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滥杀无辜,必须反“水浒文化”!
撰文|黄大拿&编辑|王心
在中国的历史上,虽然官方推行温情脉脉的儒家教化,却也不免被上下株连、互相斗狠所消解,于是中国社会便不能不常常充斥着一种“戾气”。
又见儿童喋血!又见滥杀无辜!
任何类似极端案例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解读。
我的一个观点是:反滥杀无辜,必须反“水浒文化”!
李逵杀小孩是水浒这部张扬英雄主义大书中极不起眼的小章节,其实值得特别关注,因为它透露了太多信息,揭示了隐秘的大众心理……
一
分清两种暴力
大拿曾在关于李逵的一篇文章中说:“《水浒》虽然处处是刀光剑影,但快意恩仇,几乎没有悲悯色彩,唯独那个年仅四岁‘生得端严美貌’的小衙内的死让人心痛。”
我原来以为自《水浒》一书流传以来,这只是我一人之感受,近日偶翻周作人的文集《知堂乙酋文编》,突然看到周作人关于李逵杀小衙内的一段话,“李逵在林子里杀了小衙内,把他梳着双丫角的头劈作两半,这件事我是始终觉得不能饶恕的。”
自己以为独到的感受,被别人几十年前就说出来了,虽然有些怅惘,但因为这人是知堂,怅惘中又不免掺杂着一丝得意。
有人可能要奇怪了:小衙内之死真值得你这般看重?《水浒》中杀人放火的场面多了,小衙内之死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要回答以上问题,应该先从暴力的分类开始。
我不是一个喜欢暴力的人,但也绝对不是一个印度甘地那样的非暴力主义者,更不主张如耶稣教所教诲的,当别人打你左脸时,你干脆把右脸也送上去。在我看来,世界上的暴力无非两类:一个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另一个是毫无必要性的暴力。
所谓“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主要是指弱者在凌逼之下不得已的反抗。一个弱者身受宰割,嗷嗷求告,社会却又冷漠地不给他提供一个和平申述的制度通道,在这个时候,难道这个可怜的人还不能夺下宰割者的刀?即使他在夺刀之后,在情绪失控中,又反手给了宰割者一刀,可以称为“暴力”了,但这种暴力,不是仍有相当的合理性吗?
只要我们承认,任何人在虐政、恶法乃至别人施加的暴力面前,都有反抗的权利,就不能不认可世界上的确存在着一种“有一定合理性的暴力”。
持这种态度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狂热的暴力主义者。读《水浒》的人群中,到了林冲在山神庙杀人那一段,几乎很少有人不拍手称快,其中的多数恐怕都不是一见暴力就兴奋莫名的人,他们之所以把满腔的同情给予“杀人者”林冲,而不是“被害者”陆虞侯等人,就因为林冲已经被逼到了绝境,除了挺身反抗,没有任何出路。
我们之所以认为特定时空中的某些暴力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还因为舍弱者的反抗之外,一些骄横、颟顸而又高高在上的施虐者是无法醒过来的,你只有用暴力来惊醒他,使之改弦易辙。
也许有人会以甘地非暴力主义的成功来验证世界上根本不需要任何暴力,其实这也是徒劳的,甘地成功的关键并不在于他始终用和平的方式表达他的诉求,而在于面对他诉求的对象是有宪政文明传统的英国人。试想一下,如果换上另一群统治者,上不畏天上的“道德律”,下不畏人间的各种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甘地绝食即使至死,又会有什么效应?
