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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施行!工信部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附全文)
据工信部12月27日消息,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上位法的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印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无〔2023〕25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频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无〔2015〕75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工信部网站。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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