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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加班猝死的法官学习,合适吗?看看人民日报、新华社怎么说......

烟语法萌 2019-05-15



12月14日,徐哲院长对曹秀增同志事迹作出批示:“曹秀增同志忠于职守,勤勉敬业,长期带病坚持工作,英年早逝,用生命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神圣使命,是我们身边的榜样!我谨代表市中院党组向曹秀增同志致以沉痛哀悼,向曹秀增家属致以诚挚慰问!请中院政治部、范县法院迅速挖掘整理曹秀增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积极向省高院、市委政法委汇报,大力宣传曹秀增同志先进事迹,为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注入强大正能量。请市中院政治部、少年庭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对曹秀增家属给予抚慰。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更加关注干警身心健康,落实好各项从优待警保障措施,在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同时确保干警身心健康!


曹秀增同志,男,1970年7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范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在法院工作期间,曹秀增同志始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2005年,曹秀增同志因病做了心血管支架手术,手术之后仍然坚持加班工作,27年来累计办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所办理的案件无发回改判、无错案、无信访案件,得到当事人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他多次荣获省、市、县法院“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所在的审判团队也多次荣获各级法院的表彰。


2018年12月10日上午11时,范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曹秀增同志刚从当事人家中调解完案件回到办公室,就立即投入另外一起离婚案件审理中,但因被告未到庭,且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曹秀增同志与同事携带案卷一起驱车前往范县龙王庄镇侯庄村,调解这起涉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案件调解完毕,从范县龙王庄镇侯庄村回到法院已是下午两点多钟,曹秀增同志来不及吃午饭,就立刻回到办公室起草调解文书,连续工作到下午下班后。近日一直加班的他,因身体出现胸闷、呼吸困难的症状,不能继续工作,在同事的催促下,他才回到家中。吃过晚饭,为了让审理的案件早日结案,他又强忍不适,继续在家中起草案件文书12月11日凌晨,妻子发现他胸口疼痛难忍,连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心脏病突发的曹秀增经医生全力抢救无效去世,终年48岁。


(以上内容来自濮阳中院微信公众号)



向加班猝死的法官学习,合适吗?



2017年12月16日凌晨,安徽六安裕安区一位医生猝死了,年仅31岁。猝死的地点是医院值班室,他有着和绝大多数医生类似的经历:连轴转,又忙又累,积劳成疾。


当地区卫计委做出了《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向方培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这本是一个善意倡议,不想却引发轩然大波。很多医生表示,不学,要好好活着!


网友纷纷发问:学什么?学习如何更好地猝死在岗位上吗?心得体会,开展报告活动,是不是谁号召的谁先做个表率呗。




人民日报: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



有些单位经常加班,紧张的时候一些员工每天不得不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彻夜不眠,实在太困了就在沙发上打个盹。这种现象在一些机关部门表现得尤为突出。凭个人经验和感受,我不得不说真话实话,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这里起码可列出它的三个坏处。


第一个坏处是,造成工作混乱无序,致使边际效应递减。说尖刻一点的话,那些热衷于让员工加班的领导,大多是喜欢瞎折腾的人,似乎在表现他的负责与敬业,实质是因为没有本事或本事不大。人的精力有限,八小时之内不能有效完成任务,那么加班同样是低效率,结果就会形成恶性循环。


把正常工作秩序搞乱了,该下班时不下班,该吃饭时不吃饭,该上班时不上班,或者以加班名义迟到早退,打的是一场跟着一场的乱仗。经常加班的人都有共同的感觉,那就是加班的时间越长,工作的效率越低,这是不得不承认的边际效应递减规律。


第二个坏处是,付出的社会成本很高,既伤害个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家庭和睦。表面现象上看,加班是对剩余劳动的廉价榨取,但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并不低,尽管这种社会成本是隐性存在的,甚至加班费都不给。


加班这种事,对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有目共睹,长期加班的人会过早衰老,容易患病,直到减短寿命。最近宣传的一位先进人物,就是在办公室加班时死亡的,可惜可叹。同时,加班还会对家庭关系带来不良影响,引发夫妻间的矛盾,也尽不到孝敬老人的义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对子女进行培养教育,淡漠了亲情,疏远了朋友,等等。


第三个坏处是,加班干出来的活,废品次品多,质量难以保证。年轻的时候,我曾在一个工厂的流水线上当工长,那时经常靠搞大会战加班来完成生产任务。到年底清理产成品时,我发现90%以上的次品和废品是在大会战时加工出来的。加班加得头晕脑胀,数量倒是上来了,但质量却下去了,出废品次品在所难免。


