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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省医疗期待遇标准大汇总!员工泡病假、医疗期满不能到岗解决方案
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如何区分?
劳动部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各地医疗期工资标准汇总
企业该如何对待医疗期员工
医疗、生育、工伤期疑难问题指导
病假工资怎么支付?
一直是员工和HR关心
工作中时常遇到员工生病请假的情况,病情不一,需要的病假时间也有所不同,这时病假、医疗期、停工留薪期该如何操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今天我们汇总了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关于病假工资的支付规定,供大家参考!(如果您所在地目前的标准和本文有出入,欢迎在文章后面留言~)
病假、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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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对于
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部文件▼
工作年限 | 本单位工作年限 | 医疗期 |
10年以下 | 5年以下 | 3个月 |
5年以上 | 6个月 | |
10年以上 | 5年以下 | 6个月 |
5-10年 | 9个月 | |
10-15年 | 12个月 | |
15-20年 | 18个月 | |
20年以上 | 24个月 |
2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特殊疾病▼
劳部发(1995)236号文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注意!并非所有的癌症均能享有24个月医疗期,仅有癌症转移的情况才可以申请。若仅为良性肿瘤,按医疗期规定期限实行。只有确诊的或者经鉴定的精神病才享受24个月医疗期。若仅为疑似精神病,则医疗期期限按规定执行。
各省市医疗期
工资发放标准
地区 | 医疗期工资支付标准 | 特殊规定 | 法律依据 |
北京 |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无论在医疗期内或超出医疗期,病假期间都要支付工资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
上海 | 1.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 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4年,70%; 4-6年,80%; 6-8年,90%; 8年及以上的,100%。 2.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1-3年,50%; 3年及以上,60%。 | 不论是否超出医疗期,都支付 |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
重庆 | 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10-20年,80%; 20-30年,90%; 30年及其以上,95%。 2.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10-20年,65%; 20年及其以上的,70%。 |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经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不超过5%,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
山东 | 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助费。 | 《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 |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 ||
广东 | 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 |
深圳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 《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 | |
天津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 |
陕西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 |
安徽 | 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 | |
河北 |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 | |
辽宁 |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辽宁省工资支付规定》 | |
吉林 |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
江苏 |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 |
湖南 | 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 | |
南京 | 病假津贴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不论是否超出医疗期,都支付 | 《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
北京 | 重庆 | 上海 | 山东 |
广东 | 深圳 | 浙江 | 广州 |
天津 | 陕西 | 安徽 | 贵阳 |
广西 | 河北 | 辽宁 | 南京 |
吉林 | 内蒙 | 江苏 | 青岛 |
湖南 | 江西 | 珠海 |
获取23省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PDF版)
企业该如何对待
医疗期员工
不要故意将职工调整到劳动强度更大或绩效要求更高的岗位;如果新岗位与原岗位的级别和薪酬相差较大时,尽量与员工协商一致,避免单方调岗无效引起的法律风险。
举个例子:
小伟于2006年8月进入某科技公司,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为2008年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止。2008年4月,因工需要小伟被派往内蒙古项目部工作。2009年3月,小伟患恶性脑肿瘤到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曾作过两次手术。
小伟经医院诊断现已丧失劳动能力,为智力肢体Ⅱ级残疾。小伟正常工作的月均工资为3000元。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未再续签,2010年5月4日,科技公司向小伟邮寄送达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2010年8月,小伟向仲裁院申诉,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额外经济补偿金及医疗补助费。仲裁委经审理,裁决支持了小伟的申诉请求。科技公司不服,向历城区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4日期间,小伟与科技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系终止劳动关系,科技公司应按《劳动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向小伟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7500元,由于尚未支付,应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3750元。
小伟患有恶性脑肿瘤,属身患重病的职工,按照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若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科技公司应支付小伟医疗补助费共计3.6万元。
医疗、生育、工伤期
疑难问题指导
(1)机智应对泡假员工▼
①完善公司的病假管理制度,例如应该规定履行病假手续时应该提交疾病诊断书、病假单、医药费发票等医院出具的证明。
②如果病假手续齐全,企业有权利去医院核实病假证明是否真实。
③从实务中来看,员工要求开具病假单,医生对病人情况的人性化考虑一般都会开具病假单,然而有的慢性病并非必然需要长时间休息。如果事先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企业有权要求派员陪同去指定医院进行诊断。
(2)如何应对弄虚作假的员工▼
①谨慎对待病假证明
针对目前淘宝网售卖病假条的情况,公司应该谨慎对待。可以要求病假证明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HR们注意一下,若家属代为提交病假证明、病假后及时补交、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先提交照片事后补交等合理方式请病假的,法院一般认定为请假手续合法。
②复核员工的病假证明
建议HR们在《员工手册》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员工申请病假(医疗期)的流程及所需手续,明确单位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的费用最好由公司承担,这样可以降低员工拒绝可能性也更体现公司的人道主义情怀。
③提供更多的书面证明
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本、医药费单据等初病假条外其他书面形式的证明。
④坐实证据可开除员工
若公司掌握了该员工在病假证明上弄虚作假的证据,且公司内部条例也明确写出了相关规定,该员工也承认公司的规章制度,则可开除员工且不用担负法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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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应该足以应对日常工作中员工医疗期的问题了,快拿出小本记下来吧!不过,除了医疗期待遇问题,实操中还有很多关于生育险、工伤保险的疑难问题,搞懂各项福利待遇核心逻辑,才能避免踩坑。扫描下方二维码回复“课程”咨询培训课程小助手随时在线解答▼
本文法律依据: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3.《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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