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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 | 朱金顺:新文学的校勘

文艺批评 文艺批评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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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上世纪80年代,朱金顺教授的《新文学资料引论》《新文学考据举隅》出版,成为了中国新文学史料学研究奠基之作。而今重编升级版的《新文学史料学》汇集了朱金顺老师学术研究的精华,从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考证、版本、校勘等全面介绍了新文学史料学的方法论体系,并收录了相关研究文章作为补充。该书以《新文学资料引论》作为上编,改正错字,保留原貌,而下编则重编《新文学考据举隅》,举隅性长短文章,厘为六组,讲考据学、新文学版本、校勘与目录。文艺批评公号特推送作者自序和该书的第四章(改题为《新文学的校勘》),并附上全书目录,以飨读者。


感谢作者朱金顺授权文艺批评发表!


大时代呼唤真的批评家


《新文学史料学》



朱金顺


《新文学史料学》

自序


我195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后留校教书43年。前20多年教写作课,后20多年教中国现代文学。1983年我奉命带第一届硕士研究生,开了一门学位课——新文学史料学。讲义后来公开出版,即《新文学资料引论》(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86年10月)。稍后,我将报刊上发表的文字集为《新文学考据举隅》(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作为教学参考资料使用。后来多年招硕士、博士研究生,新文学史料学的教材就是这两本书。


20世纪80年代末,我曾拟写一部《新文学史料学》,申报国家项目也获批准,当时就请启功先生为我题了书名。可惜因自己疏懒和杂务打扰,书就没有写出,留在手头的只有那题签和几方印拓。如今我已进入耄耋之年,无力跑图书馆,这笔文债拖欠日久,就想用另一种形式出版《新文学史料学》,了此心愿。


《新文学资料引论》(1986)

《新文学考据举隅》(1990)


30年前出版《新文学资料引论》时,正好是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的同行们提出“建立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学”的年代,因此书一出版,就受到了同行们的肯定,很有几位著名学者称赞它。文学研究所前所长马良春先生,在《新文学资料引论·序》中,说它是现代文学史料学的“第一部理论著作”。王瑶先生在为《鲁迅年谱稿》(蒙树宏编著)写的序中说:“1985年初马良春同志曾提出‘建立中国现代文学史料学’的倡议,接着又出版了朱金顺同志《新文学资料引论》的理论性著作。”蓝棣之先生认为,“继承传统的研究方法”是本书的一个显著特点。樊骏先生在对现代文学史料工作做总体考察的长文中,给本书充分肯定,说“本书取名‘引论’,的确在指导我们进入史料工作的殿堂”,而它“为建立现代文学史料学安放了第一块基石”(参见《中国现代文学论集》第328页)。严家炎先生总结新时期现代文学研究时,说:“朱金顺《新文学资料引论》的出现,也是新时期史料建设的可喜成果。”(《世纪的足音》第299页)我们现代文学研究领域这些专家都这样夸它,是因为当年缺少同类著作吧!


这本“另一种形式”的《新文学史料学》,是将30年前出版的《新文学资料引论》作为上编,而下编则是重编的《新文学考据举隅》。30年来,我研究史料学,发表的长短文字不少,今选取其中24篇,尽量选取与“引论”相契合的文章。这样出版的这部《新文学史料学》,虽然与当年的设想不尽相同,但史料学就是求真,就是讲考据,讲新文学的版本、目录和校勘,所以我想,从书的内容说,应当是庶几近之。启功先生是我的老师,我留校后我们又是中文系的多年同事,启功先生的题签能在这本半旧半新的书上印出来,我总是很高兴的,这也是对启功先生的纪念。


最后,关于书的内容再说几句。


上编按当年出版的《新文学资料引论》重印,内容不做修改,仅改掉当年排印的错字。我研究史料,是一个初版本主义者,30年前的书,今天看当然很幼稚,就保留原貌吧!如今是插图的时代,我也凑凑热闹,书中加了些旧版书影之类,这在初版中可是没有的。在“引论”原书第23页(本书第29页)上,举过一个发掘史料的例子,那是错的,略说几句。1982年蔡清富先生发表了《周总理纪念鲁迅逝世二周年讲词并未沉没在长江里》,并公布了讲演辞。我没经考据,就作为史料辑佚的例子,写在书里。后来韦工先生指出,此讲演辞是记者的摘要,刊于《新华日报》,实则整理好的讲演辞,确与牺牲的李密林沉于江中。(参见《广东鲁迅研究》1993年第1—2期)我使用材料,没有仔细核实,犯了考据错误,特此说明。但错例照印,不予更换,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提醒。


《新文学史料学》


实际上版本、校勘、目录,都离不开考据,新文学史料学,就是讲考据学在新文学史料研究方面的运用。考据学是中国学术研究领域的绝学,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必须继承它。各组文章的编排,不按写作先后,而是将内容相近的放在一起。各篇是不同时间在不同类型的报刊上发表的,如今汇编在一起,可能风格不同,在举例时也有重复的现象,但也随它去吧!


最后,要感谢星汉文章肯于接受这本旧作加汇编的《新文学史料学》,还不知出版后学术界会不会接受它;也要感谢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黄开发君,没有他的介绍,此书不可能出版,没有他的帮忙,这旧作不能披上新装。


2017年3月14日

于北京师范大学丽泽区寓中


摄于20世纪80年代,从左至右为

朱金顺、钟敬文、唐弢、杨占升



新文学的

校勘


1.略说


校勘之学,也是我国汉学中较为发达的一个门类。古代出过不少校勘家,在整理古籍上做过贡献。


校勘,古代称为校雠,它起源很早,到了汉代,就成为很专门的工作了。刘向的《别录》中载:


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缪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故曰雠也。[1]


古来把校勘的工作,称为校雠,是很形象的。校指校读上下得谬误处,而雠则指校对时如仇家相对也。校是校对,勘是勘误,校勘也有称作校对的。但我们这里专讲对不同版本的校勘、整理,不涉及印刷时的校对清样工作。


校勘本来是校正传抄刻版的错误,力求还原书以来本面目,所以,最初校勘的范围总不出文句的异同和章节段落的位置。后来,校勘学成为专门的学问,尤其是经过乾嘉学派的提倡和发展,更成为一门极严密的学科,并且扩大了校勘的范围。所以,梁启超把校勘分为狭义校勘学和广义校勘学两种。他把校正传抄刻印错误的,称为狭义校勘学;而把校正原书内容的缺失及著录遗缺,称为广义校勘学。[2]


校勘学是我国传统的重要学问之一,被称作绝学。清朝人时,很多学者费尽心力,把我国古代文化典籍进行了加工整理,产生了许多精校精刊本;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校勘学经验。这是我国一批精神财富,我们应当加以继承,并求得发展。


《新文学史料学》插图


新文学发展以来,采用西法排版印刷,虽然铅印也不能免夺字、衍字、误字的问题,但毕竟比古代好多了。那么,是否就不需要进行校勘了呢?恐怕并不如此,新文学书刊,由于政治或其他原因,不同版本的异文并不少,也正有待于校勘和整理。新的校勘学是需要的,我们应当在旧的校勘学的基础上,研究新问题,把握新特点,建立新文学的校勘学。在这门学问上,我以为继承问题很该注意,我们的前人在校勘古籍上,有许多科学的经验,有不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对于这些有用的东西,凡是可资借鉴的,可供学习和采用的,应当全部吸收,使新校勘学内容丰富、方法正确,用更科学的精神,进行新文学的版本研究和整理工作。


20世纪80年代,在鲁迅、郭沫若、茅盾全集的编辑中编者进行了大量的校勘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实际上,新文学书籍的重印中,各种选集的编印中,都离不开校勘工作。那工作,有的由作家本人进行,有的由出版社责成专人负责,总之,校勘工作是一时也不能停止的。但理论的探讨,方法的总结,却是不够的。有关资料工作的研究中,校勘学应当是一个重要的部分和门类,我们都要关注它。


