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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低空经济(之一):本质特征与再定义
低空经济概念是国内各界为回应我国通用航空发展问题而创造出来的,是对低空空域资源科学配置与管理改革问题反思的结果。按照国际术语工作原则和方法及我国国家术语工作标准,低空经济应定义为“以航空载运与作业装备技术为主要手段、以低空空域为主要活动场域、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最终产形式的系列经济活动组成的经济领域”。
(未完待续)
本文是覃睿教授即将发表于《中国民航大学学报》2023年第1期的部分成果。后续,覃睿教授将围绕低空经济推出系列小文供同行和业界批评指正,敬请期待。
覃睿,中国民航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从事通用航空与低空经济研究近20年,现主要从事低空交通与低空经济、新一代通用航空应用与创新等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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