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闻:看守所的故事
注:作者授权发布
看守所里有车间(一)
监狱的朋友告诉我,监狱里也有工厂。有关系还可以合作一把。我不是很相信这个说法。监狱里都是国家财政拨款,还能搞创收?
一次,我和一名同事去会见被告人。偶然发现了看守所里,一群犯罪嫌疑人在工作,不知道是在加工什么产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朋友讲的话是真的。这个看守所与其它看守所不同,一般会见律师是不能进入监区的,但这里要律师进去提人,正好路过监区。透过窗户可以清晰地看见里面人的活动。
律师会见要排队(二)
这次去的看守所地理位置很偏远,尽管我们一大早出发,赶到那里快11点了。将有关会见的文件递交给管教干部,登记查验证件后。警官叫我们等候,因为会见室没空。估计上午不一定行。抱着一线希望,等到12点,警官也要下班。“下午来吧。”警官说。
到了下午2点,我们又来到看守所。不行,还是要等。有一个律师同行已经先来了,而且一次会见两名被告人。只好又继续等。等我们进入会见室才发现,原来律师会见室只有一间,而讯问室有若干间。难怪要排队!
会见完毕,我将会见室问题反映给值班警官。警官说:你去找领导投诉吧!我们这地方就这样,跟我说没用。走到看守所院中间,还有一大群律师等着会见。我对他们说:你们最好明天再来,要不就去投诉。我们是外地律师,我也不信邪,浩浩荡荡去投诉,哪里有所谓的领导的影子!
看守所的饭是白吃的吗(三)
办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我的当事人是一名从犯,后来,经过我的不懈努力,据理力争。最后当事人被检察院不予起诉。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收到不予起诉书后,我会见了当事人。当事人是个年轻人,可能是在里面关押的时间久了,法律知识也搞得比较熟。他问我为什么还不放人,看守所为什么还要收费?我将他的疑问从法律上进行了解答。按理看守所收费没有依据,但地方有土政策,也常常收费。带着疑问,我找到看守所长进行交涉。所长脸色铁青回答我:红口白牙在看守所吃了半年,不出钱?都是你们这些律师搞得鬼!我笑着应答:照你这么说,干脆也把所有的律师抓到看守所算了!
当事人家在农村,收入本来就不多,为此已花了不少钱。我与其父亲商量,他父亲说:就让他关,哪里有钱去取人!过了几天,管教干部给我打电话,要求我给家属做工作,多少出点钱。考虑到以后还要打交道,我口头上也只得应承,内心虽然不赞成看守所的搞法。我又打电话给其父亲,其父依然不肯出钱。后来,看守所还是把人放了。估计是关的时间不能太久,实在逼不出钱,也怕当事人投诉,吃不了兜着走!
本来这是一起错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事人也很朴实,也不想把事搞大;我也不想得罪检察官。见好就收吧!
事后,当事人一家对我很感激,送了一桶鲫鱼给我。我不在家,放在门卫的老头那里转交给我。据说,当事人骑了一个多小时的摩托车,从乡下自家鱼池里捕获送来的。
作者:胡海雄律师,广东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曾在政法部门工作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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