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熊鹰:陈翰笙早期世界史研究中的民族主义问题
陈翰笙早期世界史研究中的民族主义问题
摘要:20世纪20年代,陈翰笙曾对世界历史中的民族主义问题进行了重要探讨。这部分研究主要集中在其留学及回北大任教期间写作的一系列论文中,寄予着他对“一战”后中国民族独立问题的现实关怀。通过对第一次巴尔干战争中阿尔巴尼亚民族独立运动的研究,陈翰笙既指出了“一战”后威尔逊“民族自决”口号的局限,也注意到了俄国所支持的泛斯拉夫主义在推动阿尔巴尼亚争取国家独立、反对既有帝国体系方面的积极意义。陈翰笙由此提出了“联苏联”的主张。进入30年代后,陈翰笙又进一步发展了早期对于民族主义的理解,致力于构建正义与民主的“民族经济”理想。陈翰笙对于民族主义的思考充分体现了欧洲以外的地区和国家对民族主义理论的批判性和创造力。
关键词:陈翰笙 民族自决 民族主义 泛斯拉夫主义 民族经济
陈翰笙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曾领导中国农村调查并创建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同时,陈翰笙也是一名历史学家,长期参与世界历史研究的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世界史研究组负责人,直接参与了中国最初的世界史学科的组建和规划工作。
对于陈翰笙的历史研究,陈洪进曾在《陈翰笙的史学思想》一文中据时间顺序列为四个系列。其中,第一个系列是1926年前后:此时帝国主义和军阀盘踞中国,中国正在进行第一次国内革命,“革命力量才开始发展,期望国际援助,瞩目国际形势的变化”。陈翰笙第一系列的著作被认为是对这一时期国际形势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向共产国际机关刊物《国际通讯》的英文供稿和在《现代评论》上发表的系列文章。陈洪进充分注意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陈翰笙史学工作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背景及其和革命工作的联系。据陈翰笙自述,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他在李大钊避难的苏联使馆中开始了《资本论》的学习并同意为《国际通讯》工作。
陈翰笙(1897—2004)
不过,陈翰笙的世界史研究远早于1926年,可以追溯到他1919年的本科论文《好心的对外政策》与1921年的硕士论文《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暨阿尔巴尼亚的独立:外交研究》(以下简称《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陈翰笙1915年留学美国,先后求学于波莫纳大学与芝加哥大学;1922年,转赴德国柏林大学东欧史地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1924年回国后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开设欧洲史和史学史课程。北大任教期间,陈翰笙还在《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和《晨报副刊》上发表了《学术书籍之绍介与批评:几种俄国外交史参考书》《“西伯利亚”的政治经济》《俄国历史的研究》《苏俄的国际地位》《土耳其的革命》《波斯政变的意义》《印度给我们的教训》《七年来欧洲外交局面的转移》等一系列世界史和国际政治相关的论述文章。1925年10月,陈翰笙就已在《晨报副刊》提出了“联苏联的理由”。因此可以说,“一战”是陈翰笙史学研究的起点。由于“一战”后中国民族独立的迫切要求,在留学期间开始的世界史研究中,陈翰笙尤为关注欧洲的民族主义问题。这也是他回国后继续关注的问题。陈翰笙的民族主义研究还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继续影响着他所从事的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实践活动。抗日战争后期的1943年,陈翰笙曾做出民族主义的发展具有世界历史进步意义的判断。那么,他又是从何种意义上来理解民族主义的呢?
距陈翰笙早期历史写作整整一个世纪的今天,2018年开始的中美贸易争端并未因全球疫情暴发而得到缓解。相反,无论经贸还是抗疫都更多地局限在一国的围墙内。有关全球化即将结束的论说不绝于耳。类似的情景也出现在陈翰笙所处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一战”后,美国一方面推行高关税的贸易保护主义,一方面又竭力向中国倾销农产品。尚未自立的中国要面对的正是在建立民族经济的同时应对帝国主义工业与金融资本剥削的难题。十年前,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哈罗德·詹姆斯在其研究早期全球化如何在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后被迫终结的《全球化的终结:大萧条的教训》一书中,预示了全球化再次终结的可能。他指出,导致全球化最终崩溃的那种对于陌生世界体系的历次反应机制都有惊人的相似性,因而我们必须向历史经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那么,我们又该学习何种经验,反思何种历史呢?我们又有哪些资源可供反思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重新阅读陈翰笙在20世纪初对全球化和民族主义的思考,从而重新思考如何在全球化退潮时期理解民族主义及民族经济的问题。