2. 底本的选择和确定


校勘,首先要选择底本,这是紧要的、不能忽视的工作。确定好底本,才能进行比校,整理出可靠的本子。


所谓底本,是指校勘时被采为主要依据的那个本子。有了底本,才能根据内证、外证对它进行校勘,使之达到尽善尽美。底本,原指稿本,或据以刊印的原本。在校勘时,总是采用接近稿本的版本来作为底本,进行雠校。段玉裁说:“校书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必先定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之稿本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定底本之是非,是校勘的重要任务,而选择好底本,则是十分必要的了。


《经韵楼集》

[清]段玉裁 著

 凤凰出版社

 2010-12 


选择底本,最好取作者的稿本或初版本,以保持原作的本来面目。陈乃乾说:“尝谓古书多一次翻刻,必多一误,出于无心者,‘鲁’变为‘鱼’,‘亥’变为‘豕’,其误尚可寻绎。若出于通人臆改,则原本尽失。宋、元、明初诸刻,不能无误字。然藏书家争购之,非爱古董也;以其误字皆出于无心,或可寻绎而辨之,且为后世所刻之祖本也。校勘古书,当先求其真,不可专以通顺为贵。古人真本,我不得而见之矣;而求其近于真者,则旧刻尚矣。”[3]这里实际上讲了校勘古籍寻求底本的问题,求真本不可得,则求诸原刻、旧刻,以其较接近本来面目,所以可贵。经过学者、通人臆改的本子,失去了原来的面目,是不能做底本的。


新文学书,时代较近,铅印本的错字也比较少,似乎选择接近原稿的底本并不难。实际并非如此,新文学校勘的底本确定,有不少新问题,我们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新文学书,多异文。不仅初版本与原发表的报刊文字不同,各种重排本也往往与初版本不同。这诸多字句,甚至内容的不同,改动者大都是作者本人。这种情况,在新文学的作品及有关文章中,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异文的多,版本的多,不仅给校勘造成了困难,而且给我们确定底本带来了困难。选择上要有眼光,要熟悉版本情况,同时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保证底本的最高文献价值。


第二,新文学发生的年代较近,因此,许多作品和文章的手稿还留存着。还有手稿与印本字句相异的情况,这种异文,对于研究作家作品自有好处,但在确定底本、进行校勘时却出现了复杂的情况。例如,鲁迅的《两地书》,它的初版与保存下来的原始书信,多有异文,是作者付印前改动了的。那些原信,对于校勘《两地书》的文字,当然非常重要,但却不能用原信做底本。为了便于研究和参考,原信被辑为《鲁迅致许广平书简》(河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出版)刊行。类似这种情况的出现,也给确定底本,进行校勘带来了复杂性。


《鲁迅致许广平

书简》(1980)

北京鲁迅博物馆研究室编


第三,新文学诞生在军阀混战和外敌入侵的年代里,新文学尤其是其中的无产阶级文学,受到了干扰和破坏。在各种版本上,往往带着时代的烙印,留着被删削、查禁的痕迹,因此,我们在选择底本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力求得到较切近原作的本子,去掉那些被扭曲了的部分。


这种情形是很容易理解的。比如,按常理初版书排印较好,错字少,但因为印刷条件差,初版错字更多的例子,是不少的;又如,初版是被删过的,而重印本却是完全的;再如,再版书的删改、修订,是政治形势的需要,改动的背后,有着时代的烙印。总之,政治形势的影响使版本呈现了比较复杂的现象,我们为了校勘选择底本时,这种种因素都要考虑到,以便选出更恰当的底本来。


出于以上的原因,我们校勘新文学书,在确定底本时,应遵循以下各项:


(1)初版本或重要的订正本,常常被采为底本,这是很对的。初版本书,较为接近原稿的面目,错字也比较少。新中国成立后,翻印新文学的书籍,往往做必要的校勘,常采用初版本为底本,这是很好的。它既可以接近手稿,又能较初版少几个错字。20世纪80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原本选印”,把文学史上产生过影响的、有代表性的作品,选择出来加以重排印行,包括《卷葹》《背影》《新梦·哀中国》《草莽集》等,都是以初版本作为底本,并“订正了其中的个别讹误”,对于后来版本有变化的,则加注说明。这种选择和处理,无疑是很妥当的。


《卷葹》《背影》《新梦·

哀中国》《草莽集》(1984)


对于原始报刊上的文字,也应当作为重要的资料加以利用。书籍初版时,作者往往不仅改正了误植的地方,还会对字句有些润色,如果是重印书籍,校勘文字时,恐怕不能一一改回去,即不好用原刊做底本,但那应当是重要的参考资料。如果是重编本,选自报刊,自然以刊物上的文字做底本了。原始报刊是重要的,它往往能够纠正初版本的错误字句,发现印刷过程中的误排者。总之,校勘时要处理好原刊与初版本的关系,恰切地选择好底本。在校勘上,底本的选择是紧要的,不可信手拈来,要进行周密的研究和比较,版本知识在这里是能起重要作用的。


(2)盗版书、删节本,都不能作为校勘的底本。盗版书是旧社会的一种现象,是商人侵害著作权的产物。“这种书往往变乱旧章,面目全非”,有时是“张冠李戴,以假乱真”,有时则“滥改原文”[4],这种盗印本,是对原书的糟蹋,决然不可取作校勘的底本的。


在新中国成立前,有不少删节本书籍,是我们要特别注意的,这也不可以选作底本的。被删削的原因可能很多,其中最主要的一种,是受到检查机关的查禁而削减的,长篇会抽掉章节,短篇则砍掉篇目。这种部分被禁的书,在过去可以流传,聊胜于无,但如用它为校勘的底本,那可就大错了。这种书的例子是不少的,像鲁迅先生的《二心集》被禁后,合众书店为免经济上的更大损失,将审查机构允许存留的十六篇改题为《拾零集》出版,这种删节本,只能作为掌故和版本为我们所知,却绝不可作为校勘的底本的。又如茅盾的《子夜》和《春蚕》,都受过删削。《子夜》出版不久,就被查禁,经书店交涉,归入“应行删改”一类,检查官的批语是:“二十万言长篇创作,描写帝国主义者以重量资本操纵我国金融之情形。P.97至P.124讥刺本党,应删去。十五章描写工潮,应删改。”[5]于是,重印的《子夜》中,就删掉了农村暴动和工厂罢工的文字,成为删节本了。对于《春蚕》,检查官的批语则是: “《秋收》后半篇有描写抢米风潮之处,《喜剧》P.208有不满国民革命言论,均应删改;又《光明到来的时候》一篇不妥,应删去。”[6]这时再版本已印成,只好抽掉这三篇,在书脊上加印“订正本”字样,实际上这是删节本。这类被迫受了“酷刑”的版本,怎么可以作为校勘的底本呢!


