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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AR】第27&29部 附件B Ⅷ 设备、系统和安装

2017-03-18 翼知堂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7-R1


viii. 设备、系统及安装


基本设备及安装必须符合第29.1303条、第29.1431条和第29.1433条的要求,并和如下例外和补充要求:

(a)飞行和导航仪表

(1)用陀螺稳定的磁航向指示器代替按第29.1303条(h)要求的陀螺航向指示器。

(2)用满足第29.1303条(g)(1)至(7)要求的备用姿态指示器代替按第29.1303条(g)要求的转弯仪。对双驾驶布局,必须指定其中一个驾驶员的主指示器作为备用。如果有备用蓄电池并具有足够隔离措施,则可用飞机电源系统充电。

(b)其它要求

(1)无论旋翼航空器是否按在结冰条件下运行进行合格审定,对于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必需的可能受到结冰不利影响的仪表系统和其它系统,在CCAR-29-R1附件C规定的连续最大和间断最大结冰条件下必须具有足够的防冰措施。

(2)在发电系统内必须具有使任一发生危险过压的电源自动断开励磁,并将其从主汇流条自动切断的装置。

(3)每一种所需的使用能源(电、真空等)的飞行仪表,必须装有与仪表成一体的目视装置以指示有无足够的供能。

(4)当需要采用完成同样功能的复式系统时,每个系统必须成套、成路和分立,使得系统之间在实体上分隔开,以确保单一故障不对其它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5)对带动每个驾驶员工作位置处所需飞行仪表的系统规定如下:

i)只有正驾驶员所需的飞行仪表可以连接到该系统上。

ii)附加仪表,系统或设备不得连接到副驾驶工作的系统上,除非有措施保证,附加仪表、系统或设备发生任一失灵后(如未表明其概率极小),所要求的飞行仪表能仍继续正常工作。

iii)设备,系统和安装必须设计成,当发生任何单个故障组合后(如未表明其概率极小),无需增加机组成员的动作,仍能保留一组可供驾驶员使用的、由仪表提供的、对飞行安全必不可少的信息显示(包括姿态、航向、空速和高度)。

iv)对单驾驶布局,必须为要求静压源的仪表提供选择备用静压源装置,该备用静压源必须经过校准。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9-R1



Ⅷ  设备、系统和安装


基本设备和安装必须符合29部的F章及下列例外和补充要求:

(a)飞行和导航仪表

(1)用陀螺稳定的磁航向指示器代替按第29.1303条(h)要求的陀螺航向指示器。

(2)用满足第29.1303条(g)(1)至(7)要求的备用姿态指示器代替第29.1303条(g)所要求的转弯仪。如果有备用蓄电池,则可用飞机电源系统充电,但必须有足够的隔离措施,该系统必须设计成备用蓄电池不得用于起动发动机。

(b)其它要求

(1)无论直升机是否按在结冰条件下运行进行合格审定,对于仪表飞行规则(IFR)飞行所必需的可能受到结冰不利影响的仪表系统和其它系统必须有足够的防冰措施。

(2)在发电机系统内必须具有使任一发生危险过压的电源自动断开励磁,并将其从主汇流条自动切断的装置。

(3)每一种所需的使用能源(电的、气的等)的飞行仪表,必须具有与仪表构成一体的目视装置以指示有无足够的供能。

(4)当需要采用完成同样功能的复式系统时,每一系统必须成套、成路和分立,使系统间在实体上分隔开,以确保单一故障不对其他系统产生不利影响。

(5)对带动每个驾驶员工作位置处所需飞行仪表的系统规定如下:

(ⅰ)只有正驾驶员需要的飞行仪表可以连接到该系统上;

(ⅱ)附加的仪表、系统或设备不得连接到副驾驶员工作的系统上。除非有措施保证,附加的仪表、系统或设备发生任一失灵后(如未表明其概率极小),所要求的飞行仪表仍能继续正常工作;

(ⅲ)设备、系统和安装必须设计成,当发生任何单个故障或故障组合后(如未表明其概率极小),无需增加机组成员的动作,仍能保留一组可供驾驶员使用的、由仪表提供的、对飞行安全必不可少的信息显示(包括姿态、航向、空速和高度);

(ⅳ)对单驾驶布局,必须为需要静压源的仪表提供选择备用静压源的装置,且备用静压源必须经过校准。

(6)在确定第29.1351条(d)(2)的符合性时,评估必须包括为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所需全部系统的供电。

(c)雷暴灯

除第29.1381条(a)要求的仪表灯外,还必须备有能为基本飞行仪表提供高强度白色泛光照明的雷暴灯。其安装必须满足第29.1381条(b)的要求。

[2002年7月2日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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