一、 民族自决的局限
1921年,陈翰笙在芝加哥大学完成了以阿尔巴尼亚的民族独立运动为研究对象的硕士论文《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陈翰笙在论文中详尽研究了阿尔巴尼亚的独立是如何受到巴尔干半岛各国的干涉,又是如何受到奥匈帝国与奥斯曼帝国的牵制。直到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阿尔巴尼亚民族自决的意愿和独立的要求都没有得到欧洲各国主导的国际外交体系的承认。陈翰笙在论文中详细论述了占据着亚得里亚海战略要地的阿尔巴尼亚是如何成为保加利亚、塞尔维亚、希腊、奥地利和意大利争夺的筹码。奥匈帝国、德国、俄国又让阿尔巴尼亚不断地处于国际竞争和国际纠纷的漩涡中。但是,陈翰笙写道,这一切都没能阻止阿尔巴尼亚对独立的追求,因为“阿尔巴尼亚的领土不只是一个地理名词”,“这是一个保持了纯粹性的民族”——“一个阿尔巴尼亚人永远是一个阿尔巴尼亚人。无论他是东正教徒还是穆斯林,或者仍然是一个天主教徒,他永远被他的同族人当作一个阿尔巴尼亚人。在半岛上没有一个地方有像阿尔巴尼亚人中存在的这样根深蒂固的民族特性”。从民族自决的要求出发,陈翰笙认为阿尔巴尼亚有独立的正当性。因而,在陈翰笙看来,阿尔巴尼亚卷入1912年第一次巴尔干战争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它必须要做的是趁此机会为自己“建立一个新的国家”。
不过,陈翰笙指出,阿尔巴尼亚追求民族独立的诉求和努力都没有得到欧洲列强的承认,欧洲列强用国际外交轻而易举地就否定了阿尔巴尼亚在第一次巴尔干战争中的努力与牺牲。1913年5月30日在伦敦召开的和会确立了阿尔巴尼亚的独立。这次会议正是陈翰笙硕士论文所要批评和反思的对象。他在论文中写道,这次会议无视阿尔巴尼亚在战争中已经宣布独立的事实,无视阿尔巴尼亚自然的、人种学上的分割,限制了阿尔巴尼亚的独立,将其北边的斯库台和南边的希马拉地区分别割让,使得“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国一方面受到被希腊和塞尔维亚瓜分的威胁,另一方面又有被意大利、奥地利和匈牙利分割的危险”。通过对伦敦会议的研究,陈翰笙想要说明的是,欧洲的外交体系根本就无视阿尔巴尼亚独立的诉求,正是通过对阿尔巴尼亚的剥夺和控制,欧洲列强才得以维持了“巴尔干的均衡和稳定”,在各国尚未准备好战争的情况下成功拖延了早就要爆发的“一战”。也就是说,陈翰笙的世界史研究并非一般的围绕欧洲大国的历史研究,而是在“一战”的世界历史中关注被欧洲国家所压抑的阿尔巴尼亚的民族主义。
陈翰笙之所以选取阿尔巴尼亚及伦敦会议作为研究对象,与“一战”后的时代课题——民族自决——有关。陈翰笙写作硕士论文时的20世纪初,恰好见证了强烈的民族独立冲动以及“一战”后大批东欧国家建立的历史。1870年以后,“民族问题”越来越成为欧洲的主要问题,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立陶宛以及其他波罗的海民族乃至犹太人都在开展民族运动,巴尔干半岛上的马其顿人及阿尔巴尼亚人和哈布斯堡帝国管辖下的罗塞亚人及克罗地亚人,巴斯克人、加泰罗尼亚人、威尔士人、甚至那些完全出乎意料的地方性民族主义者,例如撒丁民族主义者,以及奥斯曼帝国的阿拉伯人都在开展民族主义运动。“一战”结束后,如果算上爱尔兰自由邦的话,欧洲在巴黎和会后被划分成了27个国家。
但是,中国向和会提出取消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取消《二十一条》的要求却被无情拒绝了。陈翰笙早在其1919年的本科论文《好心的对外政策》中就这样无奈地写道,巴黎和会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在山东的一个外国势力被另一个取代”。陈翰笙1921年硕士论文写作时期又值华盛顿会议召开。陈翰笙曾和查良钊、段锡朋、罗家伦等作为“留美同学会”的代表参加了由中国留学生组成的“中国留美学生华盛顿会议后援会”,到华盛顿和中国政府的代表团会晤,意图劝阻他们不要在条约上签字。众所周知,中国还是被迫签订“九国公约”,沦入被几个帝国主义国家从经济上共同瓜分的境地。陈翰笙重提伦敦会议对阿尔巴尼亚的掣肘,现实背景就是“一战”后东欧的民族主义要求得到回应,而中国的民族独立并未得到战后国际外交体系的承认。
