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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8月10日起施行!国内首个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行业自律管理标准正式对外发布

圈内新闻 通航圈 2021-05-30

8月6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AOPA)正式对外发布《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团体标准,这标志着国内首个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行业自律管理标准的诞生。

据了解,超轻型飞行器分为了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定翼悬挂机和伞翼悬挂机等。在中国AOPA发布的该团体标准中,“超轻型飞行器(Ultralight  Vehicle)”沿用了《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中对超轻型飞行器的定义:

 超轻型飞行器是指由单人驾驶、仅用于娱乐或体育活动、不需要任何适航 证的空中飞行器具,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如无动力驱动,空机重量小于  71 千克(155 磅)(b)如有动力驱动,应当满足下列限制:(1)空机重量小于 116 千克(254 磅),不包括在遇险时使用的飘浮 和安全器械;(2)燃油容量不超过  20 升(5 美制加仑);(3)全马力平飞中,校正空速小于 100 千米/小时(55 海里/小时);(4)发动机停车后的失速速度不超过校正空速  45 千米/小时(24 海 里/小时)。


除了中国AOPA作为牵头起草单位,昆山华太轻型飞机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澄湖航空俱乐部、成都天空营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飞来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浙江杭州岩翔飞行俱 乐部、长沙翔和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行俱乐部等30多家单位也参与了起草,具体起草人包括丁邦昕、张子国、俞长根、张齐、代翔、黄正直(详细名单见下面的标准全文)。该标准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


据中国AOPA介绍,超轻型飞行器是体型小、重量轻、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航程短的小型飞行器,有些像地面交通工具里的非机动车超轻型飞行器娱乐飞行,是广大民众最容易接近、最便捷的飞行活动之一,对于推动航空文化普及和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驾驶员是超轻型飞行器娱乐飞行的主体,民航管理规章对这类人员及飞行活动有一些框架性的相对宽泛的规定,但完善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建立起来,使得超轻型飞行器娱乐飞行基本处于一种自发的发展状态不仅制约了这个细分飞行行业乃至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自身的不安全事件和干扰军民航正常飞行秩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对参与这类飞行的人员甚至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为推动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体系的建立,中国AOPA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并组织编写《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团体标准。用了两年多的时间,几易其稿,最终在行业内达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

据中国AOPA秘书处领导介绍,为推动超轻型飞行器娱乐行业自律体系的形成,下一步该协会将联合自愿接受此次发布的团体标准的机构,共同组织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管理骨干培训,并将于近期进行第一批驾驶员实践考试。同时,与国内主流保险机构联手,建立基于飞行技术水平评估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保险机制,以此促进和带动超轻型飞行器领域飞行安全水平的提高,促进这个细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民航规章规定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不需要飞行执照,中国AOPA为什么要发证书?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中国AOPA有颁发飞行证书的权力吗?中国AOPA签发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飞行证书,到底是阻碍还是促进行业发展?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有一整套航空运动飞行人员管理办法,中国AOPA为什么还要提出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问题?......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听听中国AOPA是怎么说的吧:


中国AOPA相关说明


中国AOPA关于《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团体标准相关说明

1. 民航规章规定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不需要飞行执照,中国AOPA为什么要发证书?

按照民航规章《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不需要民航主管部门颁发的飞行执照,但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目前,国内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管理,正是处于这种民航规章框架宽泛约束下的自发状态,有效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形成。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这类驾驶员没有受过正规训练,对民航规章的了解较少,违规和干扰军民航正常运转的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因为没有任何执照和技术证书,飞行技术水平没有经过评估,所以无法投保意外伤害险,广大飞行爱好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中国AOPA《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团体标准项目,正是从这一点出发,回应飞行爱好者的请求,通过与意外伤害险挂钩,采用行业自律管理形式,提高大众超轻型飞行器娱乐飞行的安全水平。


2. 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中国AOPA有颁发飞行证书的权力吗?