《子夜》

出版社:  开明书店

出版时间:  1933

印刷时间:  1943



删节的情况很复杂,原因也不止一种。有些删削并不是大段的,也不是抽掉某些篇目,而是某些字句的删除,那种情形,一般更难于被发现。正是因此,这种版本尤其不能当作底本,以免使之流传。


(3)作者手校本,是最宜做底本的。一书出版,总是会有些误植的地方,失校在从前的书籍中,那简直是不可免的。作者自藏本、赠送本,往往会进行校对,把那些排错的地方纠正过来。这种手校本,是做底本的最好材料。


举例来说,鲁迅的《呐喊》,初版于1923年8月,为新潮社“文艺丛书”之一,后归北新书局,为“乌合丛书”之一。从1930年1月第十三版起,抽去《不周山》,为改版重排本。初版本鲁迅曾亲自校对,错字较少;第十三版则错误较多,同时也有些与初版不同的改正之处。这一版是后出各版的祖本,因此,可以作为校勘的底本,在孙用编的《〈鲁迅全集〉校读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出版)中,就是用它为底本的。鲁迅在当年,曾对第十三版做过校勘,保留在手稿中,有一份《呐喊正误》[7],录下他校出的误处45处。这份手校的记录,是极珍贵的资料,用这改正后的第十三版做底本,当然比用带有多处误排者为底本,要妥当得多。重视作家当时的手校本,这是很有道理的,能减少底本的错误,给校勘带来许多方便。


《呐喊》1923年8月北京大学新潮社第一版

《呐喊》1926年5月北京北新书局第四版


这类的例子是不少的。作品、文章在报刊上发表后,作者、编者常常有勘误发表,这应当视为手校,我们取这些报刊为底本时,请不要忘记勘误,一定用订误后的文字为底本。这样的文本错误较少,算是较好的底本,如果以那些带着错误的字句的本子做底本,有时会由于校勘不精,使谬误长期留存,是对不起广大读者的。例如《莽原》周刊第十二期(1925年7月10日出版)上,有编者鲁迅写的《正误》[8],把第十期、十一期的误植处,加以勘误,这不仅表现了鲁迅的严谨学风,也为我们以后使用这些文章,提供了准确的底本。新文学发展究竟年代较近,各种形式的手校本还存在着,在我们选择底本时,要加以充分利用,采用作者手校的成果,使校勘工作少出差误。


(4)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印本,一般不能选为底本;那些修改本、删节本,都不得用作底本。


新中国成立后的新印本,除一些第一次收集或出现的著作外,均为翻印本,这种本子要审慎选择,一般不能做底本用。当然,翻印时往往校勘过,改正了若干错字,这无疑是校勘的有用材料,但要再进行校勘,应当寻求它们的祖本做底本,否则是会出现讹误的。这种本子,由于经过了翻印,已经属于第二手材料,一般不要用为校勘的底本。虽然它们往往声明没有改动,但那翻印过程中的错误,则是难免的。翻印本不同于影印本,选底本要找到它们的祖本,使之更接近原始的面貌,保存历史真实性。还有翻印本,说明除个别文字有所改动外,内容没有变化,这就更不能用作底本了。“个别文字”往往大有文章,这是不符合校勘学的原则的。从选底本说,则应求得初版本或是胜过初印的再印本,忠于原作是校勘学的首要信条,我们必须遵循它。


新中国成立后的修订、删节之本,不论这种改动是出于作家本人之手,还是别人代庖之作,均不得用作校勘的底本。这是一条重要的原则,是历史唯物主义精神的表现。因为,在新的形势下的改动,已然失掉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也就失掉了作为历史文献的价值,给一般读者阅读自然可以,作为学术研究的史料,则是不行的。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那些经过作者编定、润色过的“文集”“选集”,虽然是作者自己动手的,却已丧失了文献价值。要知道,作品发表之后,成为精神产品,已然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几十年后,连作者自己也不能改变它,因为历史是不能重写的。有人以作者最后改定为理由,强行使之成为“定本”“标准本”,岂知那是做不到的,写下的历史,那是挖也挖不掉、改也改不了的,除非历史能够重写。因此,这种本子都不能做校勘时的底本,而只能是重要的参考本。这条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每个研究史料的同志,都需要遵守它。


《女神》

作者: 郭沫若

出版社: 泰东图书局

出版时间: 1924


例如,最近出版的《郭沫若全集》中,《女神》用《沫若文集》第一卷本为底本,理由是这是作者生前最后编定本,若从史料学的角度说,那是大大降低了它的价值的。而《〈女神〉汇校本》[9],则从《郭沫若全集》,以“文集本”做了底本。编者这个选择,恐怕是欠考虑的,既然是汇校,当然要罗列各本的异同,为研究者提供丰富史料。显然,这个版本不是供一般读者用的,而是专为现代文学研究提供第一手材料的。那么,就应当以《女神》1921年初版本做底本,汇校各本异同,展现出《女神》发展、修改的历史面貌。这既有了原始本的原样,又有了历次修改的异文,对研究者是多么珍贵和方便呀!现在用最后的修改本为底本,校以其他众本,写出校记,我们要从后往前看,倒转来了解历次修改的样子,以今逆行到古,对于把握《女神》的修改源流和了解作者的思想发展,都是不方便的。这个底本的选择,对于保存历史原貌和学术研究,都是一个失败。


3. 校勘方法简介


对于校勘之学,从汉代起学者就十分注意了,经历代学者的研究、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归纳出不少切实可行的方法。这些具体的方法,在新文学领域的校勘工作中,也多有可用的东西。如果说到学术上的继承,我以为在校勘上可以取法的东西是很多的。


清末藏书家叶德辉说:“今试言其法:曰死校;曰活校。死校者,据此本以校彼本,一行几字,钩乙如其书;一点一画,照录而不改。虽有误字,必存原文。顾千里广圻、黄荛圃丕烈所刻之书是也。活校者,以群书所引,改其误字,补其阙文。又或错举他刻,择善而从;择善而从,版归一式。卢抱经文弨、孙渊如星衍所刻之书是也。斯二者,非国朝校勘家刻书之秘传,实两汉经师解经之家法。郑康成注《周礼》,取故书、杜子春诸本,录其字而不改其文,此死校也。刘向校录中书,多所更定;许慎撰《五经异义》,自为折衷;此活校也。其后隋陆德明撰《经典释文》,胪载异本;岳珂刻《九经》《三传》,抉择众长;一死校,一活校也。明乎此,不仅获校书之奇功,抑亦得著书之捷径也已。”[10]


这里所讲的死校、活校两法,不仅古人校勘时用之,今人校勘时也常用它。不独校勘古籍如此,校勘新文学以来的书籍,也有两种不同的路子。一般新印的20 世纪二三十年代新文学书,如“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原本选印”各种,校勘上用的是活校,进行校字,择善而从。但也有死校的,如《〈女神〉汇校本》、鲁迅旧体诗的校勘等,仔细注明各本文字的异同,不轻易进行改动。活校、死校的校勘方法不同,但各有各的长处,从古至今都是并用的,不可用一种方法代替另一种。


《女神汇校本》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对于校勘的方法,朱希祖说:“校雠之法有二:一则罗列各本,择善而从;其不善者,弃而不言。然必择一本为主,若他本、他书有善者,据以校改此本,必注云:‘原本作某,今据某本或某书改。’否则必犯无征不信之讥,且蹈无知妄改之戒。原本不误而校改反误者,皆由于此。一则择一本为主,而又罗列各本之异同。心知其善者,固当记注于上;即心知其误者,亦当记注于上,以存各本之真面。使后世读此书者,得参校其异同,斟酌其是非,择善而从,抑亦校雠之善法也。然主前法者,或讥后法为芜颣而无所发明;主后法者,或讥前法为专擅而妄改古书。其实各得其法,不偭其矩,皆有益于学者。”[11] 这里讲的两法,前者近似于活校,后则近似于死校。他说明两法虽然不同,但可以并用,皆可有益于学者。它们是不矛盾的,用不着互相讥讽。在新文学领域中,后者便于比较研究,但并不常用,因为没有那么多的异文;前者使用较广,却并不注明“原本作某”,只是择善而从罢了。这里难免会出现误校之处了。


讲校勘的方法,最为科学的,是已故陈垣校长的主张和分类,这里加以介绍。他本来是讲古籍校勘的,但对新文学也适用。这里举些例子,并略说不同之处。陈先生说校书有四法,他校《元典章》时便用了这些方法。他在《元典章校补释例》[12]卷六中做了说明。



陈垣与《元典章校补释例》


第一种校勘法,陈垣先生说:


一为对校法,即以同书之祖本或别本对读,遇不同之处,则注于其旁。刘向《别录》所谓“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者,即此法也。此法最简便,最稳当,纯属机械法。其主旨在校异同,不校是非。故其短处在不负责任,虽祖本或别本有讹,亦照式录之。而其长处则在不参己见,得此校本,可知祖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故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他校法。


