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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批评 | 王尧:作为“制度和方法”的《文艺八条》

文艺批评
2024-10-06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論評說小 Author 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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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国当代文学与社会、政治、经济的关联性是一种结构,文艺内部的发展动力常常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中产生的。王尧老师在考察1960年代初的文化语境时,将国家有关科研、高教和文艺等方面制定的几个重要条例加以综合研究。通过回顾《科学十四条》《高教六十条》《文艺八条》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和修订情况,可与看出这些条例均以落实“双百方针”为指导思想,在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中提出科学、教育和文艺发展之道。尤其是《文艺八条》展示了不同时代语境下政治与文艺的复杂关系以及其互动过程,时代现实政治状况深刻影响了文艺政策的方向和内容,同时文艺条例也在此复杂场域中不断反思并调整制订与方针政策相适应的制度和方法,并在此意义上充实了中国当代文学制度。王尧老师认为,尽管在今天的角度看,《文艺八条》带有某种局限性,但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它作为制度和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给当下的文艺实践以有益的启示。


本文原刊于《小说评论》2022年第5期,感谢王尧老师和“論評說小”公众号授权文艺批评转载!


王尧


作为“制度和方法”的

《文艺八条》


当代文学与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关联性是一种结构。直接或间接体现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诸要素的文学制度,在很长时间基本是这种结构的变化中调整的。19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知识分子政策也相应发生变化,对“左”的错误的抑制和纠正在当时产生了积极影响,也为后来如何在制度上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留下了深刻启示。我们可以在这段历史中再次体会到当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深刻制约着文艺的发展,文艺内部的发展动力常常是在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中产生的。


如果在思想文化层面上考察,我们应当关注1960年代初政策调整的重要成果,那就是科研、高教、文艺等工作条例的制定。我这里提出的思路是,在考察六十年代初的文化语境时,需要将科研、高教和文艺等几个条例加以综合研究。《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简称《科学十四条》)率先体现了对“双百方针”的落实。中央在为《科学十四条》写的批语中指出:近几年来不少同志在对待知识、对待知识分子的问题上有一些片面的认识,简单粗暴的现象也有所滋长,必须引起严重的注意。各单位应对反右派斗争以后在知识分子中进行的批判加以清理。凡是批判错了,或者有一部分错了的,都要甄别事实,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由党的负责干部采取适当方式向他们讲清楚,带错的帽子要摘掉,以利于解除思想疙瘩,发扬民主,增强团结。《科学十四条》的中心问题,一是调整党同知识分子的关系,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工作中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条例提出:在自然科学学术问题上,必须鼓励各种不同学派和不同学术见解自由探讨,自由辩论,自由竞赛。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必须批判地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吸收其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


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作的十四条意见(草案)


《科学十四条》的原则性意见也体现在《高教六十条》中。1961年3月,在中央书记处和邓小平亲自主持下,教育部党组和中宣部起草、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9月15日,该条例(草案)经中央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发布试行。中央在发布条例的指示中,提出了高等学校应该着重解决几个问题,问题之一是:“正确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服务。正确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高学术水平。”条例的第四条,对如何执行“双百方针”做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高等学校必须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毛泽东同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六项政治标准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各种学术问题的自由讨论,以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术水平,促进科学文化的进步和繁荣。”在本条之下,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在自然科学中,必须提倡不同的学派和不同的学术见解,自由探讨,自由发展。”“在哲学、社会科学中,为着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必须批判地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吸收其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必须研究和批判现代资产阶级的各种学说。在人民内部,在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内部,探讨各种学术问题,都必须允许不同的见解,自由讨论。”“必须积极提倡和热心帮助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但是,在处理具体问题的时候,必须正确划分政治问题、世界观问题、学术问题之间的界线,政治问题又必须严格划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界线。不许用对敌斗争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的政治问题、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也不许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解决世界观问题和学术问题。”在制订《高教六十条》过程中,中央书记处决定把编选高校教科书和讲义作为教育部门的重要工作,我们熟悉的文科教材和周扬关于文科教材编写工作的几次讲话,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六十年代以后高校文科教材的编写,是当代文学制度中关于“文学教育”的一次系统性建构,其影响一直延续到八十年代。


《文艺八条》的制定,是政策调整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龚育之的回忆,科学影响到文艺:“在中央调整农村政策(从经济指示信十二条到农业六十条)的启动下,党在各方面的政策都进入了调整,进入了以调整为特征的历史时期。科学、文艺、教育,这三个知识分子部门的政策调整,科学是走在前面的,科学小组是走在前面的。科学影响到文艺。周扬说过,科学十四条搞得不错,使他决心要搞文艺的条例,这就是后来的文艺十条和八条。”[2]回顾《科学十四条》《高教六十条》《文艺八条》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可以确定的是条例均以落实“双百方针”为指导思想,试图回到1956年的“早春天气”,又在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中提出科学、教育和文艺发展之道。科学、高教、文艺等条例实施几年后受挫,再次说明了落实“双百方针”之重要。


