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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 | 在动态视野下,为马克思政治哲学辩护

马灿林 社会科学报社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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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一种与规范性哲学相对立的实证理论,而是一种更加综合、复杂的社会存在理论。


● 马克思不是撇开具体的社会阶级去谈论一种抽象的正义,相反,他总是把正义和经济联系起来考虑,这样就产生了不同的正义观。


原文 :《在动态视野下为马克思政治哲学辩护》

作者 |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候选人   马灿林

图片 | 网络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政治哲学的复兴,关于马克思和正义问题的讨论也日益增多,并有成为“马克思学问”中的显学之趋势。然而,吊诡的是,一方面,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研究可谓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却时不时有学者出来质疑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合法性这一前提,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马克思有自己的政治哲学吗?



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哲学可以兼容吗


应该说,这一质疑并非空穴来风。毕竟,在马克思(和他的合作伙伴恩格斯)的文本中,拒绝从正义角度来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证据几乎随处可见。比如,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就指责拉萨尔的“公平分配”说,“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权概念来调节,而不是相反地由经济关系产生出法权关系吗?”这里,以道德的先验立场来要求经济事实被视为一种非法的进路。而且,恩格斯也在不止一个地方说到,社会主义的证成“不是基于某一个蛰居书斋的学者的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的、我们眼见一天甚于一天的崩溃上”。此外,对于赫斯、格律恩、克利盖等人的伦理社会主义主张(“真正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也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愤。所有这些表明,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人似乎更愿意从实证的立场来论证资本主义的崩溃,以及社会主义的到来。这一表面印象也符合一种广为流行的说法,即马克思从哲学和政治转向政治经济学。确实,在马克思后半生的工作中,他想告诉我们的是,资本主义由于其内在的矛盾,必然造成难以克服的社会危机,从而使得生产系统无法维持下去,最后走向失败。与这种功能批判相反,作为政治哲学之范式的道德批判走的是另一条道路;后者试图说明,某一社会基本制度在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上是不公正的。显然,这在马克思那里是付之阙如的。



因此,当我们谈论马克思的正义理论时,必须谨记的是,它是一个创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一个创制是与马克思本人的理论框架相抵牾的(就像我们同样承认可能有一种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批评一样),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被包容进历史唯物主义之中?或者说,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其实内在地包含了作为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政治哲学这一潜在维度,我们作为后来的研究者,如何把马克思没有时间来完成的东西完全地发扬出来?也就是说,如何思考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哲学的兼容性问题?对于该问题的解决,依赖于我们对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之性质的判断。



先验主义的,抑或现实主义的


可以说,正是由于在性质判断上的分歧,当前构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尝试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


首先,如用一种实证主义的眼光打量历史唯物主义,政治哲学便成为一种外在于前者的规范性学说。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一种类似于自然科学的实证科学,其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一般结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作为一种实证理论,它本身不包含任何规范性诉求,关于社会主义目标的承诺也不过是一个有待经验事实予以检验的科学假设,因而也就是可错的。比如,柯亨就认为,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预言已然落空,因为一方面,由于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阶级已经瓦解,没有一个群体同时符合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的四个经验性规定,所以,革命动力已经消失;另一方面,由于地球资源的有限和一系列生态危机,生产力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不会一直向前发展,普遍丰裕是不可能的。对于柯亨来说,实证理论的失败,正好使得政治哲学成为一个替代选项。后者可以撇开“僵硬的事实”,而从可欲的价值层面(比如平等)来论证社会主义的吸引力。于是,在这一范式下,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哲学便被看作是彼此独立、互不相干的。作为一种规范性学说,政治哲学最终是先验主义的,它探讨的对象(即正义原则和价值)是超时间的,不受变动不居的经验因素影响。



但是,既然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哲学在方法论基础上就是对立的,那么,为什么还要把这一政治哲学冠上马克思的名字呢?对此,辩护者们回答道,这一进路虽然不是马克思的,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把它叫作马克思主义的,毕竟,在马克思之后,我们有着多种马克思主义,而非一种马克思主义。这种看法虽然为政治哲学留下了空间,却是以牺牲马克思本人的历史理论之完整性为代价的。由于它把历史唯物主义贬低为一种实证理论,道德哲学的问题便从这个领域中被清除出去。其理论后果就是,一方面,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变成一种纯粹的经济主义或技术主义,另一方面,伦理社会主义盛行。于是,决定论和意志论的旧有对立在今天以新的面目重新出现。  