中国AOPA作为社会组织,在对申请人进行技术调查与评估之后,所签发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证书,是一个证明其技术水平的文书,属于行业自律性质的第三方技术评估行为没有也不可能许可证书持有人某种不曾有的特殊权利


3.中国AOPA签发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飞行证书,到底是阻碍还是促进行业发展?

中国AOPA签发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证书,执行的是团体标准。这类标准是自愿标准,只对自愿接受者有一定的行业自律性质的约束力,对不接受者没有任何约束力。也就是说,这个标准对于不领取此类证书者没有任何制约,自然也不存在提高门槛、设置障碍、阻碍行业发展的问题。相反,通过一些驾驶员自愿接受这一标准,自觉规范自己的飞行活动行为,并建立保险保障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有一整套航空运动飞行人员管理办法,中国AOPA为什么还要提出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问题?

中国AOPA提出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与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运动飞行员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并行不悖的业务领域。

首先,依据的规章不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的运动飞行员管理,执行的是航空体育有关规章制度;而中国AOPA提出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执行的是民航规章。两个规章体系,在定义、术语、具体标准等方面都完全不同。

其次,业务领域不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的运动飞行员管理,在运动飞行领域,以航空运动、竞技水平为导向;中国AOPA提出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在娱乐飞行领域,以大众娱乐飞行的安全普及为导向。因此,对飞行员技术水准的要求,两者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中国AOPA推动的行业自律管理,主要关注驾驶员能否遵守飞行规则,以及能否安全的起飞、落地;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则以运动飞行员比赛出成绩、创造新纪录为目标。


5.中国AOPA在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前期都做了哪些工作?

近三年来,中国AOPA在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体系建设上,主要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进行广泛调研。协会先后走访了全国二十多家航空俱乐部,召开了十多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期间,收到了2份由一百多位飞行爱好者联名提出的《关于建立超轻型飞行器娱乐飞行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建议》。

其次,组织编写并发布《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团体标准(T/AOPA 0005-2020)。这项标准2017年9月26日通过立项审查正式立项,中间几易其稿;2020年6月25日至7月24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协会官网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随后,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修改。7月28日,由协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技术审查,来自行业内的5位专家,经过认真审查,最后一致给出了“赞成”的审查意见。8月3日,协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了以立项、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全程合规性为重点的综合审查,9位委员一致给出了“赞成”的意见。至此,完成了标准编写、审查的全部工作,8月5日正式对外发布。来自全国二十多家业务范围涉及超轻型飞行器的机构,参加了标准的编写工作。

再一点,成立自律管理专家团队。2017年10月,协会成立了超轻型飞行器专业委员会,吸收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技术、研发、生产和运行方面的专家,以及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飞行爱好者共三十多人加入。2020年7月,7名来自行业内长期从事与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培训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组成了“中国AOPA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培训专家组”,协助协会处理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问题。

中国AOPA关于成立超轻型飞行器 驾驶员培训专家组的通知截图

6.中国AOPA在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方面,后续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中国AOPA将认真执行民航规章和依据规章编写、发布的团体标准,严格按照规范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推进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体系的真正形成。近期,计划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组织管理骨干培训。对于自愿接受团体标准,与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自律管理相关的检查教员、考试员和培训机构、考试中心等有关人员,系统进行以民航规章、自律标准、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培训。

二是结合飞行大会组织驾驶员实践考试。计划在8月下旬、10月中旬协会组织的飞行大会上,根据飞行爱好者的申请情况,分批次、分类别地组织实践考试。其他时间,根据超轻型飞行器爱好者的申请情况,也将视情分批次组织实践考试。

三是持续推动保险机制的形成。与国内主流保险机构联手,建立基于飞行技术水平评估的超轻型飞行器驾驶员保险机制,以此促进和带动超轻型飞行器领域飞行安全水平的提高,促进这个细分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AOPA表示,建设民航强国,离不开作为其中重要一翼的通用航空的发展;通用航空的发展,离不开广大飞行爱好者的深度参与。中国AOPA将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在促进“通用航空飞起来,飞行爱好者热爱来”方面,认真落实民航局要求,积极回应行业呼声,一如既往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标准全文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官网、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官网、通航圈前文及网络;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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