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离从北大毕业还差几步?大四同学待办事项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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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毕业年级待办事项
顺利毕业需要几步?
《毕业年级待办事项》来啦!
内含必备时间轴+事项详解,
希望能帮助大家顺利毕业!
必备时间轴
*仅供参考,各事项以每年具体安排为准。学籍异动申请时间安排请见本文第二部分。
整个学年
必做!
毕业论文:各环节时间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
秋季学期
选做
暑期至10月,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必做!
选课结束前,进行第一次学分完成情况自查。
必做!
约10月下旬,采集图像(证书照片)。
注意毕业论文进度。
春季学期
必做!
选课结束前,进行第二次学分完成情况自查。
必做!
第8周之前,核对预毕业信息。
必做!
各院系自行安排,不晚于第9周,提交主修、双学位毕业审查自查结果。
选做
第十周(含)之前,提交辅修申请。
毕业事项详解
请务必仔细了解“必做事项”部分,
依据自身需求阅读“选做事项”部分~
一、毕业年级必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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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核查
1. 学分完成情况自查:
秋季学期选课结束前,通过“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毕业审查/双学位毕业审查”进入自查界面,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毕业学年选课计划,以确保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要求。
2. 第二次学分完成情况自查:
春季学期选课结束前,再次进入自查界面,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春季学期的选课计划,以确保春季学期选课后能够满足教学计划要求。
3. 提交主修、双学位毕业审查自查结果:
各院系自行安排,不晚于春季学期第九周,通过“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毕业审查/双学位毕业审查”,进入毕审系统核对已修和在选课程是否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并提交。
注:自查结果含本学期在选课程,自查完成后请不要擅自退课。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务必联系教务老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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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预毕业信息
春季学期第8周之前,通过“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核对预毕业信息”,核对相关信息,所核对信息将用于制作学历、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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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证书照片)采集
约10月下旬,请关注校内门户通知,根据通知中公布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拍照。学生若没有按时采集图像,会影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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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
1. 选题开题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选题工作,需在规定时间内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表)。
2. 中期审核
学生实事求是完成并按时提交中期报告,对于需要更换题目及指导教师等情况,学生应在中期审核结束前完成调整工作。
3. 论文评阅
学生完成论文后,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审阅并给出评阅意见。
4. 论文答辩
各院系答辩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在答辩完成后认定学生答辩成绩。
5. 成绩评定
答辩工作完成后,由学院结合导师和答辩小组成绩确定学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毕业论文按百分制评定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优秀率原则上不得超过40%。
6. 归档评优
毕业论文评阅答辩工作结束后,各院系须将与学生毕业论文相关材料归类并整理存档,学校会根据需要开展毕业论文抽检。
注:各环节时间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相关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生使用手册》(该手册可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查看)。
二、毕业年级选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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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
注:以下内容根据往年情况整理,具体以当年发布的安排为准。点此查看《北京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1. 暑期:确定推免目标
部分研究生招生单位会在暑期举办夏令营等宣传活动,有意向参与推荐免试的同学请关注并尽早确定推免目标,相关信息将信息由各招生单位发布,请自行查询。
2. 9月初:提交推免资格申请
请通过“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注: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3. 9月下旬:查询推免资格结果
请通过“校内门户-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注1: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
注2: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4. 9月~10月:落实接收单位
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申请并参加复试等。
5. 9月底~10月: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所有已获得推免资格并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包括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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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辅修申请
春季学期第十周(含)之前,主修院系初审通过后,登录毕业审查系统,在相应位置提交辅修申请。
双学位转辅修的同学请务必在辅修申请结束前完成以下操作:
1)终止双学位2)申请将双学位成绩转入主修3)申请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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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异动
1. 提前毕业
1)提前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
2)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在拟毕业前一年的九月提出书面申请和学习计划,院系对其学习成绩和能力进行审核后,报教务部/医学部教育处批准。
3)准予提前毕业的学生纳入毕业年级统一管理。
2. 延期毕业
1)体育特长生、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留学生、学校明确规定实行弹性学习年限的培养项目学生、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在专业学制基础上适当延长,但在校学习总年限不得超过六年。医学部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另行规定。
2)学生申请延长在校学习年限,须最迟在原定毕业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申请与学习计划,经院系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部/医学部教育处批准。
3. 休学
1)在每学期考试周(不含)之前申请办理。
2)毕业年级春季学期除因病外不再办理休学手续。
注:预毕业状态的同学无法在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请提前联系教务部解除预毕业状态。
祝大家顺利毕业~前程似锦!
编辑 | 赖赖、陈一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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