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指责中国综艺节目海量抄袭,但“抄袭”的界限又在哪里?
作者 / 刘念
首先说明,这是一篇为中国综艺节目“抄袭”韩国综艺节目正名的文章,不喜勿喷。
10月7日,韩国《中央日报》发文报道称,在韩国议员金成洙从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收到的《中国电视台对国内版权抄袭嫌疑问题现状》分析报告的结果中做出表示,目前中国国内的电视节目抄袭现象日益严重,中国抄袭韩国的综艺节目已经多达34个。
其中,韩国各大电视台制作的综艺节目里,被中国综艺节目抄袭了的有:KBS 7个、MBC 3个、SBS 10个、JTBC 5个、TVN 6个、MNET 3个;比较热门的综艺节目有SBS的《丛林的法则》、MNET的《Produce 101》、MBC的《我是歌手》以及TVN的《三时三餐》。
韩媒方面报道称,韩国很多综艺节目在没有得到版权保护的情况下,被中国综艺节目市场以克隆的方式制作而成。
必须承认的是,自2013年亲子类明星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一夜爆红以来,国内各大电视台及节目制作公司对于综艺节目市场不断押宝和加码。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5年各大卫视新增综艺节目就有将近200个。而综艺节目数量爆炸式增长的背后,必然也就牵扯出了各种有关节目版权、内容抄袭、创意雷同等侵权问题。
只是,综艺节目不同于拥有剧本的电影电视剧等其它内容,综艺节目的制作模式更接近于一种娱乐思想的传播,为此也就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尤其是一些节目当中的玩法模式、节目流程、游戏创意等,更加虚化和自由,如果一定要从法律角度去判定其归属权问题,那还真需要重新立法了。
综艺节目市场频现抄袭的根源是什么?
根据腾讯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3年韩国输出至中国的综艺节目有4档,而当年中国引入外国综艺节目模式共40余档;2014年韩国综艺节目模式输入到中国的共14档,当年引入综艺节目模式共30档左右;到了2015 年,全年韩国综艺节目输入到中国的数量上升至20档。
在中国综艺节目模式版权的引入过程中,2013年湖南卫视推出的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既是一个导火索,也是一个分水岭。
《爸爸去哪儿》的大肆成功,不仅为正在处于迷茫期的中国综艺节目市场提供了重要参考,并且将明星真人秀节目模式的流行推向了史无前例的新高度。
《爸爸去哪儿》之后,韩国的《Running Man》、《花样姐姐》、《无限挑战》、《我们结婚吧》等节目被相继趁热引入并本土化制作播出。当时有媒体称,中国在这三年间快买空了韩国各大明星综艺节目的版权。
这句话并不夸张。在综艺节目模式的引入前期,中国的节目制作团队对于节目版权的归属问题还是及其尊重和慎重的。
比如一开始就大火的真人秀节目《爸爸去哪儿》和《奔跑吧,兄弟》,都是花大价钱购买了韩国电视台方面的节目版权;《Running Man》因为在韩国本土已经拥有5年多的播出履历,所以浙江卫视付给韩国SBS的版权授权许可费高达1.8亿元。
这1.8亿元的版权费除了一个节目名称和一个“撕名牌”的规则概念外,还有整个节目的内容制作和编排授权,包括节目环节的设计、脚本、音乐、流程、道具等多个环节的内容。
在《奔跑吧,兄弟》第一季前几期的节目录制过程中,节目组不仅邀请了韩国节目团队亲临现场全权指导录制细节,而且还从制作团队、拍摄团队以及后期团队都以韩国方面的制作人员为主导;此外,前两期节目中韩国方面特邀《Running Man》中的力量选手金钟国作为特邀嘉宾参与节目录制,以更好更快的将节目风格融入到新版《奔跑吧,兄弟》节目里面。
浙江卫视参与节目制作的人员也曾表示,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合同金额的对价,另一方面也是保证节目质量的要求。
事实上,版权引入从最开始一直都是合理合法推进的。
只不过随着韩国综艺节目模式的引入愈发变得炙手可热,版权授权频现“撞车”事件,加上综艺节目的版权归属问题本就模糊不清,以及2016年被不断传言为事实的“限韩令”的实施,让很多节目制作方对于韩国综艺节目版权既窥伺已久,又无从下手。
以2014年湖南卫视播出的自制综艺节目《花儿与少年》为例,这档节目明显与韩国TVN的综艺节目《花样姐姐》为同一个节目模式,但因为东方卫视已经先下手为强购买了这一节目模式的制作和播出版权,于是湖南卫视只能另改节目名称并对节目内容做一些细微调整。
还有2015年东方卫视播出的大型励志综艺节目《极限挑战》,也是全盘复制了韩国MBC电视台经久不衰的国民综艺《无限挑战》的节目模式。但是,购买了韩国MBC正版版权,以及联合MBC、灿星制作、央视创造传媒三方共同制作而成的北京卫视《了不起的挑战》,却因开播时间晚了一年,收视率及口碑双失利。
一边是“中韩联合开发和制作”的综艺节目越来越多,可以挑选的节目模式越来越少;一边是中国制作团队的能力不断提升,急于摆脱对韩国制作团队的依赖,“中方制作团队自主研发”的综艺节目开始成为下一个爆款的可能。
加上综艺节目市场本就是一块投机取巧的电视节目内容,一旦出现任何可以揩油的可能,竞争激烈的节目市场必然会把它推向主流。
更何况,提出“争权”的韩国议员都说了,“国内电视台和广播节目制作人员都很难积极地对中国的抄袭问题进行抗议,而韩国政府也完全没有采取正式的应对措施。”
所以,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怪谁啊。
韩国带给中国综艺节目的本质资源是什么?
