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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公众号羽戈1982(ID:yuge20040712)作者:羽戈 论胡适的自由观,还有一句话比“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更出名,更具代表性,即“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此言由胡适发扬光大,以致常常归于他名下,实则源出其师布尔。他们的师生缘,不知结于何时,我读胡适留学日记,也许粗心大意,仅见一处记载:1916年6月16日,胡适重返绮色佳,住在韦莲司家,共计八天,“在绮时往见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与谈历史考据之学。”——勃尔即布尔。
我们读到“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十之八九出自《容忍与自由》一文。胡适文集当中,题为“容忍与自由”的共有两篇:一是文章,作于1959年3月10日,改定于12日,刊于《自由中国》第20卷第6期(1959年3月16日);二是演说词,1959年11月20日,胡适在台北《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发表演讲,刊于《自由中国》第21卷第11期(1959年12月1日)。后者不只是对前者的复述,更有深化,不容漠视。
《容忍与自由》一文写作极其辛苦,单是标题,便三易其稿,初题“政治家的风度”,稍后改作“自由与容忍”,最终确定为“容忍与自由”。从这三次修改,尤其容忍与自由的排序,可见胡适对容忍的强调。
要交代的是,这么辛苦改文章,在胡适漫长的写作生涯,实属常态。据沈刚伯说,胡适“博闻强记,做短篇文章,往往能一挥而就;但却要看了又改,改了再看,摆几天后,再看再改,有时拿给朋友看过,又加删改,所以他生平从无急就之章”(沈刚伯《我所认识到的胡适之先生》)。
文章开头,胡适回忆他拜谒布尔,二人谈话,布尔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不过并未说明具体年月,只模糊记得“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奈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从作文时间推算,应在1940年后。考胡适生平,当可成立,1937年9月,他动身赴美,直到1946年才返回故土。不过,考布尔生平,问题出现了:其人生于1857年,死于1938年。胡适写《容忍与自由》的“十七、八年前”,恐怕只能与布尔的鬼魂谈天说地,显然记错了。事实上,他去费城看望布尔,应在1938年4月24日。当时布尔早已退休,与夫人住在一座山上,二老身体清健,布尔夫人还能亲自下厨做菜招待客人。闲谈之际,布尔告诉胡适,多年以来一直在搜集材料,准备修改康奈尔大学的创始人、第一任校长怀特(Andrew Dickson White)的名著《科学与神学的战争》。与怀特更重战争(warfare)不同,布尔更重容忍(toleration),认为容忍比反叛(rebellion)更重要。
这么说来,布尔的原话并非如此。为什么到了胡适嘴上和笔下,竟然演变为“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呢?这得从青年胡适说起。
Tolerance一词,意为容忍、宽容。倘与自由并用,也许译作宽容更合适,试看房龙之言:“一个国家的宽容程度,一定与该国国民的个人自由程度成正比。”他还试图区分宽容与忍受:“……宽容决不是忍受。不滥用权威去阻遏他人的自由发展是宽容,任凭权威来阻遏自己的自由发展而不反抗是忍受。”(亨德里克·房龙《宽容》)不过胡适素来喜欢使用容忍一词。1923年初,中国爆发了一场“空前的思想界大笔战”,史称“科玄论战”,彼时胡适正在养病,未能躬逢其盛。后来亚东图书馆主人汪孟邹把论战文章结集印行,名为《科学与人生观》,请胡适作序。序中谈到新旧之争,胡适呼吁双方共同容忍:“……我们也可以说这是‘作战’,因为新信仰总免不了和旧信仰冲突的事;但我们总希望作战的人都能尊重对方的人格,都能承认那些和我们信仰不同的人都不是笨人与坏人,都能在作战之中保持一种容忍(Toleration)的态度;我们总希望那些反对我们新信仰的人,也能用‘容忍’的态度来对我们,用研究的态度来考察我们的信仰。”(《科学与人生观序》)
