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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郑州的“薄亭”与“亳聚”

张立东 江西地名研究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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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亳都的郑州商城在商代中期沦为废墟。战国中期韩国占领亳城以后,全面修缮了内城,并命名为“管”。此后商代亳城之名逐渐被人遗忘,致使诸种亳说的不断创立。然而汉代的郑州地区仍有名为“薄亭”“亳聚”之地,留下了商代亳都的重要遗痕。两者或同地,或相距甚近,就在郑州西南郊的常庙城址一带,那里曾是韩国管城亳字陶器的特供作坊。

关键词:郑州商城;薄亭;亳聚;常庙城址


经过30多年来的资料积累和研究讨论,郑州商城即商代亳都的说法已经成为学术界的主流。然而学无止境,此说的一些细节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郑州商城的废墟在春秋晚期仍被称作“亳城”。战国中期韩国占领这座废都之后,即全面修缮其内城,并命名为“管”。此后郑州之“亳”名逐渐被世人遗忘,到西汉中期人们已不知郑州地区曾经名“亳”,从而导致了诸多亳说的不断创立。不过,汉代的郑州地区仍有包含“亳”字的亭、聚之名,这些小地名为我们探讨郑州商城的本名提供了重要佐证。

传世文献将“薄亭”归于荥阳,而考古资料表明“亳聚”就在常庙城址。综合考察这两个小地名,有助于整合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和遗迹遗物,以推断两者的具体位置,从而考察郑州商城留在汉代地名方面的遗痕。希望我们的努力能为完善郑亳说、厘清郑州的历史沿革略尽绵薄之力。



一、薄亭


《后汉书·郡国志》:“荧(荥)阳有鸿沟水。有广武城。有虢亭,虢叔国。有陇城。有薄亭。有敖亭。有荧泽。”

“薄”即“亳”。此两字的通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薄”是“亳”的通假字中使用频率最高者。邹衡师曾罗列关于汤都亳的先秦文献,其中《孟子·滕文公下》《墨子·非命上》《荀子·正论》《荀子·王霸》《战国策·楚策四》《淮南子·泰族》等为“亳”,而《逸周书·殷祝》《墨子·非攻上》《荀子·议兵》《管子·轻重甲》《吕氏春秋·具备》等为“薄”。

 关中地区有“亳亭”。《史记·封禅书》:“于(社)[杜]、亳有三社主之祠。”集解:“韦昭曰:‘亳音薄,汤所都。’瓒曰:‘济阴薄县是。’”索隐:“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则“社”字误,合作“于杜亳”。且据文列于下皆是地邑,则杜是县。’案:秦宁公与亳王战,亳王奔戎,遂灭汤社。皇甫谧亦云‘周桓王时自有亳王号汤,非殷也’。而臣瓒以亳为成汤之邑,故云在济阴,非也。案:谓杜、亳二邑有三社主之祠也。”《汉书·郊祀志》:“于杜、亳有五杜主之祠、寿星祠。”师古曰:“杜即京兆杜县也。此亳非汤都也。不在济阴。徐广云:‘京兆杜县有薄亭,斯近之矣。’”同为徐广之语,《史记》索隐引为“亳亭”,《汉书》颜注则引为“薄亭”。

 由《史记》《汉书》和《后汉书》的记载来看,汉代通行的写法似乎是:关中者为“亳亭”,郑州者为“薄亭”。汉代的“亭”与当时的邮驿系统关系密切,其定名应当比较系统化,有可能刻意用不同的字将两者区别开来。

 当年邹衡师曾把郑州地区的“薄亭”作为郑地之亳的补充证据,笔者则直接将荥阳的薄亭、敖亭与汤都亳、仲丁都隞相联系,以与偃师的汤亭对读,现在看来,这种联系值得进一步讨论。

 关于薄亭的具体位置,很少有人论及。李维明断定汉代的薄亭就在郑州的汉城:“《后汉书志》第十九郡国一河南尹:‘荥阳……有薄亭。’……按:东汉时无‘郑州’名,此地时属河南尹荥阳辖域。郑州市内存有依据东周城址南部修建的汉代城址,因其附近出有商代‘乇’字刻辞和大量东周‘亳’字陶文,与《后汉书志》记荥阳薄亭相合。据此判断郑州市东汉时期为薄地,曾设有‘薄亭’,归荥阳所辖。”刘余力则推定薄亭在今河南荥阳市西,但并未列出任何证据。

 虽然现在还无法准确考定汉代“薄亭”的确切位置,但是可以根据《后汉书·郡国志》的记述,大致推定其范围。《郡国志》:“中牟有圃田泽。有清口水。有管城。有曲遇聚。有蔡亭。”其中的管城应即叠压郑州商城内城的战国韩城。对照上引的“荥阳县”条,可知《郡国志》将“薄亭”“管城”分别列入荥阳、中牟两县,两者显非一地。换言之,汉代的“薄亭”与“管城”之间必有一定距离,“薄亭”不可能位于“管城”之内。