今年4月9日,在备受瞩目的戛纳电视节上,国际节目模式保护协会FRAPA曾对爱奇艺推出的“国内首档偶像男团竞演养成类真人秀”节目《偶像练习生》进行分析,表示该节目与韩国的综艺节目《Produce 101》的相似度高达88分,可是说是“抄袭史上之最”。
而在《偶像练习生》播出之后,腾讯视频自制的“中国首档女团青春成长节目”又创下了今年综艺节目市场的“流量之最”。
在网友们纷纷指责节目模式出现抄袭嫌疑,并且大肆吐槽“丢人丢到家了”时,我们不得不反思出问题的另一方向,那就是中国综艺节目的团队制作能力,已经有望赶超曾不断拜师学艺的韩国方面。
举个例子,在韩国综艺真人秀节目引进之前,中国的电视综艺节目一直都是编导合一的传统模式。也就是说,没有单独的“编剧”工种,也就没有全套的制作流程。
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的制作团队对于节目编剧的认知是有一定误会的,大家一直将拍电影拍电视的那套方法论直接照搬到综艺节目中来。而随着韩国优秀综艺节目的引进,韩国制作团队精细化的分工流程才是彻底影响中国综艺节目市场的根源。
曾参与制作节目《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的韩国金牌制作人金荣希就表示,“韩国团队最大的优势在于拥有一整套完整流畅的工业化制作体系,节目要制作成功,一个完整顺畅的流程至关重要,如此才能够让团队有效运作;但在中国团队中,往往管事的人太多,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系统。”
根据参与合作韩国制作团队的制作人介绍,韩国的电视综艺节目制作团队往往会分成四个部分,即制作队、照明队、摄像队、出演者;其中,制作团队的精细化分工决定了制作队能够全权掌控节目的取向以及效果,而制作组还包括了总监制、制作人兼导演、现场执行导演以及助理导演,每个职务的分工清晰合理,而不至产生冲突。
除了精细、合理、有效的团队分工外,韩国制作团队在综艺节目的拍摄技巧方面也深深影响了中国综艺节目市场。
此前《爸爸去哪儿》的执行导演蒋亮在接受采访时就曾表示,“韩国团队还用经验告诉中国团队,千万不要打断正在进行中的事件,往往好的镜头是在等待中获得的。”
伴随着节目模式的版权引入,中国制作团队在向韩国团队方面“借人”拍节目的同时,还不可避免的利用中国综艺节目市场的巨大发展空间,适当的进行“买人”制作。
比如在韩国综艺金牌制作人的大本营MBC工作了29年的金荣希,就因参与制作了中国版的《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之后,“跳槽”到了中国综艺节目市场,成立了属于自己的米家传媒。
在金荣希看来,韩国的综艺节目市场已经越来越窄,反而是中国的综艺节目市场想象空间更大;尽管中国与韩国方面的深度合作还有待改进,但是中国方面已经渐渐走出了模式引进的重围,开始走向内容不断创新、深度本土化的路子。
如此看来,无论是砸重金购买所谓的正版版权,还是花式耍赖进行所谓的模仿抄袭,所有的综艺节目想要实现的不过是对本土文化气味环境的呈现和融合。
一旦一档节目在观看时出现了另外一档节目的影子,这种影子无论是主观意识上的“抄袭”,还是所谓有形复制的“感觉”,都证明节目已经失败,无关版权。
反之,手握版权,却拍不出自己的“作品”,一切也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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