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提醒:介绍他人虚开一样会上“黑名单”,一样会有牢狱之灾!
“对不起,刚才我们查询了一下,你公司提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申请,因为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我们暂时不能受理。”
“不会搞错了吧?我们为了达到申请三级资质条件,已经相继投入巨资购买了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路面摊铺设备2台,压路机5台,挖掘机2台;平地机2台;吊车1台……,如果这次三级资质申请不下来,就意味着前期投入白费了,还会影响企业今后竞标承接建筑工程。”重庆某建筑公司的办事人员无奈地说。
以上这一幕还得从向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被税务机关查获说起。
2018年5月,重庆市万州区的税务稽查人员在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万州一家叫“XX矿产品公司”的企业存在接受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嫌疑,并且金额不小。稽查人员顺腾摸瓜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接受虚开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指向一个叫向某的人实际管理的公司。因案情重大,稽查人员提请公安经侦部门协助,并迅速成立了税警联合办案专案组。在后续侦查过程中,该案被列为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督办案件。
经后台人员对快递单签收跟踪、开票信息、开具的大宗商品需要的物流成本匹配、涉案公司的资金运行等数据分析发现,向某共利用自己和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注册有7家空壳公司,全部由他管控,在一段时间内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共涉及北京、重庆、贵州等9个省市的43家公司。
由于涉及企业多、分布区域跨度广,涉案金额大,专案组兵分三路,奔赴9个省市的43家企业展开侦查和取证工作。在办案人员抽丝剥茧的侦查之下,一个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2018年11月27日,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行动,9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现场还查获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通讯工具、账本、银行卡、税控开具设备、印章、营业执照、虚假合同等大量的涉案物品,抓捕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至此,这个专门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经审讯,向某、李某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嫌疑人李某在其中扮演了牵线搭桥的重要角色。2016年11月至2017年期间,经李某介绍,向某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重庆某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8份,价税合计金额248.8万元。李某从中获得介绍费5万余元。2019年11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将李某等列入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
另据了解,李某本人平时主要从事道路建筑施工,近年来,随着“四好农村路”建设如火如荼,李某也希望能够将他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建筑公司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方便直接开展工程竞标,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是虚开发票行为呢?
重庆市税务局第六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所谓虚开发票通俗的理解就是指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主要分为“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几种情形。该案中李某就属于介绍他人虚开。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人员将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的公布范围,将受到多部门共同实施的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大家要珍惜纳税信用,以免列入“黑名单”后,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