对校法,的确是校勘的基本方法,我们现在印书,校对文字就用对校来发现排字的错误。古代校勘旧籍,用两种或多种本子对校,找出异同来。新文学书籍,用两种或多种本子对校,也是发现异同的手段。但这种异同,并非刊刻的错误,或者说,主要不是排版的问题,而是作者或编印者改动的缘故。


用对校法校勘新文学书的例子,是常见的。像《〈女神〉汇校本》,就是对校出几种本子的异同,这种异同,不是是与非的问题,而是作者修改的结果。又如,《〈鲁迅全集〉校读记》[13]一书,编者用新版十六卷本《鲁迅全集》为底本,校出原刊的不同文字,也兼及其他版本上的异文。编者使用的是对校法,找出的异文是收集前的或手稿上的,目的在于告诉读者,鲁迅是怎样推敲、锤炼文字的。当然,其中也有少数是原刊的误排者,但已经分别不清了。这类对校,我们援引一个例子:


 《白光》


    ① 543第2—3行:“只见七个头拖了小辫子在眼前幌”,原刊及初版与此相同,第十三版漏落“见”字。


    ① 543第5行:“他迟疑了片时”。原刊及初版均与此相同,第十三版误排为“他迟了片时疑”。


    ① 543倒9行:“便不由嘻嘻的失了笑。”原刊“的”字在“嘻嘻”之前。


    ① 543倒7—6行:“便禁不住心头突突的狂跳”。原刊及初版均与此相同,第十三版“心头”误作“的头”。


    ① 544第12行:“那声音却又提高的复述道”。原刊及初版“提高”均作“较高”。


    ①544倒2行:“ 却又立刻觉得不合了”。原刊无“了”字。


    ① 546第10行:“他栗然的发了大冷”。原刊及初版“栗然”均作“凛然”。


    ① 546倒12行:“他躲在远处的檐下的阴影里”。原刊与此同,初版及第十三版“躲在”均作“躺在”。


孙用先生以新版全集为底本,“①”表示第一卷,上边所引为《白光》一文的校读记,他仔细校出了各版文字的异同,使用的方法是对校,至少用四种版本做了比较,列出异同,不说及是非,供我们研究时使用。


《<鲁迅全集>校读记>》作者:  孙用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


王得后同志把《两地书》和原信做了校勘,写出了校读记。这里使用的也是对校法,作者说:“我把鲁迅与景宋对原信所作的增删修改的主要文字一一录出,并注明上下文的衔接,供读者研究。……我校读的目的主要不在遣词造句的技巧,而在思想内容上的比较研究,着力于恢复原信的内容。”[14]在《两地书》中,作者对于原信的内容,多有删节和改易,在对比校勘中,多处添上了被删掉或改动的内容,使读者更清楚原信的面貌,并进一步写出自己的看法,以供参考。但从校法说,主要是对校,比较二者的不同,没有论及是非。


例如,对《两地书》二十五的校读记是这样的:


这封信重要的删削只有一处,即在“把自身看作废物,其欲利用之者,犹之尸体之足供医士解剖,不无小补也”之后,有“‘光明’在那里?老实说,我说那么大就患色盲,毫未有光觉。一日未走尽头,姑且一日做和尚一日撞钟,所以从前有见船坐船之说。预算即希望,俱是不可见之魔鬼,我且不理它。‘活着,就不放心’,是替活着那人个体不放心的,范围是个人。‘死了,就安心’,也是为死人的本体打算,自然是如此说法。即如‘闹潮’,为我本体想自然受卖(发表时改为‘受买收’)可以比在外做人之患舒服……”


此外还删了几处。一、谈到信“有拆过再粘合失了原状的痕迹”后,删去“这也可算是‘碰壁’”。二、在谈到“比较‘纵酒’稍胜一筹吧”后,删去“可是小鬼也常常纵酒”。三、谈到“自然先生的见解比我高,所以多‘不同’”后,删去“但是不必过于欢迎‘阎王’吧!闭了眼睛,什么好的把戏也看不见了!幔幕垂下来了!”。


还有,“敌人居然检查邮件了”,《两地书》则改为“牠们”。


用对校的方法,说明原信怎样,题为《两地书》出版时又改成怎样。这里既不必说哪个版本怎样,因为那是清楚不过的;也不必评论其优劣,那也极难说的。对校出二者的不同,就提供了材料,对研究者很有价值。


第二种校勘法,陈垣先生说:

   

 二为本校法。本校法者,以本书前后互证,而抉摘其异同,则知其中之缪误。吴缜之《新唐书纠缪》,汪辉祖之《元史本证》,即用此法。此法于未得祖本或别本以前,最宜用之。予于《元典章》,曾以纲目校目录,以目录校书,以书校表,以正集校新集,得其节目讹误者若干条。至于字句之间,则循览上下文义,近而数页,远而数卷,属词比事,牴牾自见,不必尽据异本也。


本校法,这在古书的校勘上,是常用的,也是很有效的,从文章的前后,尤其是一部书的前后,很容易校出误刊之处。在新文学书刊中,用先进的方法排字,错误要少得多,但并不是没有的。用本校法,可以校出误刊之处,也能校出作者的笔误之类,总之,本校法的使用也相当广泛。


这里举一个例子。在鲁迅的《风波》中,有这样一段:


第二日清晨,七斤依旧从鲁镇撑航船进城,傍晚回到鲁镇,又拿着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和一个饭碗回村。他在晚饭席上,对九斤老太说,这碗是在城内钉合的,因为缺口大,所以要十六个铜钉,三文一个,一总用了四十八文小钱。


在《风波》结尾处,则是:


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的往来。


一个饭碗,钉合的铜钉数却不一致,用本校法可知,有一处是笔误。1926年李霁野发现了这个矛盾,写信问鲁迅。回信是这样的:     


六斤家只有这一个钉过的碗,钉是十六或十八,我也记不清了。总之两数之一是错误的,请改成一律。记得七斤曾说用了若干钱,将钱数一算,就知道是多少钉。倘其中没有七斤口述的钱数(手头无书,记不清了),则都改十六或十八均可。[15]


《风波》中写明“三文一个,一总用了四十八文小钱”,那么可知“十六个铜钉”是对的,后边“十八个铜钉”则错了。用本校法可知这“十八”乃“十六”之误。通行本的《呐喊》中,《风波》的结尾处并没有订正,还保留了“十八个铜钉”的字样,用加注的形式,说明“十六”是正确的。这么处理是尊重鲁迅的原文,其实改为“十六”也可以,因为鲁迅在回信中已说过“请改成一律”的话。


再举一个本校法的例子。在《鲁迅书信集》上卷中,有《致杜衡》(八月十四日,见第399至400页)的信,最末一段是:


倘赐复,请寄××××××××××××××,较为便捷,因为周建人忙,倒不常和我看见的。……


这里有14个“×”,表示缺14个字。编者注云:“此处系《现代作家书简》编者所略。”这是说,这封信没有征集到原信,据书籍所收印入的。原书编者孔另境略去的十四字,是鲁迅的通信地址,这字用本校法可以校出,即“北四川路底内山书店转周豫才收”。在《鲁迅书信集》中,此信之前后,均有这相类的字样,如《致开明书店》(第361页)、《致开明书店》(第403页)、《致程琪英》(第355页)、《致胡今虚》(第410页)、《致郑振铎》(第412页)等等,都是这个地址,只在对上海之外的朋友写时,加上“上海”二字。用同书其他地方校勘此处,能准确校出这略去的文字。


鲁迅全集 (1-16卷)

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在十六卷本的《鲁迅全集》中,收入了这封信,在第十二卷的第215页上,编者就准确无误地校出了缺文,使用的是本校法。编者为了慎重,没有改掉那十四个“×”,而用注文说明,略去的字是“北四川路底内山书店转周豫才收”。这种校字是正确的,读者都不会怀疑它。