1925年11月29日,国共两党联袂策划了一场被称作“首都革命”的群众运动,其中一节即火烧晨报馆,其导火索,则是徐志摩任《晨报》副刊主编期间所发起的苏俄仇友(苏联是中国的敌人还是朋友)之争,亲苏派被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郁积的怒火遂从纸面转向地面。对此,陈独秀问胡适:“你以为《晨报》不该烧吗?”胡适则以书信答复道:“《晨报》近年的主张,无论在你我眼睛里为是为非,决没有‘该’被自命争自由的民众烧毁的罪状;……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并指出:“……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最不容忍的乃是一班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我怕的是这种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令胡适苦恼不堪。1926年5月23日,他在天津裕中饭店读鲁迅杂文集《热风》,读至《随感录四十一》: 所以我时常害怕,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 “这一段有力的散文使我很感动。我昨夜一夜不能好好的睡……今天再忍不住了,所以写这封信给你们三位朋友。”三位朋友指鲁迅、周作人与陈源(陈西滢),这三人打了“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令胡适深感惋惜,惋惜于争论的无益、友谊的破裂,最严重的则是对青年的败坏。是以他感慨道:“我是一个爱自由的人……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地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最后他引鲁迅之言奉劝三位争论者:“纵令不过一洼浅水,也可以学学大海;横竖都是水,可以相通。”其要义,正是容忍。
这一篇序和两封信,足以证明,“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可谓贯穿胡适一生的主张,草蛇灰线,自青年便已伏脉千里。尽管信中并未明言这八个字,然而胡适对容忍精神的吁求,则使其呼之欲出,跃然纸上,只差一个诞生的契机而已。1938年与布尔谈话正提供了这么一个契机。需要注意,布尔所言,明明是反叛,胡适却记成了自由,或者有意转换为自由,因为他念兹在兹的乃是自由,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与布尔见面十年之后,胡适开始大谈特谈“容忍比自由更重要”。1948年9月4日,他在北平广播电台演讲《自由主义》,其中云: 我做驻美大使的时期,有一天我到费城去看我的一个史学老师白尔教授,他平生最注意人类争自由的历史,这时候他已八十岁了。他对我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要重要。”这句话我至今不忘记。为什么容忍比自由还更要紧呢?因为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可说了。至少在现代,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种互相容忍的精神,无论是东风压了西风,还是西风压了东风,都是不容忍,都是摧残自由。 1948年9月27日,胡适在上海公余学校演讲《当前中国文化问题》,再次提及布尔之言: 前年在美国时去看一位老师,他年已八十,一生努力研究自由历史,见了我说:“我年纪愈大,我才感到容忍与自由一样重要,也许比自由更重要。”不久他就死了。讲自由要容忍,理由很简单:从前的自由是皇帝允许我才有的,现在要多数人允许才能得到。主张左的容忍右的,主张右的容忍左的,相信上帝的要容忍不相信上帝的,不相信上帝的要容忍相信上帝的。
我之不厌其烦,考镜源流,意图之一,在于辨析“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内在逻辑。按布尔原话,与容忍对比的乃是反叛,胡适置换为自由,不仅扭曲了布尔的意思,还使其结构发生倾斜。显而易见,容忍与反叛都是手段,自由则是目的,三者地位并不对等,胡适偷换手段,与目的对比,毋宁错位——这一点我们后面还要谈到。要言之,自由是根本,容忍只是通往或成就自由的前提,可以说“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绝对不能说“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根源、根本云云,未免言之过当。
其次则想引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胡适在1948年讲“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没有激起什么波澜,1959年写《容忍与自由》,反而点燃了一场大论战的烽火呢?这正涉及一点,“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与容忍精神,到底讲给谁听?在我看来,容忍与自由的关系,在公民之间是一码事,推及到公民与权力者之间,则是另一码事(房龙《宽容》曾谈及个人与官方的宽容之别)。二者一旦混淆,必然横生纠葛。
