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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婚外情?

快乐人生99 2022-06-26

      问、正觉导师及诸大德菩萨法安:


      弟子今犹未婚,两年前于网路上与一位有夫之妇相识,日久相互产生爱慕,贪爱因缘纠缠殊难解离,此女与弟子相恋不浅,她当初与老公结婚乃出于生活所迫,非为爱情而结合,老公虽然对她关心,但她对老公只是亲情而已。因弟子念及,在家弟子行菩萨道并不须完全断除男女爱慕,况她也信佛,愿意学佛,弟子决不敢于身行上造作私通已婚女人之邪淫恶业,但意欲寻找因缘,让她先与老公离婚,尔后我再与她结合,彼此一起发心携手共修菩萨道,成就菩萨眷侣,然不知此举是否如法?


      此种无肉身行淫关系之感情,应否算在婚外情之内?


      婚内女人与他男子相爱(没有发生淫行),或未婚男子与婚内女人相爱(没有发生淫行),是什么程度的一种业行?


      若我们如此结合成功,将会令她与我未来承受何种果报?

同时又将会对个人道业产生何种影响?


      如上数问,今虔诚向正觉诸菩萨求教,祈盼怜悯开示!

      烦恼弟子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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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大乘菩萨,以心为根本,只要心里动了恶的念头,就已经得根本罪。也就是说,虽然没有发生淫行,但是心动念所谓精神起外遇,根本罪就已经成立,只是尚未破戒而已。这跟二乘法有很大的不同,二乘人只要口行与身行不犯,心里面想得乱七八糟,并不得罪。


        所以,起心动念千万要很小心。《地藏经》云:【南阎浮提众生,举止动念,无不是业,无不是罪。】


        如果恶念现起,赶快 佛前忏悔。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起念思惟,也就是想方设法要达成目的,就构成方便罪。方便罪成立以后,来世堕落三恶道的果报就跑不掉。所以起心动念非常重要,心控制住了,口行与身行就可以控制,最多只是心中想要做什么,但顾虑到恶果而不实行,就不会落入三恶道中。


       我们再以根本罪、方便罪与成已罪,来作分析说明。


       当心里清楚知道对方是有夫之妇、系属他人,而又企图促使他人婚姻分离,这就得根本罪。其次,意欲想方设法来寻找某些因缘,让她先与老公离婚,尔后再与她结婚;换句话说,做了种种方便、期待能够达到目的,这就得方便罪。最后,假设因自己施设的种种方法而促使其老公与她离婚,这时候已经成就坏人婚姻的成已罪;这时破坏他人婚姻之根本罪、方便罪、成已罪具足,虽然此罪并没有邪淫重罪,不至地狱,但是未来世将有同样被破坏婚姻的果报现行,也会使女方原来的配偶成为您的怨家,未来世将会常常与您结怨,不会接受您的摄受而难以得度


      若于对方尚有婚姻关系时,起心动念并且施设种种方便而与此女子结合成功,也就是达到交欢的目的,这就得邪淫的成已罪。如此,
三罪一旦具足成立,则属于邪淫重罪,必定堕落三恶道,如《梵网经》所说:【一切三贤十地妙果皆失。


      《佛说罪福报应经》云:【憙婬他人妇女者,死入地狱,男抱铜柱,女卧铁床,出生为人堕鸡鸭中……罪福随人,如影随形。】


      有智慧的人,知道了根本罪、方便罪与成已罪之差别,就懂得赶快悬崖勒马,让它只有成立根本罪,最多只是方便罪,不会有成已之罪。复次,忏悔是善法;忏是发露,悔是后不复作;如法忏悔,把心中的染污种子忏除掉。这是修学佛法的庄严资粮,以此资粮助于断我见乃至明心见道。


      再者,菩萨从大悲中生,菩萨不忍众生苦,更何况是众生因我而受苦。若能设身处地为她的老公设想,亦是慈悲心之展现。从世间相来说,毕竟对他来说,情何以堪?必定很伤心难过,甚至因此因缘诽谤佛法而造下诽谤三宝之恶业。同时,也许因此而引起周遭亲友对于佛弟子及佛教之负面观感,导致断了他们的法身慧命。


     《楞严经》云:【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男女贪爱因缘,历经了百劫、千劫,都还会继续纠缠系缚;甚至以是因缘,恶业果报相续不已,何时得以解脱出尘?菩萨示现在人间五欲之中行菩萨道,是在欲而行禅,必须渐除性障五盖、薄贪瞋痴,进而解脱于淫、怒、痴,以为佛菩提道之助伴。即便是合法婚姻内之性行为是戒律所许可的,也不可因此而耽染贪著。毕竟男女欲贪是欲界极粗重烦恼,与佛法解脱道相违背。


     《楞严经》云:【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望您深思!


       您所问:“此种无肉身行淫关系之感情,应否算在婚外情之内?婚内女人与他男子相爱(没有发生淫行),或未婚男子与婚内女人相爱(没有发生淫行),是什么程度的一种业行?”


      双方既无婚姻关系,虽无二根相入之行淫关系,仍属婚外情,但不破坏菩萨戒。已婚之男与未婚之女相爱,或未婚之男与已婚之女相爱,或相爱之双方皆属已婚,若未发生交合之事,亦是情有独钟而一生都未改易对象者,属于习气种子之现行,并非三界爱之现行,已回心大乘之俱解脱阿罗汉亦所不免,皆不破菩萨戒。


      但若是见一个爱一个,或是喜新厌旧,则属欲界爱之严重现行而非习气种子现行,亦必发生苟合之事,则属严重破戒行为。


      此外,若属往世亲密眷属而成为不可断离之感情,则应注意不可发生交合之事,此属习气种子之现行,应注意勿演变成为欲界爱之现行。纵属习气种子之现行,心中亦不可起心动念想方设法促使对方与配偶分离,亦不可同时设法使自己的配偶与自己分离,以求达到与对方结合之目的;若起心动念,即有破坏他人眷属之根本罪;若巧设方便而为,即是破坏他人眷属之方便罪;若巧设方便而实行之后达成目的,双方成为合法合律之眷属,即有破坏他人眷属之成已罪。


      此三罪成就后,虽未成就邪淫重罪而到地狱,但未来世仍难免同遭眷属分离之果报。此世使他人不相爱之眷属分离,却会导致来世与自己相爱之眷属分离,又何必多此一举?又,此举亦有违犯菩萨“饶益有情戒”之虞,盼您能加以三思。


      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菩萨虽然生生世世在三界中行菩萨道,摄受无量无边的众生,因此一定会有很多过去世的亲密眷属,同样也一定常常遇到多劫亲密爱恋的眷属。但是毕竟菩萨道的修证乃是“不坏世间法而证菩提”,当菩萨遇到多劫多世爱恋的亲密眷属时,唯为利益其道,却是无世间眷属的欲求,因为此世对方已是他人眷属;虽是如此,菩萨爱恋多劫亲密眷属的习气种子现行时,业增上却未必一定要让对方成为自己的眷属,而是在这样的习气种子现行之下,顾恋对方而无欲无悔地摄受其入正法中,增上其道业,而不是落入世间男女爱恋的行为之中,此中差别应当简别


      所以,您与爱恋的情人可以修学正法,此世五阴未必一定要有男女欲求;当以此习气种子的现行为增上缘,世世不证无余涅槃而成为彼此在未来无量世道业的增上资粮,如此方不违正理而行菩萨道。


来源:般若信箱

https://www.zhengfaxuexi.com/epaper/091/ep091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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