当然,中国和阿尔巴尼亚在巴黎和会的处境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又有相似性。中国和阿尔巴尼亚民族独立的诉求都曾遭到以欧洲国家为主的国际外交体系的拒绝。当陈翰笙用“一战”后威尔逊提出的“民族自决”原则来审视阿尔巴尼亚民族独立的正当性,批评欧洲各国无视阿尔巴尼亚自然的、人种学上的分割,否认它的独立时,陈翰笙影射的可能正是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所提出的“山东人是炎黄子孙,完全符合民族自决的原则”。顾维钧坚称山东居民在种族、语言和宗教上完全是中国人,因此山东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急欲从“一战”后的巴黎和会中取得主权独立的中国,和“一战”前希望从伦敦会议中得到列强承认的阿尔巴尼亚非常相似。无论是阿尔巴尼亚还是中国,独立的要求都未能在国际体系中得到回应。因而,陈翰笙才会在论文中批评道:“1919年在巴黎召开的四国会议并不比伦敦大使会议更好,两者都是遮遮掩掩的达成妥协,两者实现和平都是违背正义和自由原则的权宜之计。”
在批评旧欧洲的国际原则时,陈翰笙在他的论文中使用了“违背正义和自由原则”这样的表述。从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到“一战”以前的欧洲国际体系被不同的研究称为“大国协调”体系或“和平秩序”。这一时期所发生的战争一般都被认为是“脱正义”的战争,战争并非为了实现正义,而只是为了相互牵制,维护欧洲各国之间的均势外交。然而,这种欧洲体系的诡异之处就在于,它只承认欧洲体系内的主权国家,而不承认殖民地及欧洲之外的民族国家体系。所谓的凡尔赛体制便是欧洲各国着手重建脱正义战争体系并将其扩展到欧洲边缘的一次尝试。例如,战争责任条款和民族自决的理念便被赋予了中欧和东欧地区。因此,有历史学家认为,这也是旧有脱正义战争体系被宣告打破的开端。然而,和旧欧洲的国际原则一样,凡尔赛条约的“正义”并没有许诺给殖民地及亚洲的民族。事实上,即便奥斯曼帝国瓦解后,诸如阿尔巴尼亚的民族独立问题也并未在威尔逊的《十四点和平计划》中得到全面解决。英国历史学家E. H. 卡尔在《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中曾指出,1933年罗斯福新政前,从1857至1932年执掌美国政府的主要是民主党,总体上奉行自由主义的经济策略,在外交上就像陈翰笙在“一战”以后所抱怨的那样,不愿意过多介入远东事务,而只愿对欧洲采取绥靖政策并在对外贸易方面强调门户开放。美国能够在国际事务中给予当时中国的,只有陈翰笙在本科论文中所说的“好心的对外政策”而已。在陈翰笙对“正义和自由”原则坚持的背后,正是对威尔逊“民族自决”话语的失望。
但另一方面,陈翰笙当然知道,自己在《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中所举出的阿尔巴尼亚这种“保持了纯粹性的民族”和中国并不相同。中国的民族主义与民族独立并不能像阿尔巴尼亚那样用“自然的、人种学上的分割”来确立。虽然,顾维钧在巴黎和会上力争山东领土时声称山东人是炎黄子孙,但中国的领土并非仅仅居住着“炎黄子孙”。若中国在国际外交中从一开始就贯彻阿尔巴尼亚那般的“民族自决”原则,则日后的东北问题将无法解决。正如他在评述阿尔巴尼亚问题时所提到的“建立一个新的国家”那样,陈翰笙对于民族主义的关心始终在于国家的建立。1943年他曾这样总结“一战”以前世界历史中的民族主义。他认为,直到1848年普奥战争和1870年普法战争后,“日耳曼民族,意大利民族和匈牙利民族才得到解放而自立为国家”,“然而沿波罗的海的小斯拉夫民族及土耳其统治下的巴尔干半岛各民族,多数尚未能取得国家的资格”。“一战”以后,“巴黎和会终于将东欧及南欧一些民族解放起来,给予独立国家的地位”。陈翰笙频繁使用了“自立为国家”“取得国家的资格”“独立国家的地位”这样的论述,可见其对民族主义的关心更多地在于国家的独立,正如他自己所说,他要取的是拿破仑时代以后“民族与国家同称的民族主义”概念,而不在于强调与“国家”相区别的血缘、地域上的民族或种族主义。
“一战”后,受国内外局势的刺激,中国的民族观念已经清楚地显示出向国家观念转换的倾向。早在1922年,梁启超就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提示过民族和国家相融合的民族意识。日本历史学家西村成雄曾指出,在中国20世纪民族主义中存在着一个“中华民族国民国家”的复合政治空间。晚清到辛亥的“救亡论”一方面是对恢复“中华民族”天下的冲动,另一方面这一冲动也在20世纪的政治过程中外化为一种国民国家的形式。无论如何,由于清以来的历史延续性,辛亥后中国国民国家化的过程绝不可能像欧洲那样以单一民族自决来确认各个民族的独立。对于在日后的农村社会调查中充分注意到东北及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人口及经济复杂情况的陈翰笙而言,中国的民族独立自然不能以“民族自决”为准绳。本文详细论述陈翰笙民族经济构想的第三部分,还将具体展开对此问题的讨论。
总而言之,由于中国民族独立的迫切现实需求,“一战”后的民族自决运动虽然成为陈翰笙反思世界史中的民族主义问题的起点,但是由于痛感民族自决对于以欧美为中心的国际外交体系的过分依赖以及民族自决自身并不能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陈翰笙对中国民族主义的思考势必要在更为广阔的世界史中寻找对策。
二、 反帝:民族主义的世界史意义
