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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替夫叫冤,真的是“事一关己高高蹦起”能够解决的?

2018-04-06 姜效禹 烟语法萌

       这两天,法律圈都在热议江苏省盐城开发区法院刑庭副庭长施悦法官替夫叫冤的事,以她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法律认识看来,其丈夫原东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晓东涉嫌贪腐案件中,当地纪委、检察机关,乃至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之处。网络上,施法官四处求援,不断发声,称要以“法治的名义”阻止这起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那篇流传甚广的、作者是刘虎的《江苏女法官申请为丈夫当辩护人作无罪辩护》(因多是单方面言辞,小编就不刊发了,感兴趣的自己百度吧)一文中,施法官对办案机关提出的主要异议有:侦察机关疲劳审讯、体罚虐待、恐吓威胁等方式取证;公诉机关录像举证不完整;法院以证人为名不准替夫出庭辩护、未进行非法证据排除等等。文章内容可谓四面出击,把整个案件办案过程批的体无完肤。


  也许是涉之深,急之切,施法官在微博上连续实名发帖,俨然忘了自己以前是,而且现在还是刑事办案的裁判者一员吧?就在施法官为丈夫振臂呼吁实现涉及她本人家庭的个案法治公义、呼唤网友围观声援之时,不少律师发出了涉及案件之外的另类声音。



  有陈姓律师在实名朋友圈指出:正是这个施法官,此前在他代理辩护的刑事受贿案件中,对自己申请观看完整纪委视频证据、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一一加之拒绝。“当年那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就是这个案子里的女法官!”、“而如今,她也想抓住这些救命稻草,同样的冤案制造机器人也拒绝了她。”进而,有律师撰文 “他日有冤不让申、今日为夫喊冤”、也有“为夫喊冤女法官:有人说这是报应!”……




  可能这是施法官网络发声之前没有想到的吧?她在微博发出过一篇《苏北小法官:除夕夜思》文章,其中有言:“作为一名法官,我曾无比信仰法律,觉得传说中的冤案离我很遥远。而今,丈夫蒙冤尚待昭雪,面对那些以“反贪”的名义恶意制造冤案的强权者,我真切感到现实是如此地残酷,冤案已实实在在发生在我家,刑事追诉中个人的申冤力量是何等地弱小!”



  还在微博另一文中言称“一名法官,如果明知亲人遭遇冤案,自己倾尽全力却无法制止冤案的形成,那损害的不仅是我个人对法治的信仰,更损害的是公平正义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之殇!”



  晕!这两段话其中的逻辑让笔者看的真是“毛骨悚然”!“作为一名法官,我曾无比信仰法律,觉得传说中的冤案离我很遥远。而今,……”、“一名法官,……那损害的不仅是我个人对法治的信仰,更损害的是公平正义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之殇!”作为天天断人刑责的法官,怎么会感到“传说中的冤案离我很遥远”?即使身受冤假错案,怎么能轻言“损害法治信仰”,尤其是法官的法治信仰?


  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有“刀尖上的舞者”般警惕之心,尤其是法官、刑事法官,不仅要自身站的正,更要时时如履薄冰,绷紧自己经办案件是否是“冤案”的神经,哪能感到冤案如同“传说”?作为一名法律人,尤其是断人利益的法官,即使遭受“冤案”, 更应明白公平正义之可贵,哪能以个人的得失轻言丧失法治信仰,何以让人放心您再为他人实现“公平正义”?



  本号曾经基于一审庭审录像及两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刑事判决书评议过前法官王成忠枉法裁判案,也曾基于一审判决书为前法官魏英杰犯枉法裁判罪打抱不平。然而,基于施法官微博之一面之词,实在不敢轻言其丈夫之无辜;未有相关证据、庭审录像及法律文书,不敢断言办案程序之违法。


  施法官,作为在职法官,尽管涉及个人利益,是否适合对于其他法院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作出程序违法、被告人冤枉之论断?别忘了,作为法官,您身上肩负着经办案件多少人法治的寄托,言行之间影响着多少人法治的评议?身为法官公然评议别的法官正在办理的案件,是不是也在伤害法治?



  记得某位法官被追究刑责后感言:如果我再当法官,我一定注意保护被告人的权益;还有一位公安机关民警在控诉自己遭到刑讯逼供时,对记者坦言自己也曾刑讯过别人。雪崩之下没有那片雪花是无辜的。本号也曾经写过一篇《建议法官都去做回案件代理人试试》,也许只有经历过才知道程序、实体公平正义的可贵吧。


  当法官手握法槌,高高端坐审判台的时候,您是司法权威、法治力量之化身,但也别忘了,同样您也是法律、法治治下的服从者。当法治制裁之利剑高悬,甚至是冤假错案机制一旦启动难以阻止时,一切人,包括昔日的法官,都将成为一视同仁的利剑之下、冤案之下的适用者。


  不良法律规则,乃至社会规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可以不经意间推进“潜规则”的形成甚至短期获益,尤其是那些当权者,而一旦这些不良规则适用到自己身上,猛然间会发现其力量自己已经不能抗拒。


  就在前天,四名警察被宣判,因为刑讯逼供致嫌疑人死亡公职被除、锒铛入狱。因果报应也罢,命运不幸也许。作为法律人,包括掌人命运的公检法大员们,切莫有所经办案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认识,要知道,一次一次的“高高挂起”后达到的高度,哪天真临到您自己身上,就不是“事一关己高高蹦起”所能勾到的高度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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