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忠诚协议”,就能有效惩罚出轨男吗?
近日,一则“女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就赔1000万”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议。
据上游新闻,白女士和胡先生在登记结婚后第二年,白女士获得落户北京的资格,按照政策,作为配偶的胡先生可以随妻落户。落户前,双方签订“落户协议”,内容为:胡先生随白女士落户北京,如果双方离婚,胡先生需给白女士补偿款1000万元,同时标注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事后,两人因长期矛盾于2020年到海淀区法院诉讼离婚。不久前,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驳回白女士按“落户协议”处理夫妻财产的诉讼请求。
上述案件中的“落户协议”与近年来流行的“忠诚协议”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忠诚协议”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协商约定双方不得发生婚外性行为,违约责任及赔偿,以及对夫妻双方财产分配的协议。
“落户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前文提到的“落户协议”,内容为白女士约定帮丈夫在京落户,如双方离婚,丈夫要补偿1000万元。法院认为该协议属于经济补偿的约定,从签订过程及协议内容看,既非双方对夫妻财产的约定,也非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因此白女士主张依此协议处理夫妻财产分割,无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离婚时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补偿的案由只有两种,一是一方属婚姻过错方,如因重婚、家暴等情形导致离婚;二是夫妻义务(家务)补偿。
简单来说,如果一方犯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从不参与家务劳动、不照料家庭成员等,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白女士与胡先生“1000万落户赔款”内容,不属于以上情形,是难以得到民事婚姻法庭的支持的。
图/《最完美的离婚》
另外,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我国民法典以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为原则。夫妻双方之间签订的类似协议,只能是对双方共同财产的约定,不能对结婚、离婚行为进行约束。
这就意味着,“落户协议”属于白女士与胡先生两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该协议的签订不能违背双方的基本婚姻权利,即无论最终胡先生是否以配偶身份进行落户及是否落户成功,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
无论是“落户协议”或“忠诚协议”,都不能侵犯个人的婚姻自由权利。
“忠诚协议”是否能让出轨男净身出户?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明确规定: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这就意味着,婚姻双方可根据自身需求签订“忠诚协议”,但离婚时双方是否根据协议执行依靠个人决定,法院是否认可协议内容、是否要求双方执行协议则视情况而定。
例如,婚姻双方以“忠诚协议”的方式约定夫妻忠诚的义务,协议规定任意一方发生婚外情后需净身出户。
女方在婚后发现男方出轨,若男方配合、愿意履行协议内容,则可根据协议分配夫妻财产。但男方若反悔,双方协议不成诉讼至法院的,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
图/《离婚的二人》
2020年,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披露的案例,女方郑某和男方袁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两人曾签订《婚姻财产协议》,其中规定:“今后双方因婚外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有关系暧昧的异性朋友,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应一次性赔偿对方5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而后,男方袁某出轨婚姻破裂。女方郑某要求离婚,并要求男方袁某按协议赔偿50万元。
法官认为,郑某和袁某的协议“不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或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作为夫妻离婚协议的组成部分获得法律上的效力。”
但考虑到男方袁某是货车司机,收入一般,故协议中约定50万元的赔偿数额不符合其实际经济情况,明显偏高,显失公平。最终,法院根据袁某的经济收入、日常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结合本地生活水平,酌定袁某向郑某支付赔偿金5万元。
当然,也有“忠诚协议”不获法院支持的案例。
2019年度江苏法院婚姻家庭十大典型案例之李某与马某离婚纠纷案。男方李某与女方马某曾签订婚内协议:“约定今后双方互相忠诚,如因一方过错行为(婚外情等)造成离婚,女儿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放弃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并补偿无过错方人民币20万元。”
协议签订后,男方李某仍与婚外女子罗某保持交往,罗某于2017年7月产下一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马某同意离婚并主张按照婚内协议约定,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最终,法院因协议中的扶养约定涉及身份关系等原因并未认可该“忠诚协议”,不支持“补偿20万元”的请求,但考虑到男方李某为婚姻过错方等因素,判定女方马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
该院认为,夫妻间订立的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并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根据最高院的解释,忠诚协议实质上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当然极好,如违反忠诚协议一方心甘情愿净身出户或赔偿若干金钱,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经济上的代价。但是如果一方不愿履行,不应强迫其履行忠诚协议。
“忠诚协议”应当怎么签?
最高院针对“忠诚协议”给出的解释中,提到“忠诚协议”的有效性与以下要点相关联:
1)协议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
2)证明对方具有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时,不能侵犯TA人的相关权利,如为了获取证据窃听电话、私拆信件,甚至涉及其他更为严重的侵犯个人隐私权的恶劣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忠诚协议”的签订,不能侵犯个人的合法权益,如侵犯个人的探视权、离婚权、人身权、继承权等。
图/《离婚》
例如,协议中规定“若一方出轨,则出轨方必须无条件离婚”“如一方主动提出离婚,需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等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条款,侵犯了个人的离婚权,不符合“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法律规定,不会受到法院支持。
“若一方出轨,则必须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不能探视孩子”,这样的协议内容涉及身份关系,侵犯个人探视权和抚养权的合法权益,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协议。
再者,协议中若规定了巨额的违约赔偿内容,超出个人的承担能力和社会经济水平,一般情况下也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夫妻忠实义务并非权利义务规范,而是一种倡导性规范,也不妨碍夫妻双方自愿以民事协议的形式,将此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以赋予忠实义务法律强制力。
参考资料:
1. 女博士帮丈夫落户北京约定离婚就赔1000万,法院:夫妻“忠诚协议”不禁止但无强制执行力
https://www.sohu.com/a/467093349_120388781
2. 夫妻签“忠诚协议”:若出轨离婚赔50万!结果真出轨了...法院这样判,每日经济新闻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20-12-16/1572844.html
3. 丈夫出轨妻子凭“忠诚协议”成功索赔10万
https://www.chinanews.com/sh/2013/05-10/4806221.shtml
4. 刘某、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481165651203463f9297aa7e01645789
5. “忠诚协议”怎么签?法院判决告诉你!
https://zhuanlan.zhihu.com/p/77390597
6. 丈夫出轨签下“忠贞协议”,被妻子要求净身出户
http://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pk=609d1c651bc8e026070002e9
7. 夫妻“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最高院给出明确意见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6DE4JQP05455BAL.html
8. 《民法典》出台后,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会受到何种影响?
https://lvdao.sina.com.cn/news/2020-06-09/doc-iircuyvi7548442.shtml
8. 许×等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22e85039e96a4bb89d6943dce4cc0e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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