自1939年起,陈翰笙所参与的、两次大战间重要的国际学术共同体太平洋国际学会(The Institute of Pacifc Relations)的英国分部—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曾历时三年专门讨论民族主义问题。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之所以要讨论民族主义问题,是因为研究会的学者们认为,“除了少数例外,19世纪的著述者们认为依据区别于彼此的民族主义从而将世界划分成各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是自然且令人向往的事情。他们都认为除非这样的划分能贯彻到底,否则世界就无法保证和平,人类也无法达到它所应有的高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人开始看到民族主义是我们时代各种弊病的根源”。上面这番表述自然有对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的展开,以及希特勒宣扬的狂热的德意志民族意识和种族主义的忧虑。
但是和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所得出的“民族主义是我们时代各种弊病的根源”的结论不同,在陈翰笙看来,1913年的伦敦会议没有能够彻底消除即将爆发的“一战”的危机,“一战”之后的凡尔赛会议和华盛顿会议一样没有能够抑制远东地区的冲突,只不过埋下了日后“对1921年华盛顿会议的报复”的珍珠港事件的种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世界各国基于正义原则的民族主义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在对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民族主义问题讨论小组的重要成员、英国历史学家E. H. 卡尔《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伦敦,1940年)一书的书评中,陈翰笙断言:虽然“一战”以后的民族自决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有些弱小民族仍然被利用而未得自主”,但他相信,“今番世界大战后民族主义问题将为国际关系的主干,非使经济与政治相称,使各民族有独立的国家则不能获得世界的和平”。可见,在陈翰笙看来,民族主义正是“一战”以后世界历史的遗留问题,它的实现也是世界历史发展的方向。那么,陈翰笙心中能够带来世界和平、正义的民族主义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在揭示阿尔巴尼亚民族自决的要求被欧洲国际外交体系拒绝的同时,陈翰笙也提到另一种推动阿尔巴尼亚民族独立运动的力量,即巴尔干地区以泛斯拉夫主义为依托的民族主义。陈翰笙在《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中提到,19世纪后期开始结成的几股主要的世界力量中,除了英法同盟以及与之对抗的德奥力量外,还有以斯拉夫主义为依托的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力量。第一次巴尔干战争的爆发,正是由于借着俄国的支持兴盛起来的泛斯拉夫主义。对于此种借着俄国的势力发展起来的泛斯拉夫主义,陈翰笙显然有着一分为二的分析。一方面,它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雏形即是德国的经济野心与俄国的泛斯拉夫主义的扩张间的冲突造成的。陈翰笙在论文中清楚地写道:“自1870年保加利亚的东正教区独立以来,俄国再也不能把‘东正教信仰’用作她的面具了”,从戈特恰可夫亲王时代起就用泛斯拉夫主义作为俄国征服的工具。不过,另一方面,正是由于陈翰笙对“与国家同称的民族主义”的期待,他也认可巴尔干地区不断扩张的泛斯拉夫主义为该地区的民族带来“国家主义”影响。陈翰笙在《几种俄国外交史参考书》一文中指出,“大斯拉夫主义”在19世纪前半叶的确含有宗教思想,而在后半叶却吸收了狭义的国家思想,尤其是受到高客夫(Michael Katkow)的“国家主义”的鼓动。正是受到“国家主义”影响的大斯拉夫主义,直接推动了巴尔干地区的民族独立运动,其中就有阿尔巴尼亚的民族独立运动。这在陈翰笙看来无疑对世界历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陈翰笙所谈到的泛斯拉夫主义产生于19世纪初,最早出现于西斯拉夫人和南方斯拉夫人的知识分子中,他们热心研究斯拉夫各民族的民歌、民间传说和乡村方言,以证明斯拉夫各民族在种族上的亲缘和语言文字方面的相近,试图表现一种共同的斯拉夫意识。布拉格是早期泛斯拉夫运动的中心,最初的泛斯拉夫主义与俄国并无关系。泛斯拉夫主义运动活跃起来正值1848年的欧洲革命,捷克历史学家帕拉茨基在布拉格发起召开的斯拉夫大会,号召奥地利辖地上的斯拉夫各民族联合起来,要求奥皇在民主原则下实行民族平等。不过,泛斯拉夫主义运动并未得到恩格斯的支持。