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联社的原始股东陆续老去,如何实现“换新血”?他们探索股权继承!
每到年底,
广州城中村的年终分红总会成为热议话题。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在很多城中村,
年终分红只是作为
体现“社员”经济权益的一部分,
享有年终分红的
也仅限定在享有股份配置的人员,
即股东。
20世纪末、21世纪初,广州先后在农村推进了两项重大改革,第一项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改革,制定了股份制章程,产生了经济联合社等集体经济管理模式,确定了社员及股东的身份条件及权益,第二项是“村改居”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成建制地撤销村委会和农村户口,将村民委员会更换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农村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原先村委会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转给社区居委会,联合社成为自我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经济主体。结合历史发展的演变,广州中心城区诸多经济联合社出现了社员股东、社员非股东、非社员股东的身份和权益的区别,经济利益方面还有股份分红和福利分配的区分,其中,只有原始配置有股份的股东才能获得年终分红,仅有部分具有“政治权利”的股东享有联合社重大事项决策投票权及对领导班子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是为“股权固化”。
30多年过去,不少原始股东陆续步入老年,甚至去世。在广州荔湾,近年来,因为“股权固化”,不少经济联合社出现了社员及领导班子老龄化的问题,甚至在不远的未来面临重大事项参会表决人数达不到法定标准、集体经济发展遭遇人才缺失、领导班子缺乏活力、后备干部稀缺等问题,极大地制约了联合社的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2022年以来,荔湾区以花地经济联合社为试点,开启了股权管理改革的新探索——股权继承。改革后,经济联合社股东从单纯的“经济利益”继承转变为包括“政治权利”在内的股权继承,综合考虑股权带来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延续发展,对联合社吸纳年轻血液、激活联合社活力、带动联合社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花地经济联合社
股东陆续去世出现不足“双2/3”隐忧
率先“摸石头过河”
要想理解花地经济联合社改革的迫切,就不得不回溯至30多年前。
1991年,根据中央农村工作精神,为解决好集体财产的权属,集体分配的平均主义和国家征地“农转居”劳动力转移问题,花地村决定由生产队一级经济核算过渡到村级经济核算,成立花地股份经济联合社,清理核算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后配置到每一位成员,于1991年年底实施股权(份)固化,明确在这一时间节点前户籍在册的村民为社员,年满16岁的社员为股东,形成了1368名“原始股东”, 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固化原则,这在荔湾区、广州市,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推行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走在前列。2002年11月30日,花地村按照市、区相关要求撤村,原村委会的“三资”管理、运营和集体内部治理等经济工作由花地经济联合社负责承担,社员全部转为居民,由居委会进行社会管理服务,一直延续至今。
“原始股东有1368名,到2019年,在世的只剩下900多名,平均年龄有60岁,最年轻的原始股东都超过45岁了。”花地经济联合社党总支书记邓先生说。花地经济联合社深深认识到股东老龄化带来的隐忧:一是随着年龄较大的原始股东逐渐去世,召开股东大会要求达到的三分之二有效人数(912名)即将难以实现,股东代表人选范围逐年缩小,经济联合社重大事项面临缺乏法定条件无法进行民主决策决定;二是年龄最小的原始股东已超过45岁,导致经济联合社领导班子的年龄偏大,没有可培养的年轻后备干部,同时领导班子思维相对缺乏活力,与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错位;三是经济联合社股权管理没有上位法指导,想破解困境难度较大。“不培养后备队伍,不着眼未来,联合社就没有好的发展!”邓先生说。
为解决经济联合社面临的这一普遍问题,为经济联合社吸纳新鲜血液,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两年,荔湾区在集体股权管理改革方面展开探索,试点开展股权继承,即在尊重“股权固化”的历史基础上,通过修订股份制章程,以集体最高权力文件的形式,综合考虑股东权益,参考物权继承的做法,对集体股东“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进行辩证处置,将选举与被选举等“政治权利”明确由原始股东的某一后人继承,将股份分红和福利分配等“经济权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多人继承,从而实现了扩大集体经济发展受益群体,又能保证联合社的股东总人数相对不减,为联合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 “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据悉,联合社成员基本权利包括“五权”: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股份分红权、福利分配权、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权、选举及被选举权。股份分红权、福利分配权属于“经济利益”,其中股份分红权只配给股东;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权、选举及被选举权是“政治权利”,具体分配给谁,联合社各有不同。
原始股东数减少尤为明显的花地联合社成为率先“摸石头过河的人”。
改革必然引起争议,好在花地联合社在2019年就打下了基础。“在原先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社员之间配股不均,少则1股,多则23股,而且多年来实行‘股权固化’。随着经济的发展,联合社一股的分红达2000多元,将社员间分红的差距拉大。2019年,我们把联合社股东的股数都拉到23股满股,把之后的分红就拉平了,同时对于原始股东,以每年每股2000元的金额进行‘补偿’。这样做不仅保证差距不会继续扩大,也考虑到原始股东的利益,兼顾了公平,得到了广泛支持。”邓先生说道。