如前所述,《容忍与自由》一文,最初拟定的标题是《政治家的风度》。看来,胡适所预设的教化对象,乃是执政者。不过文章写成,与预期略有偏离。如其在八个月后的演说词中所云:“……一方面实在是为了对我们自己说话,一方面也是为了对政府、对社会上有力量的人说话,总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双方面的事。一方面我们运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同时政府或社会上有势力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后来毛子水也说:“他的提倡容忍,在他是一种道德,并不是一种方术。哲人已萎,我希望爱好自由和民主的人士懂得这个意思,更希望有政治权力的人能够懂得这个意思。”(毛子水《胡适之先生给我们的遗产》)要言之,胡适的规劝,同时针对执政者(国民党政权)与批判者(《自由中国》),平端一碗水,各打五十大板,无意厚此薄彼。也许正基于此,标题才不得不从“政治家的风度”改成了“容忍与自由”。
遗憾的是,作者这么想,读者未必这么想。《容忍与自由》试图向剑拔弩张的敌对双方喊话,结果两头不讨好,所谓立身中正,左右皆敌。况且此文通篇未提国民党政权,结尾反倒翻出“四十多年前”——应是五十多年前——的《新青年》往事,胡适与陈独争论“吾辈所主张”的白话文运动是否为“绝对之是”,是否容许“他人之匡正”,这不免给人以联想,以为胡适劝谕的对象,偏向《自由中国》。
率先跳出来反击胡适的果然是《自由中国》一方。其主笔殷海光撰文《胡适论〈容忍与自由〉读后》,刊于随后一期《自由中国》。为了避免给读者留下内讧的印象,此文大半篇幅都在呼应胡适,盛赞《容忍与自由》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是“一位老成人物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对目前中国怎样解决之一个总的启示”。临近结尾,殷海光笔锋一转,开始吐槽: 同样是容忍,要求别人对自己容忍易,要求自己对别人容忍却难。同样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易,有权有势的人难。……有权有势的人颐指气使惯了。他言欲为无穷则,行欲为后世法,到了现代更变为“主义”等类“绝对真理”的化身。要这类人士学习容忍,真比缆绳穿过针孔还难。适之先生是历史大家,他一定知道,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我们依据经验事实,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向这类人士说法。我们认为胡先生不应以这个社会对你底“无神的思想”容忍为满足,而应以使千千万万人不因任何“思想问题”而遭监禁甚至杀害为己任。 殷海光的回击十分明确:我也同意容忍比自由更重要,不过适之先生的高论,应该说给蒋介石们听,眼下他们强势,我们弱势,不能容忍的是他们,不是我们。这么一来,不难发现,争论彻底陷入死结、死循环,因为殷海光立论的终点,恰是胡适立论的起点。胡适绝不认为知识分子是弱势一方,相反,他的看法如吴宓诗云:“终信文章胜甲兵”(吴宓《偶题阿狄生文报捃华》)。正是因为坚信文章与观念的巨大力量,坚信它们对人心的影响力,坚信它们对权力的杀伤力,他才对《自由中国》发出规劝。
胡、殷之争的僵局,背后有一症结:容忍与自由,一者是手段,一者是目的,原本不在同一水位,却被强行拉伸、对立,形成了一种二元辩证关系。这是胡适的问题,不料作为逻辑学家的殷海光竟未识破,反而随胡适误入歧途,错上加错。对此不能不感慨当局者迷,连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头脑都难幸免。看来要打破这一僵局,还得等一位局外人出手。
这个人是周策纵。当时他在美国,拥有旁观者视角;而且一年半后,硝烟散尽,他才介入争论。1960年11月30日,他撰文《自由、容忍与抗议》,从标题可知作者已经突破了容忍与自由的二元论,而加入抗议精神,正可比布尔所强调的反叛。此文首先辨析容忍之于自由的充分与必要: ……容忍虽然有点像自由的必要条件(necessarycondition),它是否为自由的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却还得看情况如何而定。换句话说,社会上没有容忍固然谈不到自由,但有了容忍是否就有自由,却要看这容忍的态度普遍到什么程度而定。中国的妇女在旧礼教的束缚下不是容忍了几千年么,她们何尝得到婚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有许多专制政治和独裁政治下,大多数的人民往往容忍到了极点,但自由也不曾自动地降临,固然有许多被迫的服从不能算作容忍。原来一个社会里要是只有一部分人能容忍而另一部分却可以不顾的时候,容忍还可能成为奴隶的道德。我们若希望容忍发生好的效果,能作为自由的保障,必须社会上的人全体或大多数都多多少少能采取这种态度。 这一说,则比胡适透彻多了。过于强调容忍,未必能通往自由,“有时须用抗议的精神来补救”(周策纵使用抗议而非反抗、反叛等词语,缘于后者暴力色彩过重)。因为容忍有其限度,一旦超过限度,便是“鼓励别人来侵犯自由”,“容忍退让如到了放弃自由的程度,毋宁成为了一种罪行”。此刻,抗议必须出场:“抗议有一个功用,它可以促使有实权者不得不采取容忍的态度,因此可说是自由的一个重要保障。”
如周策纵所论断的那样,把自由抬高一档,恢复目的之地位,与容忍争锋的选项,乃是抗议,不过这二者兼有相辅相成的一面。容忍的主旨之一即“容忍抗议”;同时,“除了必须容忍别人的抗议之外,还必须抗议自以为不该容忍的事”。文中有一段至论,正适合钞来作结: 没有容忍,则抗议或被扼杀,或流于偏激极端,终于不会有自由。没有抗议,则片面的容忍只维护了压制,即使全体都能容忍,也只会造成一个静止萎缩的社会,绝不是我们所希望的活泼泼的自由理想。栏里的一群绵羊,服服帖帖,即使都相安无事,也不象征着自由的社会。