《文艺八条》的全称是《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通常称为《文艺八条》。1962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批转由文化部党组、全国文联党组提出的《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通知规定“各级宣传和文化部门、各文学艺术团体、各文学艺术院校科系、各有关的报纸和出版社,以及党内外全体文学艺术工作者加以讨论和执行。在讨论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汇报中央宣传部,以便继续修改,使这个文件更加完善。”从通知的行文来看,《文艺八条》仍然需要“完善”,因而只是“草案”。即便是“草案”,《文艺八条》的积极意义重大,当时有人主张给《文艺八条》“立碑”,以彰显其对中国当代文艺的重要性。在“双百方针”确立以后,《文艺八条》和当年《人民日报》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0周年的社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是1960年代初中期关于当代文艺工作的最重要的文献。


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草案)


中共中央文献室《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对此有专门的注释《文艺工作条例草案》。这一条注释中,有一段文字概述《文艺八条》产生的背景和过程:“这个文件是经过党内外的充分酝酿后产生的。1969年6月中旬,文化部在北京召开了文艺工作座谈会和电影故事片创作会议,检查总结几年来的文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调整文艺政策。周恩来参加了今议并讲了话。他指出,几年来民主作风不够,束缚人们的思想。他批评了套框子、抓辫子、挖根子、戴帽子、打棍子的做法,强调要改变领导作风,发扬民主,贯彻‘双百’方针。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和周恩来的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和全国文联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并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先起草了《关于当前文学艺术工作的意见(草案)》(简称‘文艺十条’),于1961年8月1日印发各地征求意见。这个稿子基本上包含了后来成为‘文艺八条’的内容,它的精神也开始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1962年3月,周恩来在广州举行的全国话剧、歌剧和儿童剧创作座谈会和全国科学技术工作等会议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后,在他的督促下,由‘文艺十条’经过讨论修改而成的‘文艺八条’,于1962年4月报中央批转在全国执行。”这里所说的“几年来”应该是指反“右”斗争扩大化之后的几年,因此,科研、高教、文艺等工作条例的制定都可以视为知识分子政策的一次调整。


根据参与起草的黎之回忆,《文艺十条》由周扬和林默涵主持起草。在一段时间的交流酝酿以后,5月初周扬、林默涵召集起草人开会。会上有几位起草人提出了一些设想的条文,郭小川提出的条文比较详细。周扬在会议上讲了几点,黎之印象中有:一是关于成绩,几次运动不要写了;二是不要再提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三是高举问题,小平同志说不要提;四是关于马恩提的艺术发展不平衡问题,希腊艺术的永恒性等[3]。对照正式颁布的《文艺八条》,前三点都落实在行文中。《文艺八条》开篇部分,首先回顾了1949至1962年这12年间文艺工作的成就,又具体提到三个时间点:建国初期,1956年和1958年以来。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部分没有提到1957年。关于创作方法问题,条例提出的是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并强调这是最好的创作方法,但不要求所有作家艺术家都必须采用这种方法。关于马恩的经典论述,黎之在回忆文章中还提到“异化”问题。黎之说,周扬对这些问题没有进一步发挥。直到1983年3月,周扬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几个理论问题的探讨》中阐述了他的观点。


具体负责起草工作的林默涵在这次会议上根据大家的意见讲了十条:一是政治和艺术的关系;二是题材风格多样化;三是普及与提高;四是中外遗产的继承;五是加强艺术实践,保证创作时间;六是加强文艺评论;七是重视培养人才;八是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九是加强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十是改进领导[4]。对照《文艺八条》,林默涵最初提出的这十条中,一条和二条写入了第一条“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之中,七条和八条合并为“培养优秀人才,奖励优秀创作”,列为条例的第六条。从逻辑层次上,这样的处理是合理的。《文艺十条》初稿完成后的修改,陆定一指导,童大林主持,周扬过问过。根据龚育之的回忆,童大林按照陆定一的意见,主张将“双百方针”单列,认为这是中国党的学术文艺政策的创造,要写透彻写突出,周扬同意这样的意见[5]。


