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有多重要?预期减值损失法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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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降没有出路,只会被人蹂躏。
要敢于亮剑,提到跨马杀敌。
——任正非
2019年8月7日,这是行走的审计汪第62篇原创文章。
01
新金融工具准则变动有两大核心变化:
1、金融资产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前文已对第一个变化探讨过,可戳: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有哪些变化?
我们今天主要来讲《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原准则相比的第二个大变化,全文的思路如下:
1、缘起:为什么要改减值模型?
2、变化:如何理解新的减值模型?
3、案例:如何执行新的减值模型?
4、影响:执行新准则后会有什么影响?
02 缘起
我们先来看一个新旧准则下减值准备对比图,如下(来自致同研究):
从表中可见,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主要将预期这一因素纳入信用减值的框架中。
原来的减值思想是:你没有还钱,信用下降,我对你欠我的钱,相应计提信用损失;
现在的减值思想是:你本期都还钱了,但是你现在所在的行业不景气,未来不能还钱的概率比较大,因此我对你欠我的钱,相应计提信用损失。
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改变?这涉及到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如果会计语言所反应的信息,过度弱化了整个资本市场、金融系统所存在的信用风险,一旦危机发生,形成的蝴蝶效应会让经济遭受重大损伤。我们之前所了解到的金融危机,其实很多都源自于:信用危机。信用是金融、经济发展的必备土壤。所以这一点来看,我认为蚂蚁金服下的芝麻信用意义非凡。
就会计特性中谨慎性而言,将预期因素纳入信用减值模型中,必不可缺,迫在眉睫。
03 变化
那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主要的不同点在哪里呢?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改变以往基于已发生损失来确定是否计提减值,代之以基于预期信用损失 (ECL模型)计提减值,将导致信用损失更早地被确认。
2、根据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分别计量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阶段 2)或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阶段1)的金额。
同时,金融资产减值范围也有不小的改变,新金融工具准则体系下,减值适用范围如下:
从上述可见,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
1.权益工具无需计提信用减值:考虑信用风险带来的减值损失,主要针对符合SPPI测试的金融资产。
2.债务工具中,FVTP&L公允价值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扩大到表外资产,包括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那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减值模型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以图表(来自致同研究)来说明: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我们需要根据三阶段模型,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期末,都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这意味着工作量会加大。
目前实务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最为普遍。由于应收账款涉及范围较广,可采用简化模型,即不需要每个资产负债表期末都对信用风险进行评估,而是始终以整个存续期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也采用简化模型,通常先计提第一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出现明显违约情况,可直接计入第三阶段。
04 影响
预期损失模型开始在实务中应用后,由于存在预期因素的影响,虽然初衷是希望在现在考虑未来,提早确认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但由于掺杂了主观因素,导致会计上操作存在一定主观性,会计利润在不同期间调节。
目前的影响尚不能估计,准则修订的利弊,也只有在普遍应用后,从这个市场的会计信息整体反映来看,衡量达到的效果。但无论如何,让会计信息尽量能够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是各方努力达到的重要目标。
作为一枚审计汪,在这个过程中,要秉承准则的初衷和具体操作方法,将未来纳入到信用评估框架中,谨慎计提减值准备。
05
本文总结:
本文主要对新金融工具其中一个核心变化: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具体展开,从缘起到具体变化,再到最后的影响,完整说明了准则变更的初衷,变更情况和可能带来的影响。后续还会写一个有关应收账款减值计提的案例,当然也是基于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有兴趣积极关注哈~
最近发现发送的几篇干货,可能是过于书面化,或者是太干,无法引起阅读的兴趣,这点我需要改进,尽量将会计、审计那些事儿说得有趣一点~但所幸的是,这些文章的实用性一直都存在,如果你没有时间看,记得收藏哟~有需要再来查阅~
最后,祝七夕快乐~
你“在看”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