所谓“毫无必要性的暴力”,是指你在用非和平方式表达你的诉求时,某项充满血腥、暴虐的行为对满足你的诉求,实际上没有任何用处,但你还是做了出来,这种暴力就是毫无必要性的。
可以看出,这种暴力行为与施暴者有怎样的初衷没有任何联系,往往只是施暴者在那一刻“灵光一闪”,甚至是下意识的动作,因此最能见出人性,也最应该受到诅咒。
以《水浒》中的情节为例,许多暴力就是毫无必要性的,比如武松上鸳鸯楼杀人,初衷本来是极明确的,就是找陷害他的张都监报仇,如果他仅仅杀掉了张都监、和张都监勾结的蒋门神、哪怕是有勾结陷害武松嫌疑的张都监夫人,我们都还可以说这一暴力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武松犹嫌不足,连张都监手下供使唤的下人、使女都一气杀了个干净!试问,如果武松不杀这些人,与他找张都监报仇的初衷会有什么妨碍呢?一点儿也没有!可是他仍然高高扬起了屠刀,这里就完全见出了武松暴虐的人格特征。
又比如,我们在《水浒》中常常看到,梁山好汉们攻破了某座城池,捕获了某个贪官,然后将其一门老小数十人口“一个不留”的情节,既有数十人口,想必都是连那些实际上也是被奴役者的下人也算在内的,这样的暴力有没有哪怕一丝丝的合理性?……
李逵杀死小衙内也属于这种毫无必要性的暴力,而且是其中尤其令人不能忍受者。
小衙内何许人也?朱仝因为私放了打死知县姘头的雷横,被刺配到沧州,这小衙内就是沧州知府之子,“知府爱惜,如金似玉”。大概是朱仝仪表非俗,美髯过腹,从外形上看很有“亲和力”,这小衙内偏偏爱和朱仝玩耍,“我只要这胡子抱”,加上知府也爱重朱仝,朱仝和知府乃其亲子乃建立了一种基于人情之上的很温馨的关系。
一个孩子,无论他的父母是谁,曾经受过怎样的教育,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成长,在四岁这样的年龄段,可以肯定地说,他最多表现出来的是天真可爱的一面,一个成人,只要还没有完全失去人性,就会被孩子的天真可爱而感染,并不自禁地生出一种怜爱之心。
朱仝逗小衙内玩耍,买糖果给他吃,考虑到朱仝的性格,这应该都是天性的流露,而不是为了巴结上司。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朱仝在李逵杀死小衙内已成事实无法挽回,自己势必又非得在梁山栖身的情况下,还要一再和李逵拼命。
在误失小衙内后,朱仝一句话脱口而出:“若这个小衙内有些好歹,知府相公的性命也便休了。”这句话真让天下为人父母者下泪!朱仝这里所表现出来的,是梁山好汉中希有的高贵人性,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推举朱仝为真英雄。
对于梁山而言,杀死小衙内且不用说与他们的大计、事业无任何益处,就是在赚朱仝上山这个小目标上,也完全没有必要:他们有足够多的办法,让朱仝与官方反目成仇。
即使硬要拿小衙内做文章,也不一定非要让小衙内从这个世界上混混沌沌地消失,比如可以先藏匿一段,等朱仝上山,再交还知府。
让人惨不忍睹、而且完全没有必要性的一起暴力事件,李逵在宋江、吴用的安排下,却做得那么轻松随意,整个梁山对此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这一切只能说明在这个江湖组织中,人性是一种多么稀缺的东西!
二
揭破集体无意识
一个四岁的知府之子被虐杀了,其实不仅是梁山好汉满不在乎,同样不以为意的还有千百年来读《水浒》的人。
一般景仰梁山英雄的读者且不必说了,就是批点《水浒》的“精英”,比如像金圣叹这样的怪杰,像李卓吾等在中国文化史上大放异彩的人物,他们的目光也根本无意在那被劈作两半的小头颅上停留。
到了近代,终于有周作人在一篇文章中表示了他的愤怒,但影响似乎也小得很,直至二十世纪末期,人们已经开始用现代技术手段再现水浒英雄的业绩了,可观看《水浒》电视剧的多数人,仍然很少认为小衙内之死是一个多么严重的事件。
这是为什么?
也许,其中透露的,正是中国人的某种集体无意识。
首先,中国人总爱在某种目的正义的眩惑下迷失,因此不愿意去追问手段如何。我们以为梁山好汉反贪官是一种正义的事业,只要是为了这种事业,为了尽快实现正义的目标,选择什么样的手段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问题。
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向来众说纷纭,究竟是把目的放在第一位,还是把手段放在第一位,还是目的手段兼顾,各家也有各家的观点,此处我只想指出一个常识,即无论多么正义的目的,在它实现之前,人们实际上是很难预测的,因此多数时候,目的的正义性往往只能存在于主其事者的宣传和听从者的想象中。
相比之下,手段是否正当,却是当下可以立即检测的,而检测的标准,只要是文明线以上的社会,就容易得到认同。
其次,中国人偏爱株连。不说水浒英雄,一般读者,为什么也在小衙内之死的事件上唤不起悲悯之感呢,无非因为小衙内是朝廷命官的儿子,而在“无官不贪”的氛围中,在痛恨贪官的大众心理之下,沧州知府已经被认定为一个贪官,那么一个贪官儿子的死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呢?
这种思维极其荒谬。且不说,沧州知府在书中并没有什么劣迹,即使他是个十恶不赦的贪官酷吏,那与他的年仅四岁的儿子又有什么关系?即使伟大的预言家推测,这个小衙内长大之后必然作恶,我们也没有任何权利中止他长大的路,何况世界上又哪有这样伟大的预言家?
爱屋及乌,恨屋也及乌,株连意识在中国根基深广,但追寻源头,这大概是不能全怪底层民众的。
中国的统治者一向用残忍的、不讲理的“连坐法”威吓人民,老百姓们逮到机会,也对上层官吏及其家属株连一回,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只是如此一来,虽然官方推行温情脉脉的儒家教化,却也不免被上下株连、互相斗狠所消解,于是中国社会便不能不常常充斥着一种“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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