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如何与职称评价机制挂钩?
导 读
根据2018年中国科协精心筹划办好一批实事的指示精神,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以科技工作者为本位组织编写《科技工作者法律实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向科技工作者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科技工作者法律意识,培育科技工作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能力。
《手册》本着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当前科技工作者所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重要政策要点,采用问答式,总共5章,138问,每道题统一包括三部分:答案、释义、依据。各问题依据最新的法律文本和政策文件,力求满足科技工作者的切实需要。
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如何与
职称评价机制挂钩?
赶紧下滑get重要知识点吧
答 案
科学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其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依法选择工作单位、竞聘相应的岗位,取得相应的职务或者职称。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为参与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作为对科学技术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称、审批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的依据。
释 义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以及财政、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并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加大科研资金支持。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依 据
(1)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2)200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来源 | 法律服务处供稿
往期热文回顾:
本文由丨学会服务365 xhfw_365丨精编发布
欢迎留言、分享、点赞
转载、投稿、咨询
邮箱:xhfwzx_wx@163.com
小福团微信:xft20200115
———— 猜你喜欢————
(点击蓝字跳转)
版权保护声明:
本公众号选发有优质传播价值的内容,可能会对内容做部分删节修改。我们极其尊重优质原创内容的版权,如本号所选内容未能联系到原文作者本人,请作者和小福团联系。
我知道你在看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