说罢理论,再说历史。窃以为,胡适不是不讲抗议,他已经把抗议融入到自由当中。单说其杂志或媒体生涯,从《竞业旬报》开始,到《新青年》《每周评论》《努力周报》,再到《新月》《独立评论》,三十年来,抗议精神无时不在。其强项之硬度,不亚于殷海光。譬如自1929年起,他在《新月》杂志陆续发表《人权与约法》《行难,知亦不易——孙中山先生的“行易知难说”述评》《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对于<建国大纲>的疑问》《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等政论,不仅痛批国民党政权,而且直指孙中山和蒋介石,字字如刀,刀刀见血,导致《新月》第六、第七期被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密令上海市党部查封,还殃及他所担任的中国公学校长一职,被迫辞去,逃离上海。
青年如此激切,晚年何以退缩?这里面,有个此一时彼一时的问题。当年国民党政权乃是中国之霸主,一家独大,四海无匹,必须加以制衡;如今孤悬海外,摇摇欲坠,制衡之同时,还得呵护。基于此,胡适晚年的政治心态呈现了一种致命的两难。对于流亡台湾的国民党政权,他自然不能认同,却不得不为之站台。早在1948年,他便告诉钱昌照:“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愿留在蒋的一边。”(《钱昌照回忆录》)翌年赴美,他在旧金山对记者公开表示:“我愿意用我的道义力量来支持蒋介石先生的政府。”1960年11月15日,他与蒋介石谈论雷震案,旧话重提:“我在十一年前说的这句话,我至今没有改变。当时我也说过,我的道义的支持也许不值得什么,但我说的话是诚心的。因为我们若不支持这个政府,还有什么政府可以支持?如果这个政府垮了,我们到哪儿去?”最后两句,可代表他的真实心声。在他眼里,台湾堪称自由中国的最后一点火种,倘被扑灭,则入永夜。
对国民党政权取舍两难,对《自由中国》也是如此。究胡适之本心,当然愿意与《自由中国》同仁一道奋战,改造国民党政权,将其渐渐引上宪政之正轨;但是,对于雷震、殷海光等的大动作,他却不能全力以赴去支持,唯恐逼急了蒋介石,引来反扑,两败俱伤,一者丧失了脸面,一者丧失了生命,最残酷的是,自由不在,火种熄灭。他之所以写《容忍与自由》,正有现实考量,除了告诫国民党政权,于《自由中国》一方,则担心其批判火力过于凶猛,过犹不及,导致对手狗急跳墙,剧烈反弹。譬如殷海光撰写《反攻大陆问题》,刊于《自由中国》第17卷第3期,出版之后两月,仅仅国民党控制的各大报刊所发表的反击文章便达两百篇之多。是以他劝双方容忍,各退一步,以缓解二者之间一触即发的紧张关系。
明乎此,可知胡适向国民党政权和《自由中国》同时呼吁“容忍比自由更重要”,有其无奈的苦衷与长远的深意,你可以斥之为天真、妥协,我也可以赞之为老成谋国。尽管殷海光称胡适为“老成人物”,皮里阳秋,语带嘲讽,然而老成二字,用在此际的胡适身上,再也适宜不过。只可惜,胡适的老成,非但无法化解,反而加剧了所纠结的两难。他苦苦规劝的两造,都他都不领情:殷海光骂胡适“大乡愿”,胡适去世,他竟未去吊唁;蒋介石骂胡适“为害国家,为害民族文化之蟊贼”,并称“胡适之死,在革命事业与民族复兴的建国思想言,乃除了障碍也”。
《自由中国》没有接受胡适的谆谆劝告,此后一路狂飙,愈发激进,从“七论反对党”到筹备成立新党,使国民党惊恐万状,蒋介石痛下杀手,以致出版了290期的杂志被禁,雷震案发,入狱十年。胡适为雷震鸣不平,对蒋介石连呼“大失望!大失望”,蒋介石同样不满胡适的言行:“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震,不相信我们政府。”
当抗议者锒铛入狱,容忍只剩下叹息,自由彷徨于无地。就此而论,从胡适写作《容忍与自由》,到他去世前夕为台湾自由背书,体现的不是“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的价值,而是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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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容忍比自由更重要”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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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戈,青年学者,作家,致力于中国近代史研究与写作,著有《新民说 鹅城人物志》《不为什么而读书》《激进之踵:戊戌变法反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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