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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沧州多个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知河北 2020-09-05

石家庄市今日发布2019年度“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工作人员471名↓↓↓

选聘范围

此次共定向选聘47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19年度“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特别提示:


1.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学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选聘政策

(一)重点岗位使用。“名校英才入石”选聘的工作人员一般聘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鼓励参加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项目,并给予项目、经费等支持。


(二)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内公交车、地铁和参观石家庄市域内国有A级旅游景区等服务。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其他优惠政策。


(三)优先晋职晋升对于选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紧缺急需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两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三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本科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


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11月20日9:00至12月4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大小为XK-XK),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留存,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资格证件及报名表。


(三)选聘方式


此次定向选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如有特别需要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重点对拟选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及档案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可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用考生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用人单位干部(人事)处,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聘用。


对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欢迎符合选聘条件、有志于到石家庄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2.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岗位信息条件中,凡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凡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考察时可先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面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7.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各选聘单位进行咨询。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岗位信息表



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沧州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师范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专科、本科学历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其他相关社会服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 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23房间)

联系人:杨老师   徐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59815。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示专业方向,需携带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进行佐证),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沧州师范学院人事处(沧州师范学院图书信息大楼72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对于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等(考试内容参考2018年沧州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为一套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2018年12月2日前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通过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高校、“211”高校、其他院校的次序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再进行加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沧州师范学院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由沧州师范学院组织,市教育局监督。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沧州师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详情登录

http://www.caztc.edu.cn/rcpy/54138.shtml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系实施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实施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是沧州市唯一一所综合性农业科研单位,也是黑龙港流域重要的区域性农业研发、成果转化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8届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30人,沧州市农林科学院7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1月9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9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317-212853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市农林科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共计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8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沧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三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6、考试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到其他岗位。


详情登录

http://www.czvtc.cn/Item/26831.aspx



来源:石家庄发布 沧州发布

主编:杨建民 张晓明

监制:朱湘鹤 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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