脑力劳动无疑也是如此,到机关工作后我又发现另一个现象,加班写出来的材料,错别字明显高于正常工作时的发生率,内容质量也相对较低。不言而喻,加班是质量难以保证的低效低质劳动。


以上我说这么多加班的坏话,但有一种情况还是要例外的,那就是应急性、突发性的加班肯定是必不可少的,该加的班还是要加。火上了房,水进了门,不加班应急应对怎么能行?然而,加班绝不能成为工作常态,更不能把加不加班作为敬不敬业的标志,这是错误的导向,也是习惯的误区。


针对加班的这些坏处,我们要改变以往工作中只知道做加法的旧思路,要学会主动做务实科学的减法,甚至干脆做除法的新思维。必须承认,前些年人们在工作中加法做得多,减法做得少,除法做得更少,层层加码,级级加班,干了不少缺少价值的事,做了很多没有用的功。


因此,应当努力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进而减少不必要的加班,特别要坚决去除没有实际效果的瞎折腾,敢于和善于向不正常的加班说“不”,下决心从经常加班的泥潭中跳出来,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新华社:“5+2、白+黑”不值得宣扬

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5+2 、白加黑”,不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


国防大学一位女讲师英年早逝,她的领导含泪慨叹“别等中青年干部逝去再谈关爱”。近期,此事被许多人发到微信朋友圈里,引发社会对中青年骨干工作压力和健康状况的担忧。


表面上看,当下社会竞争激烈、工作压力大导致过度劳累,是一些干部职工英年倒下的主因。事实上,一些单位工作安排不科学,甚至为片面追求“政绩”,无节制地给干部职工加压,要求或变相要求他们长时间加班加点,甚至以“领导都不休假”为由压减休假,更是深层次的原因。


当下,一些地方和单位并未按劳动法、带薪休假等国家法规行事。有的地方提出“5+2、白加黑”,有的县市甚至提出“3516”工作法,即每天三小时吃饭、五小时睡觉、十六小时工作。而要求干部职工加班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的是为了“加快招商引资”,还有的是“转变工作方式、提振精神状态”。在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下,“疲劳战术”被当成经验,低效率的加班被视为作风,这不仅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也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


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加班,与宪法、劳动法、公务员法的要求相悖。劳动法明文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提倡发扬无私奉献、夙夜在公的精神,但不能以牺牲干部职工身体为代价。要合理安排工作,引入现代化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保障干部职工的休息时间,保证他们有健康的体魄、饱满的精神为党和国家多作贡献。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队伍才会更有战斗力,才可以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除特殊情况外,各地方和单位应摒弃靠“5+2、白加黑”追求业绩的旧观念,把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政策落到实处,尤其应对那些在单位挑大梁的中青年业务骨干给予更多的关爱。


(以上内容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



    首先,对于如此优秀、如此敬业的法官离世表示哀悼。单位的骨干,家里的顶梁柱,孰轻孰重,每个人都有判断,都不是超人,如果知道会有这个结果,不知这位曹法官是否还会这么拼命?


逝者已逝,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法萌君一致认为,法官们的身体健康与那些虚高的结案率,难道牺牲一线法官是唯一的选择?号召向猝死的法官学习,到底学什么?能学到什么?


      细细想来,5+2、白加黑无节制的工作方式正是催生这个时代新焦虑感的罪魁祸首。人民日报、新华社都曾痛批加班是一种坏的工作方式。然而,有一些地方和个别单位仍然将无序加班视为常态,将无序加班当做敬业的标志,甚至有极少数人把常年无休、吃睡在办公室当做年终总结时的功劳沾沾自喜。


  由此一来,党员干部在办公室里吃加班餐、泡方便面,甚至忙到没时间吃饭也便成了一种看似勤勉却伤害翻倍的“新状态”。


  我们必须要破除在工作中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旧思路,坚决去除没有必要的加班活动,增强对工作的预见性和统筹协调能力,敢于向不正常不科学的加班说“不”,还自己更多的时间回归最简单幸福的生活。


有网友评议:虽然可以体谅法院宣传部门和领导的良苦用心,慰问也表达了,先进事迹也要上报了,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就只剩下迎接下一个壮烈牺牲的再次出现,总之还是老一套?不对导致法官死亡的案多人少问题做出根本的工作改进或者其他有效的减负办法,一味暗示牺牲光荣,真是不知如何表达这种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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