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干好,还是入社好?——人民公社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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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乡巨变》是一部表现新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小说。在其中,有这样一段情节:
王菊生很勤快,吃得下苦,是个种庄稼的好手。也正因此,他不愿意加入合作社。他觉得自己单干,蛮好,根本不必“入社”。
对王菊生坚持单干,村里的干部决定不急,耐心说服劝解。
这一年,村里挖塘泥改造低产田——没有化肥时,塘泥可是好肥料。合作社的社员先是把河塘里的水排干,然后开始挖塘泥,用担子挑出去。
王菊生闻讯赶来,也要挖塘泥。有社员上来阻止,说你这个单干户,没参加排水,不能来挖塘泥。村干部好心,说算了算了,就让他挖吧。
虽然是让他挖,但王菊生家只有他和老婆女儿两个半劳动力。挖塘泥、挑塘泥可是力气活。他家这两个半劳动力,干得很慢。王菊生心里也是着急。
把塘泥挑上岸,要经过一个斜坡。开始还行,后来,烂泥越来越多,斜坡越来越滑。挑塘泥经过,动不动就来个四脚找天。一个社员灵机一动,找来一个门板放在斜坡上。踩着这个门板挑塘泥,就不滑了。
王菊生怕人说占便宜,带着老婆女儿不走这个门板,继续在滑溜溜的斜坡上慢慢走。王菊生还坚持得住,老婆女儿可是给累坏了。
这天,王菊生一家三口干到天黑才回家。回家歇歇,吃了饭,王菊生出门一看,塘边社员们又干上了——挑灯夜干。王菊生见状,赶紧拉着老婆女儿也去干。他一直想压合作社一头,干得更快更好,以证明单干比入社好。
他老婆说,实在没力气了,每天再说吧,王菊生不依,硬拉着老婆去河塘。他老婆无奈,只得接着干,但确实太累了,挑起一担塘泥,没走两步,眼前一黑,连人带担子一头栽进烂泥里。众社员赶紧跑过来救人……
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给人的印象是:合作化是政府单方面强行推进的,就算农民不情愿也要搞。政府一声令下,农民就都老老实实入社了。
真实情况其实要复杂得多。而且,把一项全国范围的重大变革完全归因于政府的强制,这肯定不对——中国农民可不是那么容易强制的。合作化运动能在几年内迅速展开,当然有政治上大力推进的原因,但也有很多乡村具体的原因。而这些原因,只有微观近距离去看,才能看清楚。
前文所讲的《山乡巨变》中的那个情节,就是当时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合作社建立以后,一些村民入社,但还有一些村民坚持单干。这些单干户,不但要面临来自政策的压力,还会在实际生产中有很多具体困难。
比如这个挖塘泥,改造低产田。先要把河塘的水排开,然后要把沉重的塘泥挖出来,挑到低产田里。这种辛苦活儿需要壮劳力来干。而且,农时不等人,施肥要尽早尽快。
合作社可以动员所有社员,来个突击猛干。单干户则只能依靠自家的劳动力。如果他家的劳动力比较多,还行;像王菊生这样,家里壮劳力不多,就难办了。可是,如果不挖塘泥肥田,单干户的收成肯定就不如合作社。
要知道,农村的农活儿,在时间上并不是平均分布的。农闲时几乎无事可做,可到了农忙时却能忙得手脚不停。比如南方种植双季稻,收头茬稻种下一茬稻时,时间就非常紧张——三夏大忙,大闺女下床。这种时候必须全家总动员,才能不误农时。
另一方面,土地和家庭劳动力,也不可能完美匹配。有的人家,劳动力多;有的人家,土地多。而且,还会因为婚丧嫁娶而发生变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农忙时农村亲戚朋友邻里街坊之间,一直都有互帮互助的习俗。包括一些进城的农人,在农忙时要回家帮着干活。
可见,所谓单干,其实并不“纯粹”。平时可能确实是单干,但到了农忙时候,或者诸如挖塘泥这些特殊时候,农民之间是要互帮互助的。合作化运动中的互助组、合作社在农村中早已广泛存在,并不是什么新生事物。
王菊生家也是如此。他虽然是个种地好手,自己“单干”就能完成很多农活儿,但真到了农忙时节,他也是要请亲戚帮忙的。类似挖塘泥这种活儿,如果是在过去,他肯定是要找一些帮手的,不至于硬拉着老婆女儿去死命干。
问题是,合作社成立以后,单干户们原来的“合作网”反而不灵了。这是合作化运动中单干户们面临的大难题。小说里写到,有了合作社以后,单干户就无法种植双季稻了——根本忙不过来。
村里成立了合作社,很多人入了社,要接受合作社的统一指挥,比如一起去挖塘泥,遇到农忙,王菊生们就没办法再去找人帮忙了,就算是亲戚也没时间来帮他。而村里其他那些单干户,面临的难题都一样,自顾不暇,也是无法互帮互助,大家都只能靠自己和老婆孩子了。
如此一来,经过几次农忙,单干户们就坚持不住了,只好也入了社。他老婆一头栽进烂泥里,幸好有其他社员及时帮忙,才没出危险。事后大家背后都戳王菊生的脊梁骨:这男人,居然把老婆累昏倒,真不是东西!