如何分析估计文艺的状况,是制定文艺工作条例的关键之一。关于建国12年来文学艺术工作的成就,总体评价是这样的:“党在文学艺术工作的领导更加巩固地确立起来了,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的方针和政策。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业务上都显著的进步,他们在政治上经受了考验,证明绝大多数的文学艺术工作者,是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接受党的领导的,一支强大的劳动人民的文学艺术队伍正在逐步建立起来。在文学艺术的各个部门,产生了许多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群众的文化艺术活动取得了很大发展。发掘和整理了大量民族的、民间的优秀遗产,翻译和介绍了很多外国文学艺术作品。”其中突出的一点是:“党在文学艺术中的领导更加巩固地确立起来了,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的方针和政策。”条例的出台也是为了“订出一套同党的文学艺术方针政策相适应的制度和方法”。因此,《文艺八条》的功能就是制订与方针政策相适应的制度和方法。在这个意义上,《文艺八条》的出台充实了中国当代文学制度。


既然是要总结经验、克服缺点,调整一些必须调整的关系,那么就需要实事求是分析存在的问题。关于“近年来”“文学艺术工作中也发生了不少缺点和错误”,“文艺八条”指出:“某些文化艺术领导部门、文艺工作单位和领导文艺工作的党员干部,没有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一些文学创作和艺术活动进行了简单粗暴的批评、限制和不适当的干涉,妨碍了生动活泼的艺术创造和学术上的自由探讨。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忽视同党外作家艺术家的团结合作,在党内外的思想斗争中,以及在学术批判运动中,发生过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影响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群众文化活动,提出了一些错误的要求,片面追求数量,因而对工农业生产,发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有些领导文艺工作的党员干部在处理文学艺术的问题上,既不尊重群众的意见,又不同作家、艺术家商量,独断专行,自以为是,使党对文艺的领导受到不应有的损害。”这个总结和反思是深刻的,当我们今天回溯历史时仍然会认为条例对存在问题的剖析切中肯綮。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长时段中考察也会发现,如果这些问题抑制住了,当代文学通常会处于发展的状态;反之,当代文学会遭遇挫折。“文革”时期的文学,在很大程度上便是这些问题和错误恶性发展的结果。


图为毛泽东书写


从中国当代文学的发展历程看,作为“方针政策”的“双百方针”能否贯彻落实,关键是处理好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文艺八条》第一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这是条例的核心内容。在这一条中,条例讲了三点:(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学艺术的根本方针。只有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文学艺术才能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二)文艺学艺术创作的题材,应该丰富多彩,作家艺术家有选择和处理题材的充分自由。(三)鼓励文学艺术创作上的个人独创性,提倡风格多样化,发展不同的艺术流派。我以为,这三点合而为一,可以视为条例的“总则”。对照陆定一1956年在怀仁堂的讲话《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三点和陆定一阐释“双百方针”的精神相吻合:“我们所主张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提倡在文学艺术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中有独立思考的自由,有辩论的自由,有创作和批评的自由,有发表自己的意见、坚持自己的意见和保留自己的意见的自由。”“总而言之,我们主张政治上必须划分清敌我。我们又主张人民内部一定要有自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人民内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和科学领域中的表现。”[6]第一条的第一点,强调只有贯彻“双百方针”,文学艺术才能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条例对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作了这样的阐释:“文学艺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就是为工农兵的利益服务,为社会主义的利益服务,为全国和全世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就是从多方面来满足广大人民正当的精神需要,不应该把文学艺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理解得太狭隘。”“运用一定的文艺形式,及时地反映和配合当前的斗争,是必要的,但是把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简单地看成仅仅是宣传当时当地的中心工作,这是片面的,不恰当的。”在这一部分,还有两处表达相同的意思,都强调文学艺术“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样的论述,其实便是新时期提出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被称为“二为方向”的最初表述。


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认识的变化,我们可以从参与起草者及相关人士的回忆中进一步清理出一些线索。在逐条讨论时,对初稿中的“革命的文艺应当为革命的政治服务”这一提法,大多数人不赞成再提文艺为政治服务这个口号,周扬认为不提这个口号影响太大,还是沿用过去的提法[7]。在后来的修改中,童大林还根据陆定一的意见,主张党对文艺作品就是从政治上判断,由此将文艺作品在政治上分为三类:政治上有益的东西,党就采取提倡的态度;政治上有害的东西,党就采取反对的态度;政治上无害的东西,党就不要管它,采取容许的态度。对此,周扬表示赞成,但周扬对第三类作品的判断则进一步提出了他的观点。在周扬看来,毛泽东当年在西柏坡关于旧剧的有益、有害和无害的三分法,对旧剧这样划分很好,然而现在对我们的文艺家自己的创作来说这个话,这就有所不同了。周扬主张,第三类应该叫做“政治上无害,生活上艺术上有益”。龚育之的记忆中,《文艺八条》关于这个问题是按周扬的方案写成的[8]。我在阅读《文艺八条》时发现,正式公布的这个文件,未在政治上对文艺作品分类处理。第二条“努力提高创作质量”是这样表述的:“提高创作质量,就是提高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要求政治和艺术的统一。毛泽东同志指出:‘缺乏艺术性的艺术品,无论政治上怎样进步,也是没有力量的。因此,我们既反对政治观点错误的艺术品,也反对只有正确的政治观点而没有艺术力量的所谓标语口号式的倾向。’我们的文学艺术作品应该力求革命的政治内容和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应该鼓励作家艺术家努力创作这样的作品。”这里援引了毛泽东关于政治和艺术相统一的讲话,而不是侧重于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反映了文学艺术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对政治与艺术关系的深入理解。


