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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掉入“询问陷阱”,如何正确应对询问笔录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7-03


注:本文来自作者投稿,著作权归本号所有。


前几天,陪一位当事人接受了某执法机关的调查询问,尽管在询问之前笔者一再告诫其回答询问提问前一定要谨慎,回答之前尽量先征求笔者的意见,由笔者代为回答。但到了现场,当事人在询问人员几句“我们就是随便问问”、“这个笔录没有什么作用”等等开导后,就彻底放下了戒备,开始了一问就答、知无不言的“拉家常式”的回答,对自己此前已经书面材料确认过的事实,在询问人员几经质疑后,竟做出了“我也记不清了”的否定性回答,早将笔者此前说的话忘到了脑后,将笔者晾到了一边。


首先,应该明确一下什么是调查询问,为什么要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不管是要求行政投诉处理,还是诉讼审判执行,调查询问是执法、司法机关的必经程序,而签字确认形成的询问笔录(有些甚至全程录像,不记入笔录的谈话内容也将记录)则是以后有权机关认定事实作出处理的最直接证据。


所有的纠纷处理,都是主持解决纠纷的第三方,在时隔多日,甚至多年后介入调查后来认定事实,适用规章法律进行的处理。除了一看就明白,提前有准备的证据支持,大量的事实证明需要事后收集证据、当事人自己主张事实(书面材料主张或调查询问陈述)来进行确认(尤其是那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第三方没有也不可能作为纠纷发生方了解真实情况,也没有责任或义务保证调查的结果百分百还原客观事实,仅是根据事后纠纷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来作出了一个依据证据规则、基于现有证据作出的事实认定,即法律事实。


而这个法律事实,与与各方当事人内心知晓的客观事实,是允许,而且往往是存在差异的。这也正是维权之前要先明白法律规则、收集证据,条件允许需要聘请律师辅助的原因所在。



调查询问,就是处理纠纷的询问人了解之前的客观事实与之后的主张事实(二者之间通常是可以存在分歧的,或是因为记忆不清,或是明知而为)的证据收集过程。每一个询问问题,都是针对一个纠纷有关的事实或法律适用,都带有调查人一定的主观性。在不排除调查人存有主观偏见或案件处理导向的前提下,有意而为或无意造成的“询问陷阱”问题就产生了。


所谓的“询问陷阱”,就是询问问题只问半截,而且不交代询问的目的,基于当事人的不明就里,人为制造出的对当事人不利的调查询问结果。举个例子,询问人拿出一页写满字迹,尾部当事人签字的《×××书》,上来就问,你看一下,这个签字是你写的吧?当事人看了一下,回答是我签字的,问题就到此为止。实际上,这就是一个明显的“询问陷阱”。问你签字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签字部分以上所记载的内容,而现实中,很多都是当事人签字后,纸张上的其他内容都是提交这份《×××书》者事后自行添加的。


正确的负责任的询问方式应该是,尽量解释明白调查询问的目的,让当事人明白法律后果后作出的事实或主张陈述。例如,在询问完是不是当事人签字后,还要询问此《×××书》的形成过程,上面记载内容是不是签字前形成的。许多粗暴的处理机关只要看到签字是当事人签字的询问笔录,就直接认定签字部分上面的文字内容当事人认可,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及对于处理机关的不信任。



如何避免掉入询问陷阱?


首先,要思想上重视询问笔录的作用,丢掉对于调查人完全信任的主观认识。“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的任何言语都将成为将来法庭上对你不利的证据”,这句外国警察现场抓捕犯罪人必须说的话,对所有接受调查询问的当事人,同样适用。记住,调查询问中形成的任何记录或言谈,都将会成为未来行程处理或案件诉讼对你不利的证据。通常情况下,对你主张的事实进一步细致询问,都可能带来对你不利的法律后果。


其次,回答问题之前要明白询问者的目的,想明白自己如此回答的法律后果。第三方询问不是拉家常,询问的每一个问题都是要查明一个有关的事实,并在未来作为纠纷处理的事实依据。对询问不要急于回答,想明白后果后要尽量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回答,对于不明白的问题或事实询问,一定记住,不能作出否定之前自己陈述事实相矛盾的回答,尽量不要作出记不清了的陈述(自己都记不清了,怎么向别人主张权利),但是可以做内容不相悖的事实补充。


再次,回答询问要如实回答,但不代表要全部回答,可以选择性的进行回答。不要自作小聪明,肆意做虚假陈述或诬告陷害,将来一旦事实查明后被追究起来,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千万不要知无不言,答非所谓,说的越多,存在漏洞的可能性越大。对自己有利的事实,要坚决作出肯定性的回答和坚持,不用因对细节记不清了就作出模糊性的回答;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询问,最保险的回答方式,是进行选择性的事实回答,必要时可以拒绝回答,或回答记不清楚了,让对方拿出证据来证明。


询问现场,情况需要随机应变,没有固定模式或既定问题。如果记不住或弄不明白的以上的问题,最简便的方式是,接受询问时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到场,由他们代替你回答询问问题。电视剧里,不是有句经典台词,“这个问题由我的律师进行回答”、“在我的律师到场前我拒绝回答任何问题”吗?现实中,当事人经常回答问题时加上一句,这个问题以我的律师陈述为准。


既然选择法律规则内解决问题,就要一切按照法律规则来。法律规则解决,不仅是道德与良心的考量,更是证据与规则的较量。询问笔录,是各种法律规则处理的必经程序,切莫不明利害的陷入了“询问陷阱”,让自己的询问回答将来得到了对自己不利的处理结果。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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