 只是分属两县的两地未必相距很远。如果两者都位于两县交界地带,其间的距离也许很近。鉴于汉代已经不知郑州乃早商亳都,“薄亭”之定名或许依托某个与亳都相关的地名,而不一定与亳都直接相关,因此其与郑州商城的内城有一定距离也是可以理解的。与邮驿关系密切的汉代之亭一般位于居民点之外的道路之侧,而且取名明显偏爱古地名,因此“薄亭”不一定直接因商代亳都而得名。



二、亳聚


“亳聚”陶文是1985年张松林在常庙城址采集的。该城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的常庙村周围,距郑州韩城西南角约10 公里。总体为长方形,南北长约2000 米,东西宽约500 米,周长约5000 余米。当初调查时城墙仍高达10 余米,基宽20 余米。城内散落有大量战国秦汉陶片和瓦片。在10 余枚豆柄上发现有戳印陶文,内容有“公”“亳”等。

 根据调查报告的文字描述,“亳聚”应为戳印而成,只是发表的拓本上仅见左侧上部和下侧的边栏。两字均为阴文,上下排列,其间未见边栏,因此两者应是同章双字,而非同器双章。对于陶文的出处和时代,报告无详细说明。陶文是在“战国秦汉遗址与城址”一节报导的,而在“遗址概况”一节里列举的六处“遗址”与“城址”中,仅“常庙城址”部分提到出土有陶文,故此“亳聚”陶文应出自常庙城址。靠上的“亳”字与郑州战国韩城出土的印文“亳”字极似。靠下之字右半有所残缺,但左上角的“耳”是比较清楚的,释“聚”应是目前的最优选,已为《陶文字典》等采纳。

 关于陶文的具体年代,学者之间有不同看法。郑杰祥提到“在今郑州市的西南隅,发现印有‘亳聚’二字的秦汉时期的陶器文字”,但附图之名则是“郑州西南郊出土秦代‘亳聚’二字合文”。综合以上两点,可知是将其定为秦汉时期,而更倾向于秦代。李维明、袁广阔等则视之为东周遗物。

 我们认为“亳聚”陶文很可能属于汉代。首先,“聚”字的写法近于汉隶,而异于战国文字和秦篆。楚系简帛文字的数例,上部大多是左“耳”右“又”的“取”字,下部为三“人”,与“众”字下部相同。睡虎地《日书》乙本和楚帛书也有下面从二“人”的例子。《说文》所收秦篆也是下从三“人”。汉隶中的“聚”字下部的主体为一竖划,上有帽状短划,左右各有两划,虽然是由早期的“三人”之形演变而来,但字形已有很大变化下。常庙出土“亳聚”之“聚”,下部中间的竖划很清楚,其左右各有两个近乎平行的斜划,总体与汉“聚”近而与楚、秦之“聚”远(图1)。

作为聚落名称的“聚”盛行于汉代,见于《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而未见先秦和秦代聚落称“某聚”的材料。《说文解字》释“聚”:“会也。从㐺,取声。一曰邑落曰聚”。段玉裁注:“邑落谓邑中村落。”《汉书·平帝纪》:“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颜师古注:“张晏曰:‘聚,邑落名也。’师古曰:‘聚小于乡。’” 班固《东都赋》:“是以四海以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唐李善注:“韦昭曰:‘小于乡曰聚。’”王先谦认为韦昭之语是颜师古注之本。《史记·五帝本纪》:“舜……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正义:“聚……谓村落也。”

 综合以上诸释,可知聚是村落,而且是“邑中村落”,规模小于乡。王彦辉断定:“‘聚’‘聚落’……就其概念而言是战国以后的新名称,具有自然形成的聚居地的含义;‘里聚’‘聚邑’‘××聚’则是国家行政管理下的称谓。其中‘里聚’指的是开放式的村落,‘聚邑’则属于具体的行政村,‘××聚’则是名都大邑周围的卫星城或县属的乡镇。由‘聚’而发展为‘里聚’‘聚邑’‘××聚’,是由‘聚’、‘邑’演变为乡镇的大体路径。”综合段玉裁所说的“邑中村落”,以及王彦辉所归纳的自然居地、卫星城或县属乡镇等,我们似可将“聚”理解为自然形成的、类似城镇化的、有较多非农业人口的居民点。

