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砍人事件双方真实身份曝光,正当防卫不是被机械化理解
来自:事实内容来自《零距离》、新浪微博、昆山贴吧
一、周星星多年前曾经预见了这个场景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的当街伤害案件,
“宝马纹身男”刘某某绰号“龙哥”
持刀砍向骑电动车男子(于某某)时
刀脱手,结果反被于某某砍伤致死
完整视频已经下架
有媒体做了如下动图
摘取了事件的 三个关键点
(一纹身男挥刀砍向电动车男)
(纹身男刀脱手被电动车男抢到)
(电动车男追砍纹身男)
这一幕让人不禁想起了周星星经典电影中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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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件双方各自的身世背景
电影只是喜剧片,
这个事件却是人间悲剧。
在昆山贴吧
一网友自称电动车男于某某前同事爆料称
于某某的身份并非特种兵
于某某 近年来屡遭不幸
生活压力较大
儿子患癌症、父亲去世
《零距离》记者报道
于某某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
为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
而纹身男死者刘某某
在昆山市陆家镇合丰村
开了一家典当行
今天上午记者赶到时
典当行已经关门
根据裁判文书网判决书记载
纹身男于某某的过往历史是这样的: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三、面对纹身男,于某某能有几种选择?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事件起因到推进,都是刘某某主导
直到其砍人的刀脱手的那一刻
现在,对于祸从天降于某某的命运
官方只是用了“控制”一说,
并没有给出于某某砍人行为的法律定性。
于某某是否该承担刑事责任
网上已经分成两派
一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防卫过当
一是不负任何责任的正当防卫
也有人设身处地的
为于某某设想了当时会出现的几个不同结果
根据网上曝出刘某某的**社背景及几进宫“战绩”
第一项选择是不是最佳选择?
四、正当防卫之疑
网上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事后精准法律分析
刘某某转身逃跑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于某某捡刀追砍已经转为故意伤害。
关于正当防卫,有这样一个段子:
当坏人拿出刀时,你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尚未开始”
当坏人把刀插入你的身体后,你仍然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已经停止”
当坏人把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还是不能反击,因为伤害“实施完毕”
正当防卫唯一的机会就是
在坏人刺出的那一瞬间,你准确判断,夺刀毙敌,一击致命
没有特战队员、武林高手身手
在事后某些法律人分析看来
都是防卫过当!
现场只有一分钟的考虑时间
不是法律专业人士看着视频钻字眼
正常人看到纹身男飞扬跋扈的感觉是什么?
正常人被人拿刀砍完是否会担心其继续伤害?
正当防卫设置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不是匡扶正义、惩恶扬善?
法律的终极基础是不是民众认可、社会接受?
法律的终极追求是不是让好人有受保护的安全感?
没有人有权对他人犯下罪行
也不能
事后靠猜测坏人是否有停止想法,即时给予坏人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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