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拖延查封致32套房产被转移,遭法院70万元巨额罚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就因为他们不肯配合我们的工作,没有及时地将老赖的房产查封,才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决定对他们罚款 70 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最近,由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房管局的消极怠工,不肯配合法院的查封工作,导致老赖趁机将 32 套房一口气全都转移、变卖。为此,11 月 9 日一早,泗洪县人民法院就来到泗县房管局,对他们开出了 70 万元的罚单。
△房管局的 70 万元已被法院从账户上冻结
据法院介绍,这本应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连某和安徽省宿州市大家置业有限公司有一笔债务关系,连某是债主。因为这家公司欠着他的钱一直还不上,连某只好向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要求该公司及时履行义务,由于该公司仍旧迟迟没有还钱,连某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为此,泗洪县人民法院向泗县房地产管理局多次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方尽快查封宿州大家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 32 套房产。但是在收到法院的文书后,泗县房管局却始终不肯查封这些房产,导致事情一拖再拖。
更让泗洪县人民法院想不到的是,在泗县房管局消极怠工的这段时间里,作为老赖的这家公司竟然趁着房屋还没被查封,一口气将这 32 套房屋全给转移变卖了。"连某的钱眼看就能追回来了,就因为他们到现在没查封,这下麻烦了。"现代快报记者从宿迁市泗洪县法院了解到,随后法院又向泗县房地产管理局送达《责令追回通知书》,泗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收到《责令追回通知书》之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房产追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安徽省泗县房地产管理局罚款 70 万元,限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缴纳。
据法院介绍,如果泗县房管局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法萌君语:这个罚款究竟是谁买单?要知道,房管局也是吃财政饭的,法院收上来的钱也是归了财政,这不是左手倒右手?最后倒霉的还是申请执行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监察法》的规定,法院对于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妨碍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应该通报移送纪委监察委,究党纪政纪责任;对于妨碍执行构成拒执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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