第三种校勘法,陈垣先生说:


三为他校法。他校法者,以他书校本书。凡其书有采自前人者,可以前人之书校之;有为后人所引用者,可以后人之书校之;其史料有为同时之书所并载者,可以同时之书校之。此等校法,范围较广,用力较劳,而有时非此不能证明其讹误。丁国钧之《晋书校文》,岑刻之《旧唐书校勘记》,皆此法也。


使用他校法进行校勘,情况很普遍,用本校不能解决问题时,多用他校。例如,1934年5月4日夜,鲁迅致林语堂信中,有这样的话:


先生自评《人间世》,谓谈花柳春光之文太多,此即作者大抵能作文章,而无话可说之故,亦即空虚也,为一部分人所不满者,或因此欤?闻黎烈文先生将辞职,《自由谈》面目,当一变矣。 又及[16]


“花柳春光”一词,似有误。要校勘它,可以使用他校法。林语堂的自评,出自《方巾气之研究》一文,该文原载《申报·自由谈》(1934年5月3日),后收入《我的话》(上海时代图书公司1936年版)一书中。《方巾气之研究》中,有这样的话:“例如我自己认为第一期谈花树春光游记文字太多不满之处,就没有人指出。”原刊和集子中,均作“花树春光”,“柳”字乃“树”字之误,是《鲁迅书信集》编者疏忽造成的。这字的校勘,使用了查原书的办法,得到正确答案。虽则一字之差,但很不一样,这个误字是被马蹄疾同志所校出[17],可惜没有被十六卷本《鲁迅全集》所吸收,甚为遗憾(见《鲁迅全集》第十二卷第401页)。


新文学时代较近,在进行他校时,不仅可以使用一切文献材料,还可以使用活材料,这是校勘古籍时没有的条件。这里举一个例子。1930年3月2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立,通过了理论纲领。在《拓荒者》第一卷第三期(1930年3月出版)上,有《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底成立(报导)》发表,其中记载了“左联”理论纲领。有一段文字是:


我们的艺术是反封建阶级的,反资产阶级的,又反对“稳固社会地位”的小资产阶级的倾向。我们不能不援助而且从事无产阶级艺术的产生。


《拓荒者》第一卷第三期,

目录中可见《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底成立》


稍后的《萌芽》第一卷第四期(1930年4月出版)上,也发表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底成立(报导)》,这段文字中,“稳固社会地位”排成了“失掉社会地位”。那么,到底哪一个对呢?


这里找不到文字材料校勘,用一般他校法就不能奏效了。最后,请教理论纲领的起草者冯乃超同志,才解决了这个问题。蔡青同志是这样说的:


笔者就这个问题,曾请教过“左联”理论纲领的起草者冯乃超同志。冯乃超同志说:“稳固社会地位”与“失掉社会地位”两个提法,“失掉社会地位”的提法是正确的。因为小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是不稳固的,它上可升入资产阶级,下可降至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经济地位的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在政治思想上左右摇摆,忽冷忽热。为了反对小资产阶级的动摇性,我们加了形容词,说“反对‘失掉社会地位’的小资产阶级的倾向”。《拓荒者》排校马虎,大概是它印错了。[18]


冯乃超同志的话,说明了那两个字是正确的,也就对《拓荒者》进行了勘误。从校勘上说,这是他校,从当事人口中得到了正确答案。后来,“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4月出版)中,辑出了《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底理论纲领》,那句话作“失掉社会地位”。编者附记中说:“文中‘失掉社会地位’的小资产阶级,《拓荒者》原文为‘稳固社会地位’,据原纲领的起草者冯乃超同志审核,他认为‘失掉社会地位’的提法较为准确。”


使用他校法的情况比较多,精确的校勘,除掉对校、本校之外,是离不开他校的,否则很难精确无误。这里,我们不过举出两个例子罢了。


第四种校勘法,陈垣先生说:


四为理校法。段玉裁曰:“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所谓理校法也,遇无古本可据,或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则须用此法。此法须通识为之,否则卤莽灭裂,以不误为误,而纠纷愈甚矣。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若《元典章》之理校法,只敢用之于最显然易见之错误而已,非有确证,不敢借口理校而凭臆见也。


用理校法,解决明显的笔误和误排者,这是常用的方法。由于错误显而易见,所以不会犯臆测的毛病。例如,以手稿形式被保留下来的《孩儿塔》(殷夫著),20世纪80年代作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原本选印”之一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就订正了明显的错字。它还被全部收入了《殷夫集》(丁景唐、陈长歌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84年2月出版),也校勘了错字。使用的方法当然是理校。像“曼〔漫〕步旷野,心空空”(第17页)、“青春的死灰难再然〔燃〕跃跃〔耀耀〕光豪”(第24页)、“一朵在两〔雨〕中带泪的梨花”(第30页)、“飘渺的天宫,寂察〔寥〕”(第74页)等等,就都是的。这里改正错字,是用了保留原状并加订正的办法,更注意了史料价值,表现了编者的审慎态度。这类的理校较为常见,也少争议,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殷夫《孩儿塔》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4)


较为困难的是“数本互异,而无所适从之时”,那就见出了校勘的见识和水平。理校之法,最危险者在此。下边,我们用鲁迅的《哀范君三章》为例,说明理校之难。


《哀范君三章》有初稿和定稿两种,多有异文,加上传抄、排印的错字,异文就更多。如果弄不清这个关系,搞错了版本源流,那它的字句的理校,也是很困难的。原因所在,就是弄不清其中的“理”。为了说清问题,只能从它的刊布过程说起了。


1912 年7月19日,鲁迅在北京得知范爱农“水死”的消息,22日,“夜作均言三章,哀范君也”。全诗就写在日记上,为初稿:


风雨飘摇日,余怀范爱农;华颠萎寥落,白眼看鸡虫;世味秋荼苦,人间直道穷;奈何三月别,竟尔失畸躬。海草国门碧,多年老异乡;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故里寒云恶,炎天凛夜长;独沈清泠水,能否涤愁肠。把酒论当世,先生小酒人,大圜猶茗艼,微醉自沈沦;此别成终古,从兹绝绪言;故人云散尽,我亦等轻尘。[19]


23日,鲁迅抄寄给绍兴的周作人,发表在8月21日或22日的《民兴日报》上,其为地方小报,不为人知。该报至今找不到,所以登在哪一天也说不准。但这手稿被保存下来,1959年后,曾被广泛地影印过。它无疑是鲁迅的最后定稿,对该诗的字句,多有修改之处。如果理校,当以它为准才对。那改动的文字是:“竟尔”作“遽尔”,“已登场”作“尽登场”,“寒云恶”作“彤云恶”,“清泠水”作“清洌水”,“涤愁肠”作“洗愁肠”,“茗艼”作“酩酊”。标题为《哀范君三章》[20]。事实是明白的,如果校勘文字,用理校法,那应当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这事实是后来才弄清的,并且由于版本源流问题,这个极简单明确的事实,却不为多数人接受,这也可以说明理校之难了。


为了说明这个“难”字,我想从头说起。鲁迅所写这首哀诗,虽然日记上记着初稿,《民兴日报》上登着定稿,但都少有人知道。诗的原文,连鲁迅自己也记不清了。1926年,鲁迅在厦门大学图书馆楼上写《旧事重提》的最后一篇《范爱农》,没有文献可查,原诗中,只记得六句,写在回忆文中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旧朋云散尽,余亦等轻尘。”后来,杨霁云编《集外集》,请鲁迅补了两句:“幽谷无穷夜,新宫自在春。”[21]出群众版《集外集》时,把“幽谷”印成了“出谷”。这八句诗,不仅有两句是新补的,其他六句也多有异文。这不是作者的改订,而是记错了。有人说它是最后改定的,这不合事实。我们只要明白这原委,就能理解那众多不同文字的原因了。但如据它去校勘《哀范君三章》,就于理不合了。