王菊生还能有什么其他选择呢,只好也入了社。《山乡巨变》这部小说就是以王菊生最终也入了社为结尾。
确实,在当时,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从低级社到高级社,然后很快又到了人民公社。一般认为,这么快,是因为当时的决策层太急了。现在看,恐怕也不见得。
决策层当时之所以加快,很可能就是因为看到了农村的这种形势——单干户实际上越来越难,他们早晚也要加入合作化,否则无法维持。既然如此,合作化运动就没必要像小脚女人那样摇来摆去慢条斯理了。
进一步深入思考,就会意识到,所谓的单干并不纯粹,其实表明了,中国农村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广泛的互助、合作,只不过,这个合作是由农村的家族,或者干脆是由地主来主持的。
到了农忙时,族长或者地主主持,调配或者集中劳动力资源,应付农忙。家族或者地主,往往控制着很多土地,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集体化”“合作化”——农民之间有协作和互助,有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只不过,这是为了家族或者地主私利的集体化。
这种“集体化”,实际上就是旧中国的农村社会结构,或者说是一种生产关系。但因为是为了私利,因为其中有广泛的剥削,这种社会结构已经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所以必须打破。
土改的作用正是打破了这种旧有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经过土改,土地分给了农民。如果这时没有合作化运动,农村就会慢慢重新建立起合作关系——因为纯粹的单干不可行。
可以肯定的是,这种重新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一定是旧有社会结构的翻版。天高皇帝远。政府不积极介入,乡村必然重新落入各种“强人”掌控之中。随后就会出现贫富分化,然后就是重建剥削关系。那么,土改也就没意义了,新中国也就不“新”了。
新中国之“新”正在于推行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不是以合作化取代单干——纯粹的单干其实并不存在。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是以一种全新的国家主持下的合作化,取代了过去家族或者地主主持的简单粗陋的合作化。
国家主持下的合作化,和过去家族或地主主持下的合作化,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就在于,国家主持下的农业合作化,以集中、整合各种农业资源为手段,达到支持工业化、最终让国家富强的目的。
家族或地主主持下的集体化,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收益,基本用于个人消费,就算有一些投资生产,也无法具备国家级别的规模,不足以促进中国的工业化,也就无法让国家走上富强之路。
如果以此为标准衡量,人民公社虽然表面上看失败了,但它其实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集中资源推动国家工业化。
经过人民公社,虽然整体经济水平还很低,但国家能力大大增强了,或者说,集中到国家手里的资源大大增加了。在这个基础上,国家初步建立起了虽然水平不高,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立了国民基础教育体系,为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到了1970年代,国家又引进了化肥生产线等重大项目。从生产力的角度看,中国农业其实已经不声不响地上了一个新台阶。
相比之下,新中国以前国家能力孱弱的晚清、北洋、南京政府,虽然都是“市场经济加私有化”,但国家反而根本没能力去做工业化和引进全套工业设备这种大事。虽然土地是私有的,但靠耕牛、锄头等简单工具进行生产,农民永远也不可能翻身致富。
不仅旧中国,广大发展中国家,他们也不缺土地私有化或者交易市场,他们缺的,就是强大的国家能力。他们也因此只能长期停留在低水平的“辛苦劳作”中。
当然,国家主导下的农业合作化,在这条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摸索,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现实中,人民公社虽然达到了集中资源、增加国家能力的目标,但却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虽然国家工业化有了长足进展,但农业生产受到了严重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的家庭土地承包制,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重要的是,这时的中国农业,不但农民有了生产积极性,还可以得到来自工业的强大支持,包括化肥、种子、农业机械、水利工程、销售市场等等。这才是改革开放以来短短几年中国农业就解决了国家吃饭问题的全部原因。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工业开始加速发展,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也越来越大。出现了工农业协同发展的大好局面。
新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尤其是人民公社,长期被认为是“走了弯路”。现在,到了全面分析、评价、认识这个重大历史进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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