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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通报4起易地扶贫搬迁典型问题

2017-07-03 云上毕节


日前,毕节市纪委通报全市近期查处的4起易地扶贫搬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七星关区团结乡党委原书记闵若梦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收受现金等问题。

2016年3月,团结乡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闵若梦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提高拦标价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施工方及其他人现金共计12.08万元,此外,闵若梦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闵若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移送司法机关。


2黔西县协和镇党委书记方凯等4人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由于统筹协调不够、工作措施不力,致使黔西县协和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2017年5月,协和镇党委书记方凯,镇人大主席杨发贵,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马薇受到诫勉谈话;2017年6月,镇党政办副主任徐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威宁县幺站镇五嘎村党支部书记戴永相、村委会副主任祖正荣违规申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问题

在实施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五嘎村村委会副主任祖正荣违规将其妻弟范某及其他4人纳入搬迁对象,村党支部书记戴永相未严格审核把关。2016年11月,戴永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祖正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4名搬迁对象的资格。


4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村委会主任周家运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6年10月,周家运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收受搬迁对象4条香烟,价值10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6月,周家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工程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护民生、促脱贫”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执行政策走样变形等违纪违规行为追责问责,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有效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编辑: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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