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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事实与观点很重要

互联健谈 2020-09-12


作者|蓝调共和 常居于休斯顿


在美国学写作,让我深有感触的一点是教师们对于事实与观点差异的强调。
美国人从小学就开始学习什么是事实陈述,什么是观点陈述。
对于前者,你要用可信的证据去反驳,对于后者可以各自表述。
比如,当一个人说:“我觉得今天好热啊!”
这就是一个观点陈述(诉诸经验或个人感受,不是fact),你不能以“今天才28度,不热啊”去反驳他。因为对于说话者,28度可能就算很热了,因为各人的感受和标准是不同的。

但如果一个人说:“今年夏天比去年的温度高多了!”,涉及到事实层面的问题,你就可以拿两年温度对比的数据作为证据去反驳了。



所以我每次与美国人聊天时,感觉比较轻松,因为他们能够分清两者之间的区别,不会在不需要争论时混战一团。在讲授argument一章时,老师第一个问题就是:


“大家说一下什么问题是无需讲道理的?”


大家不约而同的回答:“个人喜好、传统、宗教信仰……”


可见,大家对什么话题可以以理服人,什么没有必要,有一个基本共识(当然,这都是在不伤害他人、不违法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说他就爱好打人,那就不是个人喜好问题了)。


但在国内,这个共识就经常没有。比如当你表达一个仅仅是个人喜好无关他人利益时,就总是会有人跑出来试图与你辩论一番。



应该明白,个人喜好大多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比如一个人喜欢星座血型或就是讨厌一个人,你跟他讲一堆道理,是没用的。


传统和信仰也是如此。比如你问一名穆斯林女性:“为什么你总是戴着黑纱巾?”如果她的回答是:“这是传统”,而不是加以解释时,你就应该识趣,知道在这个话题上已经没有多少讨论的空间了。


你可以分析传统是如何形成的,体现出怎样的价值观,但应该认识到诉诸传统本身不是在讲道理。“这是传统”其实就=“我们就是喜欢”。还有敏感的宗教问题也是如此,与教徒说理是很傻的,也是无用之功。除非你就是喜欢。


对于事实的反驳往往是比较简单的,特别是当这个事实是普遍为人所知的。


比如青岛位于山东,这就是个事实陈述,无需辩论,无需引用资料去说明。但若不是常识的事实,或者是观点时(除了上述三种),就复杂了,你必须论证,否则说服力不足。


比如有一次我写一篇赏析马丁.路德.金的文章时,我说他的《Stride Toward Freedom》(1958)这本书的读者大部分是黑人。


老师点评时,在most上标注说:“你可以说many,但如果你用most这个词,必须要证明它”。


确实,我只是想当然的推测,并没有找过证据。我想着只是普通的分析性作文嘛,不用那么严谨。但是不行,我们老师的态度是严肃的,因为她想培养的是一种良好的写作习惯,观点应该有证据支持。


用这个标准去看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我不得不说,他的主观臆断是相当多的(当然,要使这一点有说服力必须举例,但我实在懒得再看一遍他的书,我就抛出个观点了。因为没有举例论证,显然说服力不足,我也认了)。如果他只是个人随便写写网文,不是出版物,也就罢了。因为读者对网文的信任度是有限的,不会太当真。但一旦成为正式出版物,读者群变了、阅读范围也扩大了,对文章的严谨程度的要求就完全不同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文章在网上看看觉得不错,一旦变成书了,就觉得比较口水,因为读者群变了,对质量的要求也变了。


关于如何辩论(argument),我们使用的课本《The little, brown reader》中有一章《writing an argument》说得非常好,它列了9个容易出错的方面。比如它说,辩论时应该避免false authority。


如引用一个专业不是该领域的专家的言论(一名心脏科的医生对于政治话题的发言可信度就不高),或引用了一个前学术权威的话(他的观点早就被新的证据推翻了,或已经时过境迁,无法适应现在的社会了)。


还应注意适当的引用(False quotation)。比如我在一篇讲到学习上的坚持的文章里,引用了丘吉尔的“决不放弃”的演讲。老师就说不合适,因为他是针对二战这个特定情况说的,而不是针对一般情况的,语境是不同的。引用名言时,不仅仅意思要合适,背景也应该尽量相似。在老师的建议下,我换了引用,采用一位作家的言论:“When the world says, ‘Give up,’ Hope whispers, ‘Try it one more time.’”这样,就切题多了。


书中还有一点提醒蛮重要的,就是suppression of evidence。这一点说的是不要忽视相对观点中的合理证据。看似对立的观念其实往往是有一些共同点的,在论证中点出了这些合理的因素,会加强你的论证。否则读者会疑惑,为何你对某些方面绝口不提?每次看方舟子对他人的质疑,我就想到了这一点。他很多认为是铁证的证据,往往明显存在着另外的解释,但他几乎从来不提可能有其他的解释,这反而削弱了他观点的说服力。


另外一个是我自己的看法。在公共话题的讨论中,我常常看到有些人扯“资格说”,然后就开始走向比道德、比人品的歧路。


就像王小波说的:“中国人论战往往不是讲道理,经常是在赌命。赌人品,赌道德,并且想法捉对方的奸。”


其实对于公共话题,是没有什么资格准入的,谁都可以发言。专家可以发言、普通人也可以发言;人品高的人可以发言、人品低劣的也可以发言。


没有谁需要让哪个机构或部门认定一下资格,说:“你符合要求啦,可以进入辩论场啦!”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资格说,其实是指有没有说服力。


把“你有什么资格说这个话,你自己都……”

改成:“你当然可以这样说,但因为你自己……,所以没有说服力。”


就合理多了。谁都可以发言,并不意味着他们发言的效果是相同的或者他们的说服力是相同的。不经过调查的人完全有发言权,只是他们的说法没有说服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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