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渝踩过的坑,中国女性就不要再踩了!
好一个商业圈大瓜!
10月23日深夜,当当网董事长俞渝在朋友圈手撕丈夫李国庆,一句“李国庆,我要抓破你的脸!”怒气突破天际。
接着,俞渝疯狂爆料:
李国庆是同性恋,包养小白脸,并患有梅毒;撒谎成性、家暴成瘾、操纵媒体,说好净身出户,却还拿走家里一亿三现金。
至于“说书、卖惨、博眼球”“暴露癖”,更是骇人听闻。
这一套控诉洋洋洒洒下来,打得李国庆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在微博用“诽谤”“肆意抹黑”等词回应。
一时间,全网吃瓜,欢乐无俩。
我却在俞渝的控诉里,看到了中国女性所共同面临的困境。
李国庆:
《致命女人》渣男三合一
这对“当当”夫妻档里,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的似乎总是李国庆。
俞敏洪的“中国女性导致国家堕落论”被群喷时,他发博力挺;
刘强东案曝出后,他发言“非性侵,非婚外情,非嫖娼”,让网友质疑“这是失去理智了吗?”
更别说前段时间,在访谈里怒摔水杯一事了。
李国庆活跃在热搜上时,俞渝却少有这些花边新闻,只是默默地工作、持家,然后照李国庆所说,“用阴谋诡计把我赶出了当当”。
哪知道,俞渝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呢!
回应一出,惊的是全体网友:
“谁还说《致命女人》狗血?李国庆简直是集三个男主的渣点于一身啊!”
△网友自制中国版海报
先是学60年代的罗伯:出轨,把老婆当女佣。
俞渝一口气列出一长串和李国庆厮混的人,“用我携程账户开房的记录,你“体制内高参们”去洗浴中心的汇款单”,证据何其确凿。
在李国庆先前的采访里,则抱怨过俞渝20多年就做过一顿饭,没洗过袜子,更有经典发言:
“我衡量太太的重要标准,就是给没给我洗过袜子。”
行吧,俞渝在商界叱咤风云,你却只惦记着她没给你洗袜子。
是否在中国,得到“妻子”的称谓,就等于背负上了家务事的重任?
哪怕俞渝这样的“女强人”“商业精英”也逃不过?
再来,是80年代的卡尔:骗婚,染上性病。
比起把矛头对准所有同性恋这一不负责任的行为,教会女孩们如何避免成为“同妻”,或许是当下更具实操性的做法。
网络上有许多“鉴gay标准”,比如穿着时尚,对化妆品及奢侈品有所了解;手机里有同志软件;情史短甚至空白,哪怕热恋期,仍不会热情粘人;对亲密接触表示冷淡或抗拒,竭尽所能避开同房等。
这些标准里,虽多少有刻板印象存在,但仍值得参考。
“同妻吧”中超九成的帖子,都描述过一点:她们的同性恋丈夫,曾多次以言语、行动、表情羞辱过妻子的女性魅力。
忍耐多年的俞渝,是否也遭受过这般屈辱?
至于性病问题,婚前和婚内的体检结果共享该倡导起来了!
最后是现代剧情线里的伊莱:吃软饭,恩将仇报。
俞渝在控诉文里说,在事业上升期时,李国庆“闹腾大摩女”,在网络上喷脏,害得股价一天暴跌,而她只能哭完,咬牙为他收拾烂摊子。
△2011年1月,
李国庆在微博创作摇滚歌词炮轰投行贪婪,
招致以摩根士丹利(大摩)数位员工为主的投行人士反击
双方言辞激烈,被外界形容为“很黄很暴力”
这样的事何其多:
“你在公司吹胡子、瞪眼睛,我去稳定军心。你媒体上踢驴脑袋,我去见机构投资人解释。”
公司业务上,俞渝“董事长全勤”,而李国庆“只关心公关稿对你什么说法”;
家庭事务上,俞渝不光丧偶式育儿,还维护社交人脉,安排亲戚关系,打点大小琐事,李国庆则乐于向邻居家孩子聊他爸“和保姆互舔”的轶事。
付出这么多,俞渝得到的,却只是被李国庆“把整张饭桌掀在身上”,以及被四处宣扬“用阴谋诡计‘逼宫’”。
该是受过多少痛苦,才让她发出那声咆哮:
“你绑架我二十年了,我受够了,你滚开!”
被家暴的俞渝,该怎么办?
现实甚至比电视剧更加残酷。
据俞渝所说,她在忍耐着李国庆“渣男三合一”的折磨之时,还遭受着来自他的家暴。
“家里的锅碗瓢盆被你砸了多少?你由此砸家之后,我报警,你跑了。警察说,我没有明显伤痕,什么都做不了。”
看来李国庆在接受访谈时突然砸水杯,也不是什么临时起意,而是熟能生巧吧。
而让人心寒的是,俞渝提到,她问警察,能否下令让李国庆无法接近她时,得到的回答却是“这不是美国,不行。”
《反家暴法》实施即将四周年之际,“人身保护令”的执行力仍严重不足。
在制度进一步完善之前,全国受暴女性只能坐以待毙吗?