在“文艺八条”颁发后不久,1962年5月23日,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20周年,《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这篇社论堪称“文艺八条”的姐妹篇,它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了“为工农兵服务”的内涵。社论认为,《讲话》“最根本”的是提出了文艺为工农兵,为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方向,并且指明了文艺为群众服务的途径;这一方向,以及后来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推陈出新的方针,经过文艺界的实践已经形成了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文艺路线,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文艺的最富于战斗性的正确路线。在这样的论述中,“为广大的人民群众”与“为工农兵”是并列的,如果合二为一,那就是社论所说的,“以工农兵为主体的全体人民(包括民族资产阶级)都应当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如果说“文艺八条”反对简单化理解“无产阶级政治”和文学艺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那么这篇社论便重新界定了作为服务对象的“人民”和“人民群众”。


《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

发表于《人民日报》1962年5月23日版


这样的论述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其立论的基础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阶级状况做了恰当的评估。社论分析了历史的变化:“二十年前,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革命文艺,要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为工农兵以及城市小资产阶级劳动群众和知识分子服务。这在今天也是完全正确的。今天的情况和二十年前不同的是,我国人民已经胜利地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正是这样的变化,才形成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现在,各民族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人民,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爱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爱国侨胞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结成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积极地参加和支持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因此,这个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内的以工农兵为主体的全体人民都应当是我们的文艺服务的对象和工作的对象。”


《文艺八条》中提出的“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社论》提出的“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在后来被称为“全民文艺论”而遭到批判。无论是《文艺八条》还是《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都体现了文艺界对如何贯彻落实“双百方针”的基本共识。我说基本共识,是因为条例的形成和社论的观点在背后存在分歧和矛盾。1961年6月1日在北京新侨饭店召开的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第一阶段是谈文艺领导和讨论《文艺十条》。周扬在会议开始时的讲话中谈到:1.“大跃进”以来文艺工作的估计,真正的好作品很少。2.“双百方针”的执行情况,基本没有很好执行。3.领导问题。根据黎之回忆,分组讨论中,各省市负责人对会议精神看法不尽一致,有人赞成,有人想不通。有人认为这几年上面的精神变化太快,一会儿反右,一会儿反“左”,担心“左”未纠,又来反右[9]。等等。


会议前后、内外的分歧也反映到了《文艺十条》的修订中。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议与事件的回顾》中,曾以从“十条”到“八条”的修订为例谈六十年代初知识分子政策调整的局限,他认为从“十条”到“八条”的修订,“顾忌不少,有些规定在修改过程中有所后退”。薄一波谈到了其中几条的修订,这里转述他列举的第一条:“《十条》第一条,本来是‘正确地认识政治和文艺的关系’。这是文艺界一直感到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其中尖锐批评了混淆政治与文艺界限、把文艺等同于政治的‘左’的错误,并明确指出:‘我们不但需要表现强烈的政治内容的作品,也需要没有什么政治内容,但能给人以生活智慧和美感享受的作品’。可是在《八条》中,这些内容被删掉了,换成了概括的正面论述,并把这一条与第二条‘鼓励题材和风格更多样化’合并为一条,题目改作‘进一步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一改,好处是‘双百’方针突出了,但对‘左’的错误的批评及正确处理政治与文艺的关系的内容冲淡了。”[10] 


尽管在今天的角度看,《文艺八条》带有某种局限性,但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它作为制度和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并给当下的文艺实践以有益的启示。


本文原刊于《小说评论》2022年第5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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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龚育之在谈到当年文科教材建设工作时,说到他的一个遗憾:“至今我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自然科学十四条、文艺十条、高教六十条,都挺制定了,就是没有制定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条例,甚至都不记得有制定这样条例的动议。大概是哲学社会科学同党的理论建设、理论斗争关系密切,情况复杂,很难把它当作一个业务部门的工作来制定吧。”参见龚育之《龚育之回忆“阎王殿”旧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12页。

[2][5][8]龚育之:《龚育之回忆:“阎王殿”旧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第13页、12-13页、13页。

[3][4][7][9]黎之:《文坛风云录》,人民文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31页、231页、236页、237页。

[6]陆定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在怀仁堂的讲话》,《人民日报》1956年6月13日。

[10]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第10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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