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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暂不将武汉疫情确定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互联健谈 2020-02-17


北京时间1月24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WHO)总干事谭德塞宣布,当前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HEIC)还为时过早。


谭德塞称:“毫无疑问,这虽然在中国是紧急情况,但尚未成为全球性的卫生紧急事件,但它仍有可能会发展成一起此类事件。我们的风险评估是,这次爆发在中国属于’非常高风险’级别,而在区域和全球范围内是’高风险’级别。”

暂不宣布“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WHO新型冠状病毒应急委员会主席、巴黎笛卡尔大学外科和肝移植专家乌桑教授(Didier Houssin)解释称,关于该事件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委员会给出的建议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一些委员会的专家认为,由于国外病例数目有限,且考虑到中国政府为遏制病情作出的努力,现在宣布PHEIC为时尚早。
但乌桑也向WHO建议称,未来几天如果有必要,应尽早重新召集开会。
谭德塞称,目前WHO掌握的情况是,该病毒可以导致严重疾病,并且可以致死,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造成的是相对轻缓的症状
“我们知道,在感染者中有四分之一的患者此前就患有基础疾病;我们知道,大多数死者都有潜在的健康状况,例如高血压或心血管疾病,而这些会虚弱他们的免疫系统;我们知道,中国出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传播,但目前看来,这仅限于照顾感染患者的家庭成员和卫生工作者。当前没有证据表明中国以外也有人传人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会发生”,谭德塞称。

WHO不建议对出行和商贸进一步限制

谭德塞表示,目前仍然不知道这种病毒的来源,不知道其传播的容易程度,也不完全了解其临床特征和症状。
谭德塞称:“在我们所知的范围内,我们将在区域和WHO总部与中国和其他受影响的国家及地区的人士一起日夜合作,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
对于中国采取的应对措施,谭德塞称:“中国采取了它认为适宜的措施来遏制冠状病毒在武汉以及其他城市的传播,我们希望这些措施可以在短期内生效。目前,WHO不建议对出行或商贸进行进一步的限制。我们建议在机场出口实施检查,作为全面的封堵措施的一部分。”
谭德塞还建议称,所有国家都应采取措施检测冠状病毒病例,包括在医疗机构中。此外,我们可以做一些简单的事情来保护自己和彼此,例如勤洗手、打喷嚏时要掩住口鼻等。
谭德塞对中国政府成功地快速分离和对该病毒进行测序、并与WHO和国际社会分享该基因序列表示感谢。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早在1969年,WHO就制定通过了“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定义和应对规则。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定义,“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是指 “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它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并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的事件。


  在宣布某种疫情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之前,WHO总干事要作出多方面考虑,包括审查和疫情相关的所有可用数据,考量疫情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国际传播的风险,并听取“国际卫生监控紧急状况委员会” (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Emergency Committee)的建议。


  “国际卫生监控紧急状况委员会”负责判断某种疫情是否属于紧急状况。这个委员会是临时组建的,成员由WHO总干事根据具体讨论的疾病和事件性质来任命,通常由来自各国的疾病控制、病毒学、疫苗开发或传染病流行病学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专家来自出现疫情的国家。


  紧急状况委员会负责就特定疫情是否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以及所建议采取的相关措施等议题向WHO总干事提供技术咨询。在某种疫情被宣布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WHO总干事和各成员国,便需要根据委员会的建议,采取行动应对危机。根据2003年的《国际卫生条例》,各成员国均负有对“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作出迅速反应的法律责任


  宣布某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WHO总干事有权力向其他国家发布建议,例如敦促它们不要在疫情爆发时关闭边界,不要对疫情爆发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一旦其他国家实施这些限制,就形同实际意义上的经济制裁,这可能会使疫情爆发国隐瞒疫情的真实情况,对于疫情的全球应对非常不利。另外,宣布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还有利于出现疫情的国家获得外部帮助,例如筹集外界援助资金等


  2007年以来,WHO共宣布了五起“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分别为2009年的甲型H1N1流感、2014年的脊髓灰质炎疫情、2014年西非的埃博拉疫情、2016年的“寨卡”疫情以及2018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


  以最近一次被宣布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刚果(金)埃博拉疫情为例,该疫情爆发于2018年8月,到2019年7月,已造成2300多人感染,超过1500人死亡。邻近的乌干达也确认了一些病例,疫情还流传到卢旺达附近的一个刚果城市。人们开始担心,疫情可能蔓延到整个地区。


  疫情爆发后,WHO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4月、2019年6月和2019年7月召集了四次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在2019年6月的会议上,委员会认为,在乌干达发现输入性埃博拉病例,已经构成了病毒的跨国传播,然而病毒在该地区以外传播的风险仍然较低,不符合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全部条件。


  WHO的这一决定,令全球卫生领域的很多专家感到意外和失望。他们认为,宣布了“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将提高国际社会对疫情国家的支持力度,为抗击疫情争取到更多资源。


  到了2019年7月17日的第四次会议,WHO总干事接受了紧急状况委员会的建议,宣布刚果(金)疫情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2013年12月西非爆发埃博拉疫情后,WHO因为反应迟缓受到广泛批评。在疫情爆发八个月,已经扩散到三个国家的主要人口中心之后,WHO才于2014年8月将其确定为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这一决定被认为“严重滞后”。引发外界广泛批评。根据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的数据,在宣布疫情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两年之后,疫情才最终得到控制,有超过1.1万人死亡。WHO事后承诺,将对内部工作机制进行改革,尤其是要提高危机应急能力


  另外,很多看似严重的卫生危机,WHO也未将其宣布为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例如2014年于沙特阿拉伯出现,此后传播到多个国家的中东呼吸综合征。自该病首次得到确认以来,WHO紧急状况委员会已经召开了多次会议,但并未将之确定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中国以往并没有出现构成“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疫情。上一次引起国际关注的SARS疫情爆发于2002年11月,并扩散至东南亚乃至全球。


  疫情爆发后,WHO作出一系列回应。WHO于 2003年3月12日发出全球警告,建议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并成立了一个医护人员的网络来协助研究SARS疫情。3月20日,WHO宣布越南和香港特区的多家医院只有半数员工正常工作,警告医疗人员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接触病患将有可能染上该疾病。4月3日,WHO 专家到达广东视察病情。直到4月16日,WHO在日内瓦宣布确认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

  2003年4月6日,WHO将北京列入疫区;4月15日,又将加拿大多伦多、越南河内、新加坡、台湾及疫情始爆发地区的中国广东省、山西省及香港列为疫区。6月14日,WHO解除对河北、内蒙古、山西、天津的旅游警告。

始终未列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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