恩格斯先后在《匈牙利的斗争》(1849年1月)、《民主的泛斯拉夫主义》(1849年2月)、《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1851—1852年)和《德国和泛斯拉夫主义》(1855年)等多篇文章中斥责泛斯拉夫主义运动的不切实际。恩格斯认为,布拉格召开的斯拉夫人代表大会最终被企图通过保存哈布斯堡王朝君主国来解决民族问题的温和自由派占据,因此对于革命而言是“反动的”。恩格斯虽然知道被他称为“从来没有自己的历史”的捷克人,“在五百年中它一直像皮球一样,在德国、匈牙利和波兰之间被抛来抛去”,但是他依然反问道:“这个在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的‘民族’还要要求独立吗?”他认为所谓的大斯拉夫主义无非是“建立一个由俄国统治的从厄尔士山脉和喀尔巴阡山脉直到黑海、爱琴海和亚得利亚海的斯拉夫国家”的“纯粹的幻想”。此时,恩格斯高度警惕俄国的扩张野心。同时,刚在1848年2月发表了《共产党宣言》的马克思与恩格斯显然对斯拉夫主义思潮策动下的民族运动并未抱有太多同情,而是对资产阶级革命给予更多肯定。
据现在的研究,我们知道斯拉夫不但有语系,有文化传播路径,而且有着至少从中世纪开始的历史记载。更为重要的是,泛斯拉夫主义运动的出现有其客观的历史性,是19世纪中东欧和巴尔干地区民族意识不断成熟和民族国家逐渐形成的客观反映。它主要是对哈布斯堡帝国政策的反映,随后才被一些俄国知识分子所接受。对于泛斯拉夫主义者来说,他们需要承认并平等地对待信仰天主教的波兰人和乌克兰人,承认帝国内的多元文化与种族的存在。同时,“它隐含某种革命的信息,号召巴尔干的斯拉夫民族起来反对他们的奥斯曼统治者”。陈翰笙在《几种俄国外交史参考书》中提到的高客夫,自1863年担任半官方报纸《莫斯科新闻》的编辑,他的理想是让俄国成为英国那样包含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等民族的宪政国家,他希望泛斯拉夫主义能够为俄国带来这些东西。也就是说,泛斯拉夫主义在向外扩张、激发巴尔干地区的斯拉夫民族摆脱奥斯曼和奥匈帝国的统治时也重新界定了什么是俄国。因而,陈翰笙才会在《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中说,俄国差点就建立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立宪政体,比哥萨克和军队更有效地把乌克兰人、爱沙尼亚人、立陶宛人、芬兰人和波兰人统一起来。站在民族运动高涨的欧洲桥头堡,陈翰笙是从泛斯拉夫主义可以带来斯拉夫民族的独立并建立国家这一民族主义在世界历史中的积极作用上,来理解泛斯拉夫主义的。
当然,陈翰笙的这一理解与其在德国的研究经历有关。1922年下半年,陈翰笙赴德国柏林大学,进入“一战”爆发后建立起来的东欧史地研究所工读。它的首届主任奥托·赫曲(Otto Hoetzsch)对俄国历史非常关心,他将俄国也纳入了该所的研究范围。与当时恐惧抑或贬低俄国、主张俄国是“亚细亚”国家的德国历史学家不同,赫曲强调俄国是欧洲大国,主张德俄联合。关于俄国斯拉夫主义的讨论在陈翰笙留德期间非常盛行,当时德国的各类教科书中都充满了对于泛斯拉夫主义的恐惧。在这些教科书中,德国人宣称,自1878年柏林会议以来,斯拉夫民族就试图通过与法国结盟来反对德意志。在此之后,德意志和奥匈帝国的领土都受到了斯拉夫民族的威胁。但赫曲反对将泛斯拉夫主义完全看作俄国落后的标志。他认为19世纪早期的泛斯拉夫主义或许是落后的,但是19世纪后期的新泛斯拉夫主义(neo-pan-slavism)和俄国的革命因素接近,其中正蕴含着民族自决的理念,这不仅仅是对于巴尔干半岛和奥匈帝国控制下的斯拉夫人的诉说,更是对于俄帝国内部的斯拉夫人的诉说。这有可能会在帝国内部带来一个独立的乌克兰,一个独立的波兰,以及其他更小的斯拉夫国家。赫曲对于泛斯拉夫主义的阐述与陈翰笙的观点有着相似性,他们都看到了俄国历史内部的能动性以及这一切对世界民族独立运动的深远影响。
无论是赫曲的新泛斯拉夫主义,还是陈翰笙的泛斯拉夫主义论述,都可以被认为是“一战”和十月革命之后,基于世界范围内、包括中国在内的民族独立的历史要求,对19世纪中期泛斯拉夫主义运动的一种重新阐释。当时,在北大任教的李大钊认为所谓的大斯拉夫主义、大日尔曼主义、大亚细亚主义、大塞尔维亚主义和大欧罗巴主义,只不过是挑起战争的专制主义。与此观点相似,陈翰笙也注意到,正是俄国及其泛斯拉夫主义与德奥的日耳曼主义的冲突,挑起了“一战”的纷争。但另一方面,陈翰笙也看到了隐含在俄国所支持的泛斯拉夫主义中的反帝要求,看到了泛斯拉夫主义对民族主义的推动力量。正如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所说的那样,所谓泛主义运动这类诉诸文化或地缘的政治解放运动可以充当一种“反帝国主义运动”的乔装,民族主义的形式中被赋予了“超民族主义”的反帝内容。
