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午,我走进文具店。站在挂满橡皮泥和棒棒糖的柜台前时,女老板正在午睡,那是学生放暑假的时候,那条街的中午静得像是夜里。是的,如果不是阳光照得白花花的地面闪着光,我真的会把眼前的情景误认为是深夜十二点。
对了,还有一只不合时宜的狗,它在一棵树下伸开四肢躺着,舌头无力的搭在一边,看起来像是死了。但我走过的时候它一下子趴起来,看了我一眼,又懒洋洋的躺下了,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我走进文具店,叫醒了正在午睡的女老板。
“我要一支钢笔。”我说着,用短袖衫的前胸部分擦了擦脸上的汗。
女老板揉着惺忪的双眼,她明显对我并不感兴趣:“你用还是孩子用?”
“我用。”我把一只手放到柜台上,做出像艺术家弹钢琴时的动作,柜台被我弹得啪啪作响,一连串的音鱼贯而出,飘在面积不大的文具店中。
女老板本来已经起身,欠了欠身,又躺下去:“没有你能用的,这儿都是孩子用的。”
“没事,我急需一支钢笔,我要写点东西,我习惯用钢笔。”我说着,把手放平,轻轻的在柜台上拍了一下,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
“我见多了你这种人,对一切的东西都挑剔得不行,除了对自己。”老板娘半闭着眼睛,嘴里嘀咕着,动了动,调整了一下身体,以适应躺椅的曲线。
“大中午的。”她继续说:“你应该和正常人一样去睡个午觉。”她说。
“我睡不着,我要写稿子。”我又敲了两下柜台。
“您应该把钢笔拿出来让我看一下,然后告诉我价钱,这样您还会有时间继续睡一会儿。”
我说着,在店里来回走动了一周,看着那些挂着的儿童玩具和文具,有钥匙扣和各种女孩儿用的头花儿,还有各种卡片……
但她没理我,她表情安详,看样子又睡着了。
我感到受到了戏弄,事情发生了变化,本来我以为我只想买一支钢笔,在我看到她又睡着的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给她点颜色看看。
“嘿!”我叫她,但她睡得很香。
“嘿嘿!老板娘!!”我加大了声音,她翻了个身,依然没有理我。
我加快了速度在店里转了两圈,拿起墙角的扫把,用扫把把儿捅了她一下。
“哎呀!!”她大叫着坐起来,用手捂着自己的肋下:“你干嘛?”她满面怒容的质问我。
“我要买一支钢笔,你却睡着了。”我强压怒火。
“你不会买的,我告诉你,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你不会买的!”她说着,站起来走到柜台外面:“现在请你出去,我要关门了。”
“你这是什么态度?”我拒绝出去。
这时后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什么事?”男人在门口问。
“这个人用扫把捅我!”女老板尖叫着。
男人向我走过来:“为什么要捅我媳妇儿?”他走到我面前,用手指着我说。
“我要买一支钢笔。”我说。
男人冷笑了一声:“你见过用扫把捅人买钢笔的吗?”
