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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发展再松绑!中央部署、局方地方联合行动: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纷纷出台,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倒逼改革深化!

通航政策 通航圈 2021-05-30

根据民航局11月29日印发的《民航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民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的通用航空企业,除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长期有效。此外,对于向公众开放的民用机场取消使用许可证5年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从局方到地方,实施方案陆续出台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相关精神,11月29日,民航局制定印发了《民航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改革许可事项具体落实办法, 明确提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民航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而几乎同时,各自由贸易实验区所在省市政府也纷纷出台了各自开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以四川为例,四川省在民航局发文的同日也印发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登记核准”“民航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和改制审批”等事项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列出了近20项相关证照分离事项清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专门就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作出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在全球排名大幅跃升。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即使与参评城市相比,我国其他城市的营商环境也有不小差距。必须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大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面工作,着力推进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坚决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促进更多新企业开办和发展壮大。

根据民航局《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民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审批改为备案、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对于采取“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措施的许可事项,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将备案材料报送具体审批部门即可,审批部门不再事先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于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措施的许可事项,审批部门通过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具体措施,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同时,民航局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将企业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指定平台


民航局强调,民航各级审批机关要针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清单目录的民航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监管计划,更新调整监管事项库,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加强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增强监管威慑力。


根据民航局制定的“采取‘审批改为备案’改革方式的许可事项具体落实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在上述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申请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审批改为备案后,民航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开展民用航空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电台执照核发、驾驶员资质管理、飞行计划审批、飞行活动信息统计等工作,对非经营性航空活动的实施主体、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活动地点、时间、过程等各环节、各要素实施全面管理,以实现对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持续安全管理。


根据民航局制定的“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的许可事项具体落实办法”民航局不再要求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办理相关手续时提供营业执照,由民航局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在自贸区设立的通用航空企业,除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长期有效;国际机场名称变更的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且对于向公众开放的民用机场取消使用许可证5年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另外,还优化对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管理,将负责外航管理的地区管理局由3个增加为7个,以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简化外航申请要件,由36项减至20项。

在各省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中,对于民航这块也进行了对应的改革,以四川省为例,在11月29日印发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附件“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涉及民航西南局的试点事项也有近20项,具体如下:


中央再做培训动员部署


为了做好此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就在昨天,12月2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韩正表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以改革为抓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摸清行政许可事项底数,摸准市场主体办事的“堵点”和“痛点”,在持续解决问题中不断把改革引向深入,让市场主体有更大获得感。


韩正强调,要高质量开展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提升改革工作成效。要把握好全覆盖这个基本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改革目标,增加改革透明度倒逼改革深化。要把握好“进四扇门”的办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从实际出发,分类实施、稳步推进改革。要把握好实行告知承诺这个关键,完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厘清政府和企业各自责任,实行依法告知和依法承诺。要把握好事中事后监管这个底线要求,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好“黑名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附:试点事项民航清单


民航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民航清单(2019年版)

附 : 民航局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的许可事项具体落实办法

来源:民航局官网、四川省政府官网、成都日报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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