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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2545万元!上市公司连续六年财报虚假记载

深圳商报 2024-07-07
3月18日晚间,上实发展(600748)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以及连续六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上实发展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多名高管被给予警告,合计拟罚款金额超2500万元,并有一人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上实发展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是涉嫌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其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但上实发展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二是涉嫌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20年9月,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全资子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与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初步约定土地收储范围等事宜,收储补偿总价暂估为9.3亿元,产生利润金额为9.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利润总额(调整前为13.44亿元)的67.19%。上述各方不晚于2020年9月9日完成收储框架协议的用印盖章。上实发展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三是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1年度,上实发展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相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以及参与军民融合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度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14亿元。
同时,上实龙创财务造假行为导致上实发展2017年年度报告少计商誉减值2.2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31%;导致上实发展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提坏账准备8.09亿元,占上实发展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2.36%。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实发展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第十二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拟决定:

对上实发展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对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曾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袁纪行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裁、董事徐晓冰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裁、董事唐钧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裁、董事汪良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裁、上实龙创董事郭伟民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2545万元。同时,由于曹文龙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实发展表示,公司前期已对2016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结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做了进一步追溯核查,暂未发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如后续进一步核实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终止上市。
公开信息显示,上实发展于1996年上市,目前主业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控股股东为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实控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50.81亿元,同比增长151%;归母净利润4.09亿元,同比增长464%。
二级市场上,上实发展股价3月19日大幅低开,一度跌逾6%,截至午盘跌3.65%,报3.17元/股,总市值为58.5亿元。
来源 读创财经
编辑 吴怡漪 责编 朱峰 校审 汪蓓
监制 陈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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