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抨击996:违反劳动法,与奋斗无关!
转自:厚德笃行
近期,关于“996工作制”话题的讨论不断升温。
所谓“996工作制”是指员工每天早9点到岗,一直工作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代表着中国互联网企业盛行的加班文化。
从某互联网公司在年会上公然宣称要将996工作制常态化,到程序员群体发起的“996.ICU”抗议,再到近几天许多明星企业家发表各种看法,普遍强调要奋斗就必须付出,把这一话题推向新一波争议高潮。
随后,新华社、人民日报、工人日报等官方媒体对此连发评论,从不同角度对996工作制进行了抨击。
01
新华社:996违反劳动法
4月15日,新华社刊发辛识平《奋斗应提倡,996当退场》文章称,算下来,“996工作制”的周工作时间最低也达到了72小时。
根据我国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很显然,“996工作制”是违反劳动法的。
如果不能切实保障员工利益,如果无视员工意愿和身心健康,甚至让员工辛辛苦苦连个加班费都拿不到,一些企业强制推行的“996工作制”就是在透支健康、透支未来,这恰恰是对奋斗者的伤害,也是对奋斗精神的误读。
02
人民日报:反对996不是不奋斗
4月14日,人民日报评论《崇尚奋斗,不等于强制996》认为,对996有争议,并不是不想奋斗、不要劳动。
没有人不懂“不劳无获”的道理,但崇尚奋斗、崇尚劳动不等于强制加班。苦干是奋斗,巧干也是奋斗;延长工时是奋斗,提高效率也是奋斗。因此,不能给反对996的员工贴上“混日子”“不奋斗”的道德标签。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很多企业都面临生存考验,企业的焦虑可以理解,但缓解焦虑的方法不是让员工加班越多越好。从企业家和创业者的角度来看,他们身上的极限奋斗精神是可贵的,但要考虑到普通员工的位置不同,强制灌输996的加班文化,不仅体现了企业管理者的傲慢,也不实际、不公平。
我们的企业不仅要依靠员工的汗水,更要激发员工的灵感;不仅要让员工更努力的工作,更要激发员工更高效的工作;不仅要靠加班工资的激励,更要让家人的陪伴、身体的健康、意义的饱满也成为工作的奖赏。只有那些能够做好平衡兼顾的企业,才能顺应时代的变化、获得可持续的竞争力。
03
半月谈:996与奋斗无关,
与利益有关
4月15日,被誉为“中华第一刊”的《半月谈》发表评论《996与奋斗无关,与利益有关》称,一个明显违法的做法为何一直屹立不倒,甚至在基本的是非问题上还纠缠不清?原因恐怕在于其中关联的利益,以至于996的辩护者们即使面对大多数人认可的常识都拒绝承认。
毋庸讳言,996的辩护者们阵容是强大的,他们中不乏我们这个社会最为推崇的一些明星企业家。一些人还善于占据道德的制高点,比如他们的核心“话术”是把996和奋斗联系起来,捆绑起来,甚至唯一地等同起来。在他们的论述中,996违法、违反情理,这都不是事,只要一个“奋斗”就够了。
他们甚至将合法的8小时工作制作为996的对立面污名化,凡是老老实实8小时上班的就是不努力,不奋斗,求安稳,“没有未来”,等等。这是一连串极具迷惑力的操作。只可惜这种逻辑一开始就是错的,这个强行人为设定的公式“996=奋斗”并不存在。
这碗由明星企业家精心烹制的鸡汤虽然看上去很高大上,但明显有毒,劳动者很难笑纳。
996不是奋斗的代名词,它更多涉及法律与利益层面的问题。奉劝有心推动996常态化的人们:请在法律框架下,老老实实拿利益说事,不要用那么多高大上的说词混淆视听,而是切实拿出能让劳动者心甘情愿和企业同甘共苦的利益保障制度。
04
工人日报:别再美化超时加班
4月11日,工人日报社评《别把超时加班美化为“拼搏和敬业”》认为,辛勤劳动不等于无所顾忌的加班和漫无边际的任务指标,“为幸福而奋斗”也不应当成为企业逾越法律红线、忽视员工健康权休息权的代名词。
将超时加班美化为“拼搏和敬业”的企业文化,这是用温情的姿态,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这不仅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可能损害高质量发展的耐力。因为劳动者的健康是国家发展的基石。过度延长工作时间,会导致一系列恶果,包括健康受损、生育率下降、心理疾病,甚至过劳死。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这个节日正是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而来。今天,应该撩开“996加班文化”的温情面纱了。高质量发展,需要全社会对“8小时工作制”意义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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