不!
主动出击,去掌握自己的受暴证据相当重要。
在我们之前的文章里,橙律师有提到:
家暴证据包括录音、录像、QQ或微信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妇联登记表、加害人的承诺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等,一起构成足以证明家暴存在的证据链。
△点击上图,阅读家暴应对措施
很多案件里,都由于受害人的法律意识及取证技巧不足,导致取证失败。
比如,拨打110报警后,警察没做笔录,被害人也没有要求。
没有书面笔录,就是无效的取证。
再比如,被丈夫打伤,报警以后,没要求警方帮助自己做伤情鉴定意见。
又或者,警方在笔录写作时,把案件写成家庭纠纷,给双方各打50大板。这时就应该据理力争,讲清楚,这不是家庭纠纷,而是家暴!自己是其中的受害者!
法院或者公安在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存在时,一个非常关键的证据,就是施暴人的承诺书或保证书。
在施暴人书写时,如果他避重就轻,压根没有谈到对被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甚至没有谈到“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这种字眼的话,那这份承诺书也就不太有效了。
当然最直接的证据,还有对家暴受伤部位的拍照。很多受害者只是对受伤部位进行拍摄,但这样的取证是无效的!
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首先对案发现场进行一个全景式拍照;
然后对受害人本身进行一个全景式的拍照;
最后再把镜头拉近到自己受伤的部位。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证明遭受殴打的是受害者本人。
一亿三的现金何去何从?
纵观俞渝和李国庆的这场闹剧,还有一个细节让人啼笑皆非。
李国庆说感谢自己净身出户,只“带走了一把茶壶”。
而俞渝立马反击:“你净身出户?你把家里的现金拿走一亿三!那里有我父母的存款,你还钱!”
于是网友开始计算一亿三的现金究竟有多少:
“如果是现金,一亿三千万至少要2340千克,大概有个1.5-2立方。如果用28寸的大旅行箱装(容积大概100升),得装十几个。
很难想象李国庆拉着十几个大旅行箱的纸币离家出走在大街上乱转。”
……嗯,我们还是尽情地脑补下当时场景吧。
除此之外,俞渝和李国庆的协议离婚,也让他俩的财产分割问题成为焦点。
有钱人如何瓜分数亿现金,我们只能看个乐子。
对更多中国女性而言,当婚姻破裂,更关注的可能是房产怎么分割。
这其中有很多种情况,不同情况又有不同判例,比如说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他买在哪个人名下,就会是一个关键点。
在婚前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肯定是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买在对方子女名下,房子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若女方嫁给有房男,婚后夫妻共同还房贷,那么共同财产是对于还房贷的部分,而不是对于首付款的部分。
这其中考虑的是房子的贡献度。
婚前买的房永远只是配偶的个人财产?那也不一定。
如果一方婚前有房子,婚后愿意把配偶的名字加上去,房子也算共同财产。
橙律师就曾讲过一个案例:
原先房子是当事人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又合买了一个房。女方通过协议,把男方婚前的房子卖掉,两处房子并在一起,又买了一套,加上了女方的名字,最后财产就对半分了。
最后还需注意的是,把未成年人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面,需谨慎再谨慎。因为后面一旦房屋要买卖的时候,有未成年人的名字,会加大买卖手续的复杂程度。
如果婚姻破裂,也要有更多的考量:
要考虑小孩是否成年,如果已经成年,肯定是要额外立案诉讼的,因为孩子要参加诉讼。
如果是未成年,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一并处理。
从昨晚到今天,事件发酵以来,网上流出了很多种声音。
有调侃《致命女人》中国版的,说李国庆是渣男综合体;
有感叹物是人非的:曾经陪你打下千亿江山,如今含恨散伙;
有深挖俞渝提到的李国庆的绯闻对象的,笑称“起点的商战小说看着看着变成了晋江的脆皮鸭文学”;
甚至还有蹭老板热点,热情卖书的当当网小编……
众口纷纭下,我听见一个声音:
“俞渝让人看的肾上腺素爆棚,大约在于虽然事情列了那么多,但一点不带哭腔,不会觉得她惨,就是觉得她命硬。”
沦为同妻、被家暴、丧偶式育儿,经历过这么多,俞渝仍能铿锵有力、不卑不亢地给李国庆列举罪状。
命硬,确实硬。
但是,她凭什么非得经历这些?
比起事后的敬佩、欣赏,我更希望一开始就避开这些苦难,这也是这篇文章想要教会大家的。
俞渝踩过的坑,中国女性们啊,就不要再踩了。
当当当当!!
福利来袭!!
P.S. 本文观点仅代表特约作者个人观点,部分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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