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公开电话信箱 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中新网客户端3月28日电(冷昊阳) ,根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7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陈一新表示:今年上半年,组建11个中央督导组,对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督导,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其中,今年4月初至5月初开展第二轮督导,6月初至7月初开展第三轮督导。每个督导组采取“一拖二”方式,第二轮督导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份;第三轮督导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这两轮扫黑除恶督导的目的十分明确:
一是推动各地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方向;
二是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帮助被督导地方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
三是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四是及时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偏差,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是以专项斗争为牵引,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
新华社记者4月2日从全国扫黑办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全部开通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要求,4月上旬,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将分赴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等1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开通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旨在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广泛动员发动群众,为精准打击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
全国扫黑办提示,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进驻期间每天8时至20时,请各地群众在督导组进驻当地后再拨打举报电话。
中央扫黑除恶第11-21督导组
进驻信息汇总表
【第11督导组】
进驻地:浙江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571-85890085
邮政信箱:杭州市A0706号邮政信箱
【第12督导组】
进驻地:天津市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22-23109098
022-23109045
022-23109179
邮政信箱:天津市A1201号邮政信箱
【第13督导组】
进驻地:吉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431-85294155
0431-85296055
邮政信箱:长春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14督导组】
进驻地:安徽省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551-62615151
邮政信箱:合肥市A018号邮政信箱
【第15督导组】
进驻地:江西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91-88918600
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号邮政信箱
【第16督导组】
进驻地:湖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731-81110055
邮政信箱:长沙市A065号邮政信箱
【第17督导组】
进驻地:广西壮族自治区
进驻时间:4月10日至5月11日
举报电话:0771-5786260
邮政信箱:南宁市A2019-6号邮政信箱
【第18督导组】
进驻地:海南省
进驻时间:4月7日至5月7日
举报电话:0898-65360851
0898-65363891
0898-65391195
邮政信箱:海口市A011号邮政信箱
【第19督导组】
进驻地:贵州省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8日
举报电话:0851-85895563
0851-85895969
邮政信箱:贵阳市A012号邮政信箱
【第20督导组】
进驻地:云南省
进驻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举报电话:0871-65235320
邮政信箱:昆明市7322号邮政信箱
【第21督导组】
进驻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进驻时间:4月8日至5月25日
举报电话:0991-2382091
0991-2382092
0991-2382093
邮政信箱:乌鲁木齐市B036号邮政信箱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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