鲁迅逝世后,1936年底,许寿裳写《怀旧》(原刊《新苗》第13册,北京大学女子文理学院编辑出版,后收入《我所认识的鲁迅》一书),再次公布了《哀诗三首》,文字与《鲁迅日记》上的相同,仅仅多了两个错字:“寒云恶”作“寒云黑”,“清泠水”作“清冷水”。是许先生抄错了,还是《新苗》排印误植,就说不清楚了;但它无疑是许寿裳当年据日记过录者,是该诗的初稿。


1938年初,周作人在《宇宙风》上发表《关于范爱农》(署名知堂),文中说明《哀范君三章》的手稿被他保存着,当年送《民兴日报》的,是他的抄件。并且在文中公布了全诗,不同的文字已列于前边,这里从略。实际上,周作人再一次发表了《哀范君三章》的定稿,在保存和订正这诗的文句上,他是有功的。但也出现了一处误植:“成终古”作“终成古”。


《宇宙风》(1936)


1938年,许广平为《鲁迅全集》编《集外集拾遗》,收入了这首诗,但所据版本却是许寿裳的《怀旧》。仅在“广平谨按”里,说明了《关于范爱农》一文中,诗的题目和异文,是附录的性质。许广平先生这么做,当时是有理由的,她既见不到原诗手稿,又无《民兴日报》可查,自然是许寿裳的文字更可靠些。但今天来看,许广平当初的判断是错的,周作人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可信的,这有被保存下来的手稿为证。


由于《鲁迅全集》(二十卷本)收入了哀诗的初稿,便一直延续下来,各处选用此诗,均为初稿。新中国成立后,十卷本《鲁迅全集》出版,依然用过去的文字,仅标题据周作人的《关于范爱农》一文,改为《哀范君三章》,并在注中列出几处异文。后来,周作人把他保存的那页手稿交出,在几个版本的《鲁迅诗稿》中影印,可以说已向世人公布了珍贵的史料,这个版本的源流,应当是真相大白了。但是,事实并非如此,1959年以来的印本,均用初稿的文字,至多在附录、备考、注释中告诉读者,还有别本的文字如何。异文互相理校,这个“理”总不被人接受。1981年,十六卷本的《鲁迅全集》出版,《哀范君三章》收在第七卷的《集外集拾遗》中,依然是用定稿的标题,初稿的文字,并且连校勘记式的注文也没有了(但把定稿手迹作为插页放在书前边)。


鲁迅这“均言三章”,由于版本上存在着曲折的经过,又多次印行,它的异文便相当多。在校勘上,要从互异的文字中求得正确答案,需用理校法,而旧诗文字的酌定,是很难的。对于这首诗,按一般理校则不可,因为有两种手迹留存,我们必须从这里判断出初稿和定稿,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才能使理校取得成功。从这个小例子中,或者看出理校之难了。


最后,还要说及《哀范君三章》诗后的那一段附言。在《关于范爱农》中,周作人写出了那四行附言。全文是:


我于爱农之死为之不怡累日,至今未能释然。昨忽成诗三章,随手写之,而忽将鸡虫做入,真是奇绝妙绝,辟历一声,群小之大狼狈。今录上,希大鉴定家鉴定,如不恶乃可登诸《民兴》也。天下虽未必仰望已久,然我亦岂能已于言乎。二十三日,树又言。


这段文字,是写给周作人的,所以发表时并没有它;但由于它曾被许广平引在“广平谨按”中,所以流传很广,虽则仅在附录、注释的地位。短短附言中,也有一处异文,查手迹,“群小之大狼狈”却作“速死豸之大狼狈矣”,这里无疑是周作人写入《关于范爱农》时妄改的。有一个旁证,在《关于范爱农》收入《药味集》(新民印书馆1942年3月版)时,这里改为:“辟历一声……今录上”,没有用“群小之大狼狈”代替“速死豸之大狼狈矣”八个字,却用了一个删节号,这既去掉了他不喜欢的那八个字,且不负改窜之责,但也证明,原来的文字,是他改动的。这一处手迹与印本的异文,谁真谁假,也是很明显的。从校勘说,应当加以纠正;可惜,时至今日,各种印本均用“群小之大狼狈”。当然,这里的关系并不大,但从理校上说,却有道理在,说明正确校勘之不易。


《药味集》周作人

 新民印书馆

出版时间:  1942

版次:  一版一印


4. 新文学校勘的注意事项


新文学书刊的校勘,虽然与古籍校勘多有相似之处,但毕竟还有不少不同的地方。这里有情况的不同,也有方法的不同。我想,有几个问题是应当注意的。


第一,笔误或误植者,要改。校勘,对于明显的错字,不论是作者的笔误,还是印刷过程中的误植,都应当改正。这一点,应当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什么算误,什么不算,则需严格控制,必须是明显的错字、误字,才能够改正。可此可彼的字,不够规范的字,都不要随便改正,处理这些问题,不可以臆为之。尤其是名家的习惯用字(或词),要保留原貌,不可在校勘时予以纠正。有些严肃的校勘者,常常保留原字,在后边校正,并用“〔 〕”为校记,这种办法是可取的,不致因校勘不当而失去原样。举例来说:


1938年出版的二十卷本《鲁迅全集》,对于用字的校勘,就极为审慎。唐弢说:“先生用字,极为谨整,全集的校对,不无粗浅忽略之处,但对于字体格式,一本先生生前主张,是颇费一番斟酌的。”他举了不少实例,有些因简化和异体字废除,今天已看不出区别,有些则还保留着鲁迅用字的特点。像鲁迅书中“预”作“豫”、“採”作“采”、“蝴蝶”作“胡蝶”、“痲痹”作“麻痹”、“金钢石”作“金刚石”等,都完全照先生的意志而勘定。又如,鲁迅把“澈底”写作“徹底”、“伶俐”写作“怜悧”、“诅咒”写作“诅呪”,都是有所本的,不能随便改动;而他把“和平”写作“平和”、“介绍”写作“绍介”,则是习惯用语,不能认为是误植者加以改动。[22]我们校勘几十年前的书,要慎重从事,多一些文字学的知识,切不可把并非错字或误排者加以纠正,也不能用习见的用字加以统一。我们说的校正错字,必须是真的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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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8月10日,20卷本的《鲁迅全集》

正式发行。图为《鲁迅全集第十六卷》


在《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五辑上,全文重刊了“左联”《秘书处消息》第一期。原为内部油印刊物,错字较多,发表时做了校勘,采用方括号标出的办法,以保持文献的原貌。诸如:“从文艺上进行反帝国主义的和反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斗争”“必须在这种任务的进进〔行〕之中扩大自己的组织力量”“必须在自己的机关杂志上毫不放轻〔松〕的发展一切方面的自我批评”[23]等等。这种校正错字的办法,目前也较为流行,它能够保持文献的原貌,又校勘了文字,史料价值比较高。当然,有一些文学作品,并不适于用这种校勘法,它很影响文字的流畅,读起来不方便。但属于误字的校勘,也必须像上述这样明显的误植者,才能加以校正,否则是会因轻易改易而失去文献价值的。


第二,避讳问题。避讳是中国特有的风俗,起源甚早,能够直接影响到古书校勘。陈垣先生说:“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其流弊足以淆乱古文书。”又说:“研究避讳而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者,谓之避讳学。避讳学亦史学中一辅助科学也。”[24]在过去,常用的避讳方法是改字、空字和缺笔。民国以来,推倒了封建帝王,随之避讳的习俗也废止。新文学发生后,指导思想是反帝反封建的,过去那套避讳的讲究自然也没有了。


但是,新文学是在与旧势力的抗争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它常常受到干扰,遭到禁止,受到检查。作家们为了逃过检查官的眼睛,也巧妙地利用了避讳法,把一些违禁字眼,用空字的办法来代替,往往用“×”或“□”表示。当时通俗的说法,叫作开天窗。还有一种情形,就是作家文稿中被审查删掉的文字,有人也用空字的办法印出,表示抗议,实际这也是避讳问题的变体吧!


