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第27&29部 附件B ⅴ.横向-航向静稳定性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7-R1
ⅴ.横向-航向静稳定性
(a)在整个批准的空速、功率和垂直速度范围内,航向静稳定性必须是正的。离配平状态±10°的范围内直线定常侧滑中,航向操纵量的增加必须与侧滑角大致成恒定的比例。在更大的侧滑角至适合于该型号最大侧滑角时,航向操纵量增加必须引起侧滑角的增加。
(b)在整个批准的空速、功率和垂直速度范围内,离配平状态±10°范围侧滑中,横向操纵动作或操纵力必须不得有驾驶员能感觉到的负的上反稳定性。纵向周期杆随侧滑的移动不得过分。
主题分类:民航规章
发文日期:2002-07-02
名 称: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
CCAR部号:CCAR-29-R1
Ⅴ 横向——航向静稳定性
(a)在整个批准的空速、功率和垂直速度范围内,航向静稳定性必须是正的。离配平状态±10°范围的直线定常测滑中,航向操纵量的增加必须与侧滑角大致成恒定的比例。在更大的侧滑角直至适合于该型号的最大侧滑角时,航向操纵量增加必须引起侧滑角的增加。
(b)在整个经批准的空速、功率和垂直速度范围内,离配平状态±10°范围的侧滑中,横向操纵动作或操纵力不得有驾驶员感觉到的负的上反稳定性。纵向周期杆随侧滑角的变化移动不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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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法律法规体系说明
中国民航法律法规速查
【CCAR-23】中国民航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标准
【CCAR-37】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
【CCAR-183AA】民用航空器适航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的规定
【CCAR-183FS】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
【CCAR-183SE】中国民用航空计量技术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规定
咨询通告
【FAA AC】 AC 20-174《Development of Civil Aircraft and Systems》
管理程序
【CAAC AP】AP-00-AA-2013-04 适航审定工作表格使用要求
管理文件
【CAAC MD】MD-TM-2016-004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
技术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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