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2022年起,花地经济联合社推行集体股权继承改革。经过广泛征询原始股东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一名过世股东的权益只能由一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取得,确保股东总人数始终不超过1368名,继承人依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相关法律规定确定。除不享有医疗福利待遇和劳动农龄补贴,继受股东既继承了原始股东分红的“经济利益”,也继承参与联合社日常管理的“政治权利”。
“对于继受人,建议尽量从股东家族里不是股东的成员中选择。一来尽量吸纳的是年轻人,另一方面,‘政治权益’是按人头算的,如果股东再继受一份权益,就是两份‘政治权利’变一份,对股东家族来说也是一项损失。”邓先生进一步解释。
显而易见,家族内部的继承纷争成为这项改革推进中的最大难题。“涉及经济利益,一些股东家族内部就出现了纷争,如果股东家族无法选出一个继受人,我们把三年的分红保留,待确定人选后补发,如果还推选不出来(继受人),股东权益取消。”邓先生介绍,程序上,他们要认定一份明确继受人的公证书才对继受予以办理。截至目前,花地联合社已办理30例股东权益继承,继受人基本为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茶滘经济联合社
将继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分离
茶滘经济联合社紧随花地之后,在今年春也开启了集体股权继承改革。
茶滘经济联合社党总支副书记李女士介绍,茶滘也面临社员严峻的“老龄化”问题,1991年固化下来的1459名原始股东, 现只剩1080余名,60岁以上社员有600多人,最年轻都到了50岁,平均年龄约65岁。
茶滘联合社改革的做法同样是保证原始股东人数基本不变、 给予三年的继受人推选期,但与花地最大的区别是:继受人可每年进行变更,可继承过世原始股东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则由家族内决定是否也由继受人继承。
不一定捆绑分红,将决定权交由家族内部,同时可进行变更,这种灵活性让这项工作在茶滘较快推进。一个多月来,茶滘已办理98例的股东权益继受,还有40例已预约办理时间。近期,在联合社从事管理工作的梁智球通过继受成为社员股东,他长期在联合社工作,表现突出,股权继承的做法让他有了参与联合社事务的“政治权利”,他说,工作劲头更足了。
“我们补充了一批30多岁的继受股东参与联合社管理,到明年年底股东代表换届时,年轻人也有机会被推选为代表。”李女士认为,以前,年纪较长的社员对联合社事务多没有具体的看法,一些仅凭道听途说或存在从众心理,很难提出好的建议,现在,新生力量不断增加,他们普遍学历较高、素质较佳,也较受家族认可,对联合社物业的招商招租及管理有利,让有能力的年轻人享受到权益,积极性也会更高。
荔湾区
尊重历史,兼顾稳定与发展
荔湾区农业农村局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科负责人介绍,荔湾辖区有21个集体经济联合社,在册社员非股东48241名,社员股东有53181名,涉及集体土地类资源1.63万亩、集体物业类资产681.6万平方米,集体总资产超过175亿元。在推进股权继承的工作中,“尊重历史沿革”和“一联合社一策”是基本原则遵循,同时结合联合社原始股东数减少的程度、股东代表换届选举、联合社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城中村改造的进程等诸多因素,审慎开展。
“经济联合社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它不是行政部门,也不是居委会,不像企业,也不像国资单位。国家层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法还在起草,目前只是在宪法、民法典中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管理和特别法人的地位。没有上位法支撑的股权继承是开创性的,也尽量尊重历史,兼顾稳定和发展。”该负责人表示。在推动联合社章程修订的过程中,试点联合社也将原章程扩容,将党的领导、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联合社各级议事决策原则,股权继承的制度等内容,对章程进行了一次贴近时代发展的修订。
近年来,荔湾区农业农村局还在同步推动联合社生产社、经济社二级核算转为联合社一级核算, 已有15个联合社完成“二转一”,正在进行中的还有1个联合社。该负责人表示:“城中村改造在如火如荼推进,势必牵扯到复建物业的分配问题,按照二级核算体制,复建物业将面临无法妥善分配的问题,同时,多层次的核算、决策带来的问题也困扰着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这一项工作势在必行。”
此外,该局在2014年荔湾经济联合社“三资”平台基础上搭建荔湾区经济联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平台新增机构管理、组织管理、成员管理、议事云表决、资产地图定位、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竞投、社务公务卡等功能,实现股东信息电子化管理;合同资金收支与财务核算数据实时对接、银行资金数据实时联接,增加集体资产登记信息点,新增电子预警监管节点,强化了集体资产管理,规范了资产交易经营活动。更便利的是,社员凭账号登录,即可查询集体经营管理各类信息,提高参与集体民主监督的热情。目前该平台还在联合社成员信息初始化阶段,完成后可依据录入的信息,直接打印出全区统一的经济联合社股权证,作为经济联合社股东的“身份证明”。
“无论是推动经济联合社‘换血’,管理规范化、数字化,一系列措施顺应时代发展需要,补短板、谋长远,这也是我们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理解和答卷。”荔湾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如是说。
【原标题】
聚“荔”百千万① | 当经济联社的原始股东陆续老去,如何实现“换新血”?广州荔湾探索股权继承
【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吴多】
【编辑 骆福珍】
【审核 段丁、江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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