡村旅游等乡村振兴所需又能扎根乡村的乡土人才,建立省、县、乡镇三级“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和表彰制度。
以传统村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我国绝大多数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聚落,其建筑与形态无不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它们是聚落文明的“活化石”,“天人合一”的产物,凝聚着中国古人的生态智慧。传统村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以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为重点,保护好其依存的原生环境,修复好被破坏的次生环境,把美丽村居作为美好生活目标,将山水林田湖和道路、房屋、广场融为有机生态链,实施“绿色乡村建设工程”。
以传统村落乡村治理优化推进乡村组织振兴。传统村落往往是由一个氏族筚路蓝缕建设起来的历史聚落,在数百上千年历史进程中,形成稳固的宗族观念、淳朴的村俗家风、牢固的亲缘网络,这些对乡村治理都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传统村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既要坚持“两个维护”,也要尊重历史,因势利导,将族规、村俗、家风中的积极成分,与党纪、国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747期第1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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