“我没见过,可是她睡着了。”我说。
“是这样吗?”男人回头问女老板。
“他不会买的。”女老板说。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买呢?你都没有让我看。”我说。
“好吧。”男人说:“我们今天不想做你的生意,请你出去。”说完,他一伸手把我推出了门外,关上了店门,把我剩到了门外。
树下的狗也醒了,它冲着我吠叫起来。
我在街上站了一会儿,觉得心里非常难过,然后,我慢慢的走进不远的一家女士内衣店,店里的美女店主也在睡着午觉。
“我想买一个胸罩。”我叫醒她,说。
“你不会买的,我见过你这种人。”她说着,翻了翻身。
“是的,我确实不想买。”我说着把一把头花、卡片、棒棒糖放在柜台上:“这些送给你。”
然后我走上大街,感觉心里舒服了一点。
地 心 引 力
有一段时间我唱歌是为了应付公司的年终晚会,那种晚会一般会变成跳大神一样的场合,无论喜不喜欢,最终都要变成神汉或者巫婆上去表演一下。
她叫胡蝶,我知道这不是她的真名字,但我相信她就叫这个名字。
有人能相信是件很好的事情,大概是到了三十五岁以后,我就发现了这个道理,有时候,人们会相信陌生人说的假话,不相信身边人的真话,是真的不相信吗?大概不是,如果现实变得不容易让人相信的时候,大概陌生人的假话会更让人觉得容易接受一些吧。
她瘦高,手指很细,像是骨骼外面包了一层皮的木偶,她坐在我身边时,并不说话,在我喝酒的时候她给我倒酒,我拿起烟的时候她给我点烟,我相信她本来是不喝酒的,因为有一次她喝了一瓶啤酒就醉了,她醉了以后会哭,哭的时候会埋怨她的男朋友,这些事情在我们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发生过,我当时没说什么,毕竟我也有过去,我想我如果喝醉了,也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吧,推已及人,有些事情我自己做不到,我也就不怪她。
这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有时候人会对自己身边的人要求严格,却对陌生人无限的宽容,说白了,还是因为陌生人可以随时离开,就像一次性用品,用过就丢掉的东西,就很少有人要求质量多么过硬了,我在一开始的时候确实觉得后来不会和她见面,但后来见面的次数多了,就不再想这些事情了。
那天后来,她被姐妹们扶走,她们扶她走的时候向我道歉,我说没关系,我自以为我很宽容,但后来我发现其实我只是忍住了而已。
后来她也曾和我道过歉,我早把那事儿忘了,就没说什么。
年终晚会临近的时候我去她那里练了几天歌,每天唱一小时,只唱那一首歌,我本拟自己唱就可以了,要别人陪着也是遭罪,但她坚持要陪我唱,她坐在我身边不说话,有人叫她她就会出去,然后不再回来,有时我来了,她正在别的钟上,她会在下钟以后来到我这里坐一会儿,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她为了钱,所幸我还不差那点钱,所以也都照给,后来她说我那样不好,对我不公平,她会和老板说,把多余的钱退给我。
最后的一天晚上,也就是年终晚会之前,我走的时候她问我可不可以捎脚儿把她送回家,我没有反对,我问了她家的地址,恰好在我回家的路上,我就同意了。
我走到岔河大桥上的时候,她叫我停车,她说想站一会儿,那天夜里天特别好,完全不像前几天雾霾的时候,天蓝黑蓝黑的像锅底,星星闪闪发亮,像许久没有出门的顽童,月亮也识趣,一直没有露脸。
她站在桥栏杆边上点着一支烟,也给我一支,我抽着她给的细细的烟,感觉味儿很特别,但没什么劲儿,很好奇倒底是什么牌子,路灯光不亮,我也不好意思问。
她在桥边上站了一会儿,顺着桥边走了一段,那里有几个夜晚钓鱼的人,她在一个钓鱼人旁边看了一会儿,没有鱼,大概她觉得无趣,就接着往下走了。
我一直跟着她,抽完了她的烟赶紧拿了自己的烟又续了一根,她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然后回头往回走,一路上她没有说话,我也懒得破坏那气氛。
后来,她坐到车上,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在那里看了钓鱼吗?。”
我说我真的说不准,她说你说说看,没关系。
我说:“其实钓鱼是一种默契的体现,人和鱼之间有一种默契,如果懂得钓鱼,就很容易懂得如何和人相处,其实人有的时候还不如鱼。”
“不对。”她软软的捶了我一下,说:“鱼被饵吸引,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我知道有一种状态叫做说了就错,所以只有不说,我听到她说的那句话,想到人也会被饵吸引,但下饵的还是人,这是人的本性,如果懂了,也会容易和别人相处,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但她这时候拿来说,一定不会这么简单。
那天晚上我没怎么说话,听她说了一些她之前的事情,说够了,我就开车继续走,开始的时候我想快点到她家,到了她和我说到她的事情以后,我开始希望她不要到家,就一直那样走下去,已经转了两圈,路过了我家两次,她还没有说完,我开着车,保持五档五十公里每小时,希望弯路变直,没有红绿灯和路口,就那样一直走下去。
葛辉,男,1980年生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现居山东德州,写小说,发表过少量小说,系山东省作协会员。
轻轻的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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