明确了“聚”的意义之后,就可以深究“亳聚”两字的含义。就像《汉书》《后汉书》中的众多某聚一样,亳聚应即名亳之聚。关于以“亳”为聚名的原由,郑杰祥认为:“聚即作为居民点的城镇村落,聚落以亳命名,可见秦汉时期人们仍然知道这里原是古代的亳地。联系上述资料,‘亳丘’‘亳聚’所以以亳命名,都应是沿袭了这里的商代亳邑的名称,正如同现代的郑州市有一条称做‘商城路’的道路一样,它无疑是因为这里有座商代城址而命名。但是由于文献记载西周管叔封于此地,因此后世就管城名显而亳邑名隐。李维明则谓“‘亳聚’指亳地之居邑”。二说有所区别,郑说强调聚用亳名,李说则强调亳地之聚。二说的共同之处是认为“亳聚”中的“亳”是指整个郑州商城区域,而且都认为“亳丘”“亳聚”的命名方式是一样的。这两种说法显然都是值得商榷的。

 其一,“亳丘”“亳聚”的命名方式有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是不同的。“亳丘”主要用来指称亳城故址,对于当时的城邑来讲主要是虚称,而非实称。“亳丘”之称与现代汉语中的“殷墟”有一定相似之处。“殷墟”虽然在有些语境中可以代替安阳,但主要用来指称商都遗址,并非现代的行政机构或聚落名称。“亳聚”则是实打实的聚落名称,“亳”只是这个聚落的名称,或许与亳都故址有关,但不一定直接相关。

 其二,鉴于上文所论“聚”这种聚落的性质,“亳聚”的具体所指应是某个小聚落,规模上要远小于郑州商城或战国韩城。换言之,亳聚应是汉代“管城”之外的一个聚落。

 至于亳聚的具体所在,首先应该考虑陶文所出的常庙城址。近年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常庙城址进行了发掘,新的出土资料对我们推定亳聚的位置颇有助益。目前看来,将亳聚指认为常庙城址一带是可行的。发掘者断定此地在战国时期“是专业的制陶城,因为处处都有制陶作坊和陶窑的遗址”。发表照片的豆把之上有两个单独的印文,上一个是“亳”字,确与郑州战国城东北隅出土的亳字陶文颇似(图2)。可见此处制陶作坊至少是郑州韩城“亳”字陶豆的制造地之一。若用现代语言表述,似可将此处制陶作坊理解为“亳”字陶器的特供作坊。

将亳聚定位于常庙城址,也有利于重构其命名过程。虽然最初调查时常庙城址“内散落有大量战国秦汉陶器残片和瓦片”,但后来发掘的陶片却“多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遗物”并有报道将城址明确称作“战国古城”。由此可以推断常庙城址的年代很可能与郑州韩城相当,汉代已成废墟。城内出土的汉代陶片,包括印有“亳聚”者,则反映了汉代仍有人居住。虽然已有资料尚不足以说明该地汉代聚落的规模与性质,但受战国制陶业的影响,可能仍有不少的非农业人口,与上文所论“聚”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惯例相符。至于其以“亳”为名,很可能与曾经长期大量生产戳印“亳”字的陶器有关。作为“亳”字陶器的特供作坊,原来的地名中也可能包含“亳”字。郑州亳都旧城被韩国人改造为管城之后,“亳”之旧名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至西汉中期的董仲舒时代郑州的亳都已鲜为人知了。此时,作为曾经的“亳”字陶器特供作坊,即便以前没有以“亳”命名,当地俯拾即是的“亳”字陶片也可能引导人们将此处制陶之聚命名为“亳聚”。



结语


汉代郑州的“薄亭”与“亳聚”是郑州商城在地名方面的遗痕,两者是可以整合的。当时坐落在郑州商城遗址之上的是归属中牟县的“管城”,与归属荥阳县的“薄亭”应有一定的距离。将“亳聚”推定在“管城”正西偏南的常庙城址,且认定“亳聚”与荥阳县的“薄亭”相距不远,正与荥阳县在中牟县之西的相对位置相合。只是“薄亭”与“亳聚”属于不同的系统,两者有可能位于同地,也有可能是相近的两地。

 “薄亭”与“亳聚”位置的推定对郑州商城即商代亳都的讨论颇有助益。战国中期韩国占领郑州商城的废墟之后,对内城进行了全面修缮,并命名为“管”。此后,已成为古地名的“亳”仅在一些特定的场合,例如纪念晋悼公十一年亳城之盟的仪式上使用,因此郑州商城为商代亳都的认识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董仲舒《春秋繁露》和司马迁《史记》对郑地之亳丝毫未提,说明当时已经不知“管城”就是商代的亳都。“薄亭”与“亳聚”为我们留下了汉代居民对商代亳都的点滴记忆,这些记忆碎片对于我们确认郑州商城的真实身份大有助益。



来源:《中原文化研究》2021年第1期

作者:张立东

选稿:耿曈

编辑:徐萍

校对:邬卓晶

责任编辑:黄舒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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