在先验进路之外,也存在其他可能的辩护路径。这些路径紧紧抓住马克思理论的总体性特征,试图为政治哲学在历史唯物主义内部寻找一个位置。其中,有一种现实主义的进路。这里的“现实”概念更多是在黑格尔的意义上来谈的。在一些学者看来,马克思既非决定论者,也非意志论者,而是二者的统一。因此,总体性便成为他们在理解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时首先加以强调的一点。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者的问题不在于其追求的纯粹事实不够纯粹,而在于过于“纯粹”,以至于他们忽视了孤立的社会事实原本就处在一个总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只有依靠人为的抽象才能够把它们剥离出来。因此,这些事实越是精确、客观,他们离社会生活的总体面貌也就越远,其得出的结论也就愈加荒谬。这也说明了,实证科学并非像它自身标榜的那样科学,或不包含任何价值预设,而是建立在一种十分狭隘的形而上学前提之上。对实证主义之局限性的认知,使得人的主观因素重新被纳入考虑的范围。因而政治哲学包含的自由、平等、权利等价值也就褪去了它们的先验外衣,而扎根于具体的社会历史生活之中。这样,规范也就变成历史性的,其含义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变化。



相比于先验进路,现实主义进路很好地回避了乌托邦的指责,同时,由于总体观点上的优点,政治哲学不再被看作外在于历史唯物主义。如果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作为“实在主体”的社会总体,那么,政治哲学描述的则是这个总体的一个层次或方面,即道德意识形态。在黑格尔那里,总体和部分之间是一种被表现和表现的关系,这就使得社会各要素只能被设想为处于一种绝对的同质状态,比如,与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相适应,总有一种自由民主制的政治上层建筑。但是,在特殊时期,资产阶级国家绝不排斥采取专制形式,这在波拿巴主义的例子中可以得到最好的证明。因此,真正说来,黑格尔没有政治哲学,而只有政治的形而上学,就像他没有历史科学,而只有历史哲学一样。



第三条进路


在证明上面两条进路的不成功之后,也许可以提供另一条辩护进路。它同样建立在马克思理论的总体性特征上,但需要对总体概念作进一步思考。虽然黑格尔总体保留了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等诸要素的地位,但是,由于它的表现主义性质,这些要素最终只能作为某一内在的精神本质之现象而获得自身的合法地位。与之相反,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则超出这一视野,力图呈现更为复杂的历史面貌。比如,通过恩格斯晚年撰写的一系列文章,我们知道,“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建筑学类比远不足以用来描述社会结构;为了驳斥经济主义的指控,他把经济的决定作用限制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并引入“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两个术语来说明政治和意识形态在社会统一体中的地位和作用。此外,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曾思考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古代社会基础上产生的希腊艺术,仍然在今天保持着一种生命力?他的结论是:意识形态的发展与生产的发展之间的这种不平衡,恰恰说明了意识形态并非总是由经济因素决定,而是有着它们自己的独立发展规律。所有这些告诉我们,历史唯物主义既不是一种与规范性哲学相对立的实证理论,也不是一种探讨历史起源和目的的历史哲学,而是一种更加综合、复杂的社会存在理论。

在这样一个更为动态的视野下,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辩护,主要包含如下几个要点。



第一,作为一种道德意识形态,政治哲学所讨论的自由、平等和权利观念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虚假观念,而是一种现实关系。但是,这里的现实不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现实,而是从意识形态本身的物质性来考虑的。也就是说,每一种经济生产关系的再生产都离不开相应的道德意识形态的作用。比如,没有像责任感、荣誉意识这样的职业伦理的灌输,很难想象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可以仅仅凭借“经济关系的无声强制”就自动完成。这样,我们就进入到一幅经济、政治、文化各要素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制约的动态的历史图景中。政治哲学只有在历史理论提供的这样一个整体背景下才会获得自己的舞台。


第二,正如希腊艺术的例子所反映的一样,意识形态的结构是复杂的。一种旧的生产方式虽然已经消失,但是,与它相适应的、过去的意识形态仍然可以作为一种残余因素发挥着作用。马克思说,“死人抓住活人”,表达的正是这个道理。由此,我们可以说,道德意识形态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数的。除了与一种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主流正义观,我们还可以看到其他众多边缘的正义观,甚至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正义观,比如保守主义者的等级正义。从这里出发,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马克思使用的正义概念如此不一致,甚至是自相矛盾。因为马克思不是撇开具体的社会阶级去谈论一种抽象的正义,相反,他总是把正义和经济联系起来考虑,这样就产生了不同的正义观。



第三,在这种多元的正义观背景下,提出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意义就在于为社会主义的价值和原则摇旗呐喊。这是因为,作为诸社会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意识形态斗争有它的重要地位,在某些时刻,甚至是决定性的地位。就像经济结构一样,意识形态结构内部也永远处于一种紧张的对抗状态。在这种对抗中,一些原来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可能重新沦为边缘,而另一些代表新的生产方式的边缘意识形态可能会占据主导地位。从这时起,新的生产方式在与之相适应的这种意识形态的反作用下,就会一步步壮大、成熟,甚至成为统治性的生产方式,从而促进社会革命的到来。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805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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