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深化作风建设,释放震慑能量,2017年7月5日,大方县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大方县城乡规划局工程股负责人杨文龙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杨文龙在任大方县城乡规划局工程股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6次收受他人所送礼金共计11600元。2017年6月13日,杨文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村委副主任周家运违规收受礼品。
2016年10月,大方县绿塘乡高潮村村委会副主任周家运在绿塘乡高潮村易地移民搬迁工作中,为2户精准扶贫户调整取得易地移民搬迁指标,在此过程中,周家运收受了该2户精准扶贫户各自所送的2条遵义牌硬盒香烟(折价1000元)。2017年6月20日,周家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方县长石镇东方村党支部书记张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
2013年至2015年6月,大方县长石镇东方村党支部书记张勋在任东方村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以及东方村村委主任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在长石镇搞小城镇建设的贵州南骏投资有限公司所送的礼金共计5500元及价值750元的礼品(含1条价值350元的遵义牌香烟,1盒价值400元的月饼)。2017年6月13日,张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方县长石镇街群村党支部书记韩成富违规收受礼金礼品。
2013年至2014年,大方县长石镇街群村党支部书记韩成富在任街群村村委主任以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收受在长石镇搞小城镇建设的贵州南骏投资有限公司所送的礼金2000元及价值750元的礼品(含1条价值350元的遵义牌香烟,1盒价值400元的月饼)。2017年6月13日,韩成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方县绿塘乡违规购置公务用车。
2013年6月20日,大方县绿塘乡原党委书记田诚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绿塘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陈享义参加会议,会议决定用公款购买2辆公车,由时任绿塘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赵光宇负责。2013年7月14日,赵光宇根据安排购置了2辆公车,之后,绿塘乡政府将这2辆公车落私户。2015年4月8日,大方县绿塘乡原党委书记陈享义主持召开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绿塘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张威参加会议,会议决定用公款购买1辆公车,由绿塘乡原副乡长刘颖杰负责。2015年4月17日,刘颖杰根据安排购置了1辆公车,之后,绿塘乡政府将这1辆公车落私户。2017年6月13日,田诚、陈享义、赵光宇、张威、刘颖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大方县第二中学副校长陈学海违规发放交通补助。
2015年9月,大方县第二中学主持工作的副校长陈学海主持召开学校行政办公会议,会议决定按每人每周100元的标准向在同心职校校区任教的122名第二中学教师发放交通补贴。2015年11月,共计发放交通补贴43100元。2017年6月13日,陈学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立标杆、做表率,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
来源;毕节市纪委
编辑:李茜
大家都在看
NEWS
点击文字可直接跳转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