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欧洲革命时,对泛斯拉夫主义及其民族独立运动并未给予太多支持。大多数的国际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也持此相似观点,即认为民族主义与社会主义水火不相容。不过,到了20世纪初,列宁曾清楚地提出民族自决权以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对亚洲的意义,并援引殖民地问题作为共产主义的主要基础。他在1914年的《论民族自决权》中清楚地指出,“在东欧和亚洲,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是在1905年才开始的。俄国、波斯、土耳其和中国的革命,巴尔干的战争,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我们‘东方’所发生的一连串有世界意义的事变”,由此反驳了对民族自决权持反对意见的罗莎·卢森堡。陈翰笙写作本科和硕士论文时,是否读过列宁的《论民族自决权》不得而知,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就在华盛顿会议期间,陈翰笙已经放弃了对威尔逊民族自决理念的幻想,而追求一种新的民族主义理想。
1921年10月,华盛顿会议期间,陈翰笙向国内的年轻人写道:“众所周知,10月5日中日之间关于山东的谈判宣告破裂,中日之间关于内蒙古的谈判也于10月9日结束。没有从直接或间接的谈判中得到什么好处,日本现正向山东派兵派舰。恐怕华盛顿会议只会根据目前的‘现状’,而不是从过去条约以及秘密商谈的角度来谈论一般情况。我们中国人没法就取消二十一条以及巴黎和会有关山东问题的决定做什么。即便是美国,若她想要取消兰辛条约也只能在华盛顿会议之外或之后。”在这种情况下,陈翰笙呼吁中国政府去参加在苏联召开的“一次相似的会议”。他说:“苏维埃政府正准备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和此次华盛顿会议很像而且几乎同时召开”,并且“布尔什维克的报纸称,苏联政府也想邀请中国参加在莫斯科举行的有关远东问题的大会”。陈翰笙建议中国政府能够抓住这一机会。从这篇较少为后人注意的短文中可以看到,陈翰笙此时显然已经在思考中国民族独立在威尔逊国际外交体系以外可以尝试的新出路了。
陈翰笙1924年回北大任教后不久便恰遇苏联代表加拉罕先后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称放弃庚子赔款、治外法权、在华租界并实行关税平等。北大的李大钊和蒋梦麟都曾与其有过接触。陈翰笙发表于《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上的《西伯利亚的政治经济》一文,便写作于这一时期。当刚从苏联回国的北大教授陈启修在《晨报·社会周刊》发表了题为《帝国主义有赤色和白色之别吗?》的文章,从而拉开“中俄关系”论战序幕时,陈翰笙在1925年10月当即就提出了当“英国在欧战中和欧战后所失去的经济势力一定要用政治的手段取偿于”中国时,中国“非但要联苏联,并且可以联苏联”的主张。可以说,正是20世纪20年代一系列实际的中俄交涉,进一步推动了陈翰笙“一战”后开始的对民族主义的思考。在经历了“一战”后对威尔逊民族自决口号的失望后,陈翰笙并未放弃对民族主义的思考。相反,他在东欧民族独立运动中看到了民族主义所应被赋予的反帝意义,由此也推动他在20年代早期的现实政治中提出了“联苏联”的主张。
三、 民族主义思想在经济领域的实践
当然,民族主义在国家内部的体现有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内容。陈翰笙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世界经济专家。他自1929年开始便从事中国农村经济调查,1933年成立中国农村经济学会,此后又推动工业合作化运动。可以说,陈翰笙对民族主义的理解充分体现在了他的社会调查和经济工作中,尤其反映在他的民族经济构想中。因而,对陈翰笙民族经济思想的研究,事实上也将深化对其民族主义思想的理解。另外,由于全球经济大萧条、美日经济冲突以及法西斯统制经济的崛起,20世纪30年代后,民族经济也是世界历史及民族主义相关问题中的重要议题。例如,1943年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的报告《民族主义》中就设《民族主义及其经济秩序》一章,专门讨论“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问题。鉴于上述考虑,第三部分将主要讨论陈翰笙的民族经济构想。
英国的工业、美国的经济、德国的资本主义—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曾指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界资本主义都是以国家为叙述单位的。但在陈翰笙看来,民族主义与经济结合的历史要早于此。在1927年出版的《人类的历史》一书中,陈翰笙写道,到了各民族挟商业势力角逐于世界市场的时代,“无论何种政治都带些民族主义”,即“政府非但保护在国外经商的人,并且要替他们找寻那些可以供给产物又可以当做市场的属地。属地的产物如金银等只许运往本国或本国的其他属地;只许用本国的船舶,船舶中须有大多数的本国水手。甚至强迫属地人民购买本国送去的物品,勒索它们的款项做本国的军费”。到19世纪民族国家的时代,英、法、德、美、意、日这六个资本主义国家都要“一味利用国家的政权和海陆航空的武力达到经济侵略的目的”,不但抢夺煤油和树胶等原料以及香蕉、咖啡、糖等食物,还要瓜分弱小民族的土地。陈翰笙还在华盛顿会议后指出,美国在一战以后特别扩充了外交部以推动对外贸易,所谓的外交部“实为维持推广国家经济之利器”。