例如,徐懋庸的《“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一文中,有这样几句话:


……但我们决不可忽略了目前的特殊的现实所赋于这战争的特殊的意义。这特殊的现实,就是××帝国主义的灭亡中国步骤的加紧,因此,这特殊的意义,是抗×的民族革命战争的全民统一战线的组织。[25]


这里的“×”全是避讳,在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国民党政府执行不抵抗主义,不许人们谈抗日,所以,“日本”用××代替,“抗日”用“抗×”代替,使用了中国传统的避讳法。当年,唐弢在一篇文章中说:“看近来的报纸,以××代替日本的情形,比较的少了下去,但副刊上的文字,却还是死样多而活气少,偶有激论,莫非滥调,间或也有翻陈出新的,……”[26]这里说的“以×× 代替日本”,就是20 世纪30年代较为常见的避讳法。


对于避讳的文字,校勘时要特别注意。常见的有两种办法:一是补上避去的文字,恢复当初面貌;二是保持避讳的原状,加注说明避去的文字。


举例说,何其芳的《星火集》,初版于国统区的重庆。“出版社震于国民党反动派的审查制度的余威,把其中《我歌唱延安》和《论对待文学的态度》两篇自动抽掉了,而且‘××’很多,……”[27]后来,再出版时,作者就补上了避去的文字。像《关于艺术群众化问题》一文,初版中有“× 区”“××市”“×××”等等[28],“××”很多,读起来很气闷。新中国成立后,该文收入《关于现实主义》一书中,把“× 区”改为“边区”,“×× 市”改为“延安市”,“×××”改为“毛主席”[29],就是补上了当年避去的文字,恢复了作者当初手稿的面貌的。这么处理的不少,尤其是作者将原书重印时,往往如此。


民国重庆土纸本《星火集》

群益出版社(1912)


有些史料价值较高的出版物,校勘重印时往往保留避讳的痕迹,空字照旧,并不补齐,而是用注脚的形式,说明避去的文字。对于保存文献,这种办法是可取的。例如,瞿秋白的《水陆道场·民族的灵魂》中,开头有这样的文字:


昏暗的黑魆魆的大门口,先发现两星红火,——这是两枝香;跟着,一盏灯笼出现了,灯笼的火光是那么摇荡着,禁不起风似的缩头缩脑,可是,因为周围是乌黑的,所以还勉强看得出那油纸灯笼上印着三个红字:“×国府”。


这里的“×国府”,校勘时并不补上,而是在小注中说明。《瞿秋白文集》编者注云:


“×国府”,明白的说,即“宁国府”。因为国民党的中央政府称为“国民政府”,简称“国府”;而《红楼梦》中也有“宁国府”其大门外也有石狮子;“宁”又为南京简称,所以“宁国府”即暗指南京国民政府。[30]


《水陆道场》是一组犀利的杂文,《民族的灵魂》开头,暗指国民党政府,用“宁国府”影射它。即便如此,也怕遭到禁止,用了避讳的办法,用“× 国府”代替“宁国府”。校勘时,用注释说明,并不改为“宁国府”,既保存了文章的原貌,又较为幽默。


总之,避讳是门很重要的专门学问,它并非校勘学的本身,但与校勘的关系极密切。我们在进行校勘时,要注意它,处理好有关避讳的问题。当然,在现代文学领域中,避讳问题可能没有古代那么多。


第三,应当补足被删掉的文字。我国书籍刊印,总爱求全,讲究足本,在校勘时,要补足被删节的文字,使内容没有遗漏。新文学书刊虽然没有古书传抄刻版时脱落的情况,但在严酷的审查制度下,被删除的文字则不少,我们校勘时,应力求补足被删之处,恢复原书的面貌。


鲁迅在编《且介亭杂文》时,就做了校勘工作,他把《门外文谈》《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病后杂谈之余》等几篇发表时被删去的文字一一补上,并用黑点为记。而《脸谱臆测》《阿金》中被检查官删掉的文字,补足后用黑杠子为记,不仅恢复了原稿的面目,而且留下了那被删的痕迹。但是,并不是都每个人能做到这一步的,即使鲁迅先生,也有遗漏的地方。


例如,《天上地下》一文,最初发表在《申报·自由谈》(1933年5月19日)上,是经过检查官删削的,但收入《伪自由书》时,却没有经过校勘补入。《天上地下》的手稿被保存了下来,在第五段,“这也是对于‘非安内无以攘外’或‘安内急于攘的题目,做出来的两股好文章”。这句后面,被删掉了44个字,在手稿上是:


买飞机,将以“安内”也,挖地洞,“无以攘外”也。因为“安内急于攘外”,故还须买飞机,而“非安内无以攘外”,故必得挖地洞。[31]


这几句很紧要的话,发表时被删掉了,但后来也没有补上。看来,校勘时的补遗工作,是很重要的。


再如茅盾的《见闻杂记》,最初发表在1941年香港的《华商报》晚刊上,总题为《如是我见我闻》。后来,出版单行本,改题《见闻杂记》,1943年4月由文光书局出版,收18篇散文,并《后记》一篇。新中国成立后,出版《茅盾文集》,《见闻杂记》据文光版单行本收入第九卷。作者在新写的《后记》中说:“那时候,国民党的书刊检查官有两套‘本事’:一是涂去他认为不利于蒋党的字句(这主要是赞扬延安,赞扬八路军、新四军的),又一是把讽刺蒋党的字句改为颂扬蒋党。一篇文章被这样一改,便只有索性不发表这一个办法了。我自己抽掉的二三篇,原稿已失,而且也记不清它们的内容了。至于此处重印的十八篇,其中有几篇也受过‘斧削’之刑,可是我既未存有原稿,只好就照这个样子再印了。”(《茅盾文集》第九卷)


《华商报》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年影印版


《见闻杂记》中诸篇的原稿当然不可见,但在《华商报》上发表的文字,也多有与单行本中不同处,明显地留着出单行本时被删削的痕迹,也许这就是茅盾所说的“原稿”吧!据姜德明同志考证,茅盾所说的“斧削”,即指桂林出单行本时的删节,据统计,十八篇散文,删去的文字足有一万字。[32]例如《西京插曲》一篇,结尾处的文字就被删掉了。原文是:


“哈,那是十足安全了,而且,在保护和招待方面,也方便!”S 君笑了笑说,觉得现在有些聪明的事情当真为古人所万万不及。


听说那天中午,因有某某办事处邀请慰问团吃饭,临时惹起了另外两处的宴会,结果是团员诸公连吃两顿中饭尚不得闲,只有不扰某办事处那一顿了,夜饭呢,光景是要到华山去吃了,不过迄无正确材料,姑以存疑。


《西京插曲》是篇含蓄而带讽刺的作品,它写出了当时国民党政府对华侨慰问团的特别保护,名为安全,实则不许接触群众,结尾一段,是写不许慰问团与八路军办事处接触的。这就被检查官删去了。从校勘说,《见闻杂记》中被删削的文字,应当补上,似乎出版《茅盾文集》时,作者有这个意思,但因找不到原稿,只好按单行本(文光版)排印,在删去较多的篇后,用《附记》略说始末了。


据鲁迅先生说,“……”是洋货,“五四”运动后才输入的;而“□□”是国货,称为阙文。过去,阙文只见于古人著作里,无法可补,“现在却见于今人的著作上了,欲补不能”。后来,则渐有代以“××”的趋势,这是从日本输入的。[33]如果是带了这些记号,校勘时还较为容易发现,即使一下子补不上,也知道是有过删削的。但更为厉害的,是不许留空白,那在校勘时就很难发现了;如果找不到原稿或较好的本子,是只能归咎于作者了。鲁迅说:


