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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M实操 | 如何快捷查询适飞空域?民用无人机的综合管理平台已正式运行

通航圈实际操作 通航圈 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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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即今日零时(北京时)起《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同步运行,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 。中国境内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UOM平台查询。正式启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1月1日上线

那么,具体操作上如何查询适飞空域呢?

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 在UOM系统中,查询适飞空域非常方便。

一、进入系统,点击“运行管理”

二、点击“空域信息查询”菜单,即可查询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

值得注意的是,除《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另有规定外,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组织下列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一是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

二是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

三是除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外,相关设施管理单位在本设施上空划设的管制空域真高120米以下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经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协商一致后,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但需在计划起飞1小时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确认。


此外,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执行
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紧急任务的,应当在计划起飞30分钟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起飞10分钟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执行特别紧急任务的,使用单位可以随时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警察、海关、应急管理部门辖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驻地、地面(水面)训练场、靶场等上方不超过真高120米的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民用运输机场管制地带内执行巡检、勘察、校验等飞行任务,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但是需定期报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备案。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使用“我的操控员”功能管理用于飞行活动申请的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信息。可以添加本人取得的操控员执照,也可以添加他人取得的操控员执照;还可以使用“我的常飞空域”功能管理经常用于本单位或者个人飞行活动申请的飞行空域信息。

更多详情,见近日发布的《中国民航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UOM。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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