可见,从大航海时代的东印度公司到20世纪推行门户开放的美国,陈翰笙对世界历史中国家与经济的关系有着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国家对经济直接干预的做法也曾为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所采用。1932年1月出任国民政府实业部长的陈公博曾在他的《四年实业计划》中写道:“自欧洲以来,各国自足政策,已成为国家信条,而狭义的国家主义经济已到了尖端的白热。在这种情况下,在各国还没有统筹办法之前,任何国家采用自由经济,徒然供给各国狭义民族主义的经济作牺牲品罢了。”陈公博这一想法虽然是在其1932年从政后、也即日本在东北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实行自给自足的统制经济后正式表述的,但这一思想早在其1924年留美后就产生了,出于其对欧美战后经济恢复的观察。他认为,无论德国还是其他协约国都在战时遇到了原料缺乏,于是纷纷在战后采取了自足政策。为了恢复经济,战后各国也树立起了森严的关税壁垒。因而,在各国取消自足政策之前,中国断不能采取经济的放任政策。在陈翰笙也出席的第五届太平洋国际学会上,燕京大学经济系主任陈其田向大会提交了报告,详述了国民政府如何向统揽全国的“民族经济的计划”过渡。陈公博和汪精卫为代表的国民党改组派建设“国民经济”的统制经济方案被不少研究认为是建立在“国家主义”基础上的反自由(antiliberal)经济政策。对此,陈翰笙又是如何看待的呢?他的“民族经济”构想又是什么呢?
民族经济理论可追溯到由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开创、在对英国斯密和法国魁奈的批判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秉承的个人主义方法论持明确的否定态度,认为国家才是经济分析中的单位,目标就是建立国民经济体系。李斯特创立德国历史学派时,德国的情形和20世纪初的中国很相像。一方面,德意志联邦四分五裂,尚未统一。另一方面,第一次工业革命后,英法日益强盛,而德意志联邦仍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若实行亚当·斯密所提倡的自由贸易,弊大于利。
陈翰笙对上述德国国民经济学理论并不陌生。李斯特开创的德国历史学派的后期代表,正是陈翰笙在德国柏林大学时的经济学老师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1863—1941)。据《四个时代的我》中的自述,陈翰笙在柏林大学曾听过桑巴特的世界经济讲座。桑巴特的国民经济理论及其对欧洲资本主义的批判使他在20世纪20年代的柏林大学深受大批印度、中国、日本及土耳其留学生的喜爱。当时有不少中国留学生不断写信请求参加他的讲座或对他进行访谈。在这些中国学生中,也许就有出席桑巴特世界经济讲座的陈翰笙的身影。
《四个时代的我》
进入30年代,陈翰笙及其领导的中国农村派也曾发表过对于“国民经济”或“国家统制经济”的看法。陈翰笙自然知道,“近代历史上有政治独立而经济附庸的国家。譬如十九世纪的美国和革命前的帝俄。但是从没有见过政治不独立的国家,能有经济上的自由和发展的希望”。中国的目标就是要政治清明且经济独立。他并不反对民族主义及其经济上的国民经济体系。陈洪进也在30年代指出过,民族分裂与资本统治是帝国主义侵略殖民地的有利条件,通过分化全民族反帝的力量,资本统治才可以进行超额的经济剥削,消灭它的经济独立性。这也是陈翰笙在“二战”结束后对印度经济区域进行重新分区时,所指出的英国对印度“分而治之”的诡计,即“英国利用印度的各种宗教、种族、种姓制度,来分化印度民族和分割民族地域,从而阻挠它们的团结和增强它们对宗主国的依附”。这正是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到的“民族自决”理论在经济方面的弊端。帝国主义国家正是以“民族自决”为借口,割裂了殖民地国家的国民经济体系。国际资本将各民族分治为一个个独立的工业原料国;“民族自决”通过“分治”阻碍了一国工业体系的建立。所以,对于前殖民地国家而言,国民经济体系的建立正是应当努力追求的目标。
不过,以强烈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必然会“破坏国际经济自然的供求”并“以人为的界限损害自由贸易”,这也不是陈翰笙所提倡的。“一战”后,欧洲见证了“国民经济”的高峰时刻。1929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导致各国都不得不设置贸易壁垒,甚至大英帝国也不得不在1931年放弃已实行一个世纪的“自由贸易”传统,于1932年通过《进口税法案》改行关税保护主义。自1931年起,太平洋地区的自由贸易和与此相对的国民经济手段,成了太平洋国际学会的重要议题。不过,由于各种既得利益的存在,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各国代表都不愿正面触及贸易壁垒问题,而是倾向于讨论国际商业合作的种种困难所在。以至于日本代表大声斥责英美国家狭隘的经济民族主义(economic nationalism)妨碍了太平洋地区弱小国家的发展。无法打开贸易缺口的日本,在九一八事变后转而建立自己的区域统制经济。