日本的刊物,也有禁忌,但被删之处,是留着空白,或加虚线,使读者能够知道的。中国的检查官却不许留空白,必须接起来,于是读者就看不见检查删削的痕迹,一切含胡和恍忽之点,都归在作者身上了。这一种办法,是比日本大有进步的,我现在提出来,以存中国文网史上极有价值的故实。[34]


进行校勘,被删的问题要加以注意,但是否能够补上,用什么方式处理,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第四,择善而从问题。古书校勘,出现异文或错文时,常常从文章中选择一个最妥当的,习惯上称之为择善而从。在新文学领域中,如果出现了不同的文字,除非是误植者,必须进一步探求原因,寻求是非,不能使用古书校勘上择善而从的办法。换句话说,新文学校勘的择善,这个“善”的出发点,不能是文意的好坏雅俗,而是孰为原稿。离开了作家手稿本来面目的真伪,去凭主观意图臆断是非,那是决然要犯错误的。


这是因为:(1)新文学年代较近,异文的出现,总能找出历史原因,它与古书出现的异文,情况是很不同的;(2)用排印出版的新印刷术,错误较少,传抄刻版的错误往往不存在。新文学的异文,总是有原因的,我们找到了原因,才可准确地定是非,才能不出错误。


如果用古人使用的择善而从,不仅不能校勘出好的版本,相反,还会造出新的非甲非乙的版本,导致异文更多,那是没有好处的。所以,新文学校勘应当慎重从事,不论是大的改动,还是小的改动,都要有根有据,合情合理。任意的择善、集纳,是绝对不行的,这点要特别注意。


第五,力求占有全部材料。进行校勘,需要占有详细的材料、全部的材料,这是古今皆然的。没有足够的资料,就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校勘工作就难以得到圆满的结果。


还拿鲁迅的《哀范君三章》说,这首诗的校勘应当不成问题。现在所以成为莫衷一是的难题,就是因为占有的资料不齐全。例如,当年编二十卷本《鲁迅全集》时,如果找到最初发表该诗的《民兴日报》和当年的《鲁迅日记》,这问题就会很容易地解决。后来,以许寿裳抄录、排印时加了错字的诗句入全集,以周作人公布的定稿为附录,就导致后来的种种误判,这也是因为资料不足。当时如果周作人拿出手迹,或者发表手迹影印件,情况会有很大的不同。由于缺少这个关键性材料,才使校勘上出现了差误,以致流传到现在,不能得到纠正。这诗在多次印刷中,也出现了错字,为正确校勘增加了障碍。


《新文学史料学》插图


现在,由于时间的关系,《哀范君三章》的异文广泛流传,而要掌握全部材料,已经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了。因此,要得出正确的校勘结果,已不容易,并且不容易为人们接受,这在鲁迅著作的版本史上,是一个很令人遗憾的问题。我认为,要弄清问题的原委,得到正确的结论,应当掌握如下资料:


甲类


《鲁迅日记》(影印本或排印本)


许寿裳:《怀旧》(《新苗》第十三册,或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我所认识的鲁迅》)


乙类


《民兴日报》(1921年8月21日或22日)


知堂:《关于范爱农》(原载《宇宙风》1938 年5月1日出版,第67期)


周作人:《关于范爱农》(收入《药味集》中,与前篇比,文字有改动)


《哀范君三章》原诗手迹(收入几种版本的《鲁迅诗稿》中)


丙类


鲁迅:《范爱农》(见《朝花夕拾》)


鲁迅:《哭范爱农》(见群众版《集外集》及二十卷和十六卷本的《集外集》)


鲁迅:《致杨霁云》(1934年12月13日)


丁类


鲁迅:《哀诗三首悼范爱农》及“广平谨按”(见二十卷本《鲁迅全集·集外集拾遗》)


鲁迅:《哀范君三章》及注释(见十卷本《鲁迅全集·集外集》)


鲁迅:《哀范君三章》及注释(见十六卷本《鲁迅全集·集外集拾遗》)


以上四类,是准确校勘这首诗应当把握的全部原始资料。甲类,是该诗的初稿,即写于7月22日夜间的“均言三章”;乙类,是该诗的定稿,写于7月23日的《哀范君三章》;丙类,是作者二十四年后追忆的诗句,和编《集外集》时补成的《哭范爱农》;丁类,则是两种《鲁迅全集》收录的不同哀诗。有了它们,才能进行全面比较,才能判定字句,找出初稿与定稿的不同,发现排印、传抄中的错字,也才能使校勘工作取得正确结论。


总之,校勘工作是极细致的工作,也是靠材料说话的工作,只有占有了丰富的材料,才能取得好结果。对校是它的基础,也是最基本的方法;而占有全部材料,则是对校的可靠依据。不论古籍还是新文学书,离开占有丰富资料,校勘都不能很好进行。


本文为《新文学史料学》一书的第四章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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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段文字转引自《文选·魏都赋》,李善注引《风俗通》。

2参阅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华书局1936年3月出版。

3陈乃乾:《与胡朴安书》,转引自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中华书局1963年4月出版。

4引文均见唐弢:《翻版书》,《晦庵书话》,三联书店1980年9月出版。

5引自唐弢:《〈子夜〉翻印版》,《晦庵书话》,三联书店1980年9月出版。

6引自唐弢:《且说〈春蚕〉》,出处同上。

7收入《〈鲁迅全集〉校读记》中,孙用编,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出版。

8鲁迅:《正误》,《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

9《〈女神〉汇校本》,桑逢康校,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出版。

10叶德辉:《藏书十约》,《观古堂所著书》(第1、2集),光绪二十八年湘潭叶氏刊本。

11朱希祖:《郦亭藏书题跋记·校本意林跋》,转引自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

12陈垣:《元典章校补释例》,《励耘书屋丛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5月出版。

13孙用编:《〈鲁迅全集〉校读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出版。

14王得后:《鲁迅和景宋的通信与〈两地书〉校读记》,《〈两地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9月出版。

15鲁迅:《致李霁野》,《鲁迅书信集》上卷第113页。

16鲁迅:《致林语堂》,《鲁迅书信集》上卷第536页。

17参阅马蹄疾:《读鲁迅书信札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6月出版。

18蔡青:《“稳固”和“失掉”——就左联理论纲领的两个词语访问冯乃超同志》,《新文学史料》1980年第1期。

19《鲁迅日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8月版第11—12页。

20参阅《鲁迅诗稿》。有文物出版社1959年10月版、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61年9月版、文物出版社1976年8月版等版本可用。

21鲁迅:《致杨霁云》,《鲁迅书信集》下卷第689—690页。

22参阅唐弢:《关于〈鲁迅全集〉的校对》,《短长书》,南国出版社1947年4月出版。

23均见《〈秘书处消息〉第一期》,《中国现代文艺资料丛刊》第5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4月版。

24陈垣:《史讳举例·序》,《励耘书屋丛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5月出版。

25徐懋庸:《“人民大众向文学要求什么?”》,《徐懋庸杂文集》,三联书店1983年2月出版。

26唐弢:《天灵盖以外》,《短长书》,南国出版社1947年4月出版。

27何其芳:《后记二》,《星火集》,群益出版社1949年12月出版。

28参阅何其芳:《关于艺术群众化问题》,《星火集》,群益出版社1945年9月出版。

29参阅何其芳:《关于艺术群众化问题》,《关于现实主义》,海燕书店1950年3月出版。

30见《水陆道场·民族的灵魂》注释〔二八〕,《瞿秋白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 年10 月出版。

31参阅于枚:《新版〈鲁迅全集〉的一个补正》,原载1958年4月3日《人民日报》。

32参阅姜德明:《〈见闻杂记〉的本来面目》,《书梦录》,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 年9月出版。

33参阅鲁迅:《“……”“□□□□”论补》,见于《花边文学》。

34鲁迅:《准风月谈·前记》,见于《鲁迅全集》中。






《新文学史料学》


作者:朱金顺

出版社:海燕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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