在陈翰笙看来,民族经济的弊端和国际贸易冲突的缓解,最终必须依靠一国对国内产业和社会关系的调整。自1929年起,陈翰笙“在江苏、河北、广东、工业化程度最高的三省中,开始从事实地调查”,后又对“长城以南、秦岭以北,太行六盘之间,黄土漫漫,雨量稀少,农业上自成一区”的西北农村经济进行调查。1933年,陈翰笙对广东农村经济进行了调查,1940年又对血缘在农村公社里起控制作用的西南地区进行了调查。为的就是全面了解中国内部不平衡的差异结构。1937年中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陈翰笙清楚地在日本的对华侵略中看到了发展反抗既有帝国主义世界体系的中国民族主义的契机。他说,19世纪世界历史中反复出现的“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自卫”,中国此时的民族主义也不例外。但是,正因为“民族主义要求共同防卫,因而要有共同的责任,要有民主”。也就是说,民族主义要实现它在世界历史中的进步性,就需要民族国家内部的自我调整。因而,陈翰笙自1938年起终身都在推动工合运动,设法由此调整中国地区和产业上的不平衡,在中国的内陆发展工业。这和陈公博以扬子江区域的工业为核心、向农村索要工业原材料的国民经济统制方案正相反。
陈翰笙的民族经济方案首先就包含着对民族国家内部经济关系的调整。19世纪中叶后,由于太平洋时代的到来,正如陈翰笙所说,“在沿海港口地区、铁路沿线和轮船航运沿线,持续增长的商业和工业的影响日益明显”,而原本的灌溉区的农业生产则因为对灌溉体系长时期的忽略而不断衰退,中国的主要经济区实现了“由内地向沿海转移。中国的外贸中心从新疆转移到了上海”。因而,在陈翰笙看来,民族经济或国民经济体系的重建,首先意味着对中国19世纪中期后被帝国主义系统规制的经济区域的重整。民族经济也因而意味着正视国内经济区域的差别,并在此基础上重构一个民主与公正的国民经济系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民族主义及国民经济体系才能在国内政治和国际外交两个层面实现陈翰笙所期盼的正义。建国后,陈翰笙一边为《中国建设》杂志工作,一边依然关心着各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尤其是中国边陲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业发展。作为一种理想,能带来正义的民族主义是陈翰笙毕生的追求。
结语
陈翰笙是在“一战”结束时从事世界史研究的。正是“一战”后的世界历史,将在美国和德国留学的陈翰笙推向了民族主义问题的研究。陈翰笙首先关注的是巴尔干半岛上阿尔巴尼亚的民族独立运动,他在论文中指出,阿尔巴尼亚民族自决的诉求并未得到国际外交体系的承认。伦敦会议通过牺牲阿尔巴尼亚的独立要求,来换取欧洲的暂时稳定。写作《1912—1913年的伦敦大使会议》时,陈翰笙所面对的正是中国的山东问题没有在巴黎和会上得到妥善解决以及中国在华盛顿会议后成为帝国主义国家共管对象的现实。通过对阿尔巴尼亚民族独立运动的研究,陈翰笙揭示了依赖于国际外交体系的威尔逊民族自决理念的局限,并进而在更广阔的世界中寻求中国民族主义问题的出路。在对俄国支持下的泛斯拉夫主义以及在对东欧民族独立运动的研究中,陈翰笙辨认出了弱小民族的民族主义所应具有的特点,即对旧有帝国主义体系的反抗。陈翰笙也在随后提出了联苏联的主张。进入20世纪30年代后,陈翰笙在社会调查工作中进一步发展了早期对民族主义的理解,提出了调整社会关系、摆脱帝国主义经济控制、重建中国国民经济体系的经济构想。
正如陈翰笙在对E. H. 卡尔的书评中所指出的那样,民族主义的发展路径的确是从欧洲中心扩展到东欧及南欧一些民族,而中国和许多殖民地地区更是民族国家当中的后发国家。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的民族主义,皇家国际问题研究会的报告曾断言,亚洲的民族主义正像亚洲的现代化一样,一定是在西方的指导和领导下,践行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发展。然而,陈翰笙对民族主义理论的探索以及他的民族经济构想都在证明:民族主义对于20世纪初才从帝国转制到国民国家的中国而言,的确是一种从西方移植的、外生型的政治概念。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后发型和外生型,殖民地和东方的民族主义具有了对于欧洲既有历史的批判性,让中国民族主义具有某种批判“均质化”和“单一化”的民族国家的可能性。对于20世纪初中国而言,民族主义在民族国家的历史普遍形式之外还有一层世界史的特殊意义,即从外交、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对帝国主义世界体系进行反抗。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民族主义才会像陈翰笙自身所说的那样,“是有世界性的,其发展是有世界历史性的,其成功又是有进步的必然性的”。
编辑:周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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