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法庭:约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的那些奇葩理由
来源/ 综合自法庭志异 、领克、法行书店、福建法治报等,转自法眼观察
一、开光的合同
审:你们的合同签订地为何选在了寺庙?两位有宗教信仰?
答:请大师给合同开了个光,图个吉利,想赚大钱来着。
审:(瞠目结舌,八卦心此起彼伏)那么后来呢?
答:你这不都看到了吗?本想皆大欢喜,现在四大皆空了……
审:……
二、忘记修改合同模板了
两个内蒙古的当事人协议约定在上海仲裁。仲裁庭的办案秘书问双方当事人,双方都在内蒙古,为何大老远约定到上海来,是不是因为上海的司法环境好,双方当事人都比较放心?
当事人摇头苦笑:我们哪懂什么司法环境啊,只是当初签协议的时候忘记修改争议解决的合同条款......
三、和最爱的女人在合同签订地看过风景
审:你们的合同签订地为何是个风景区?
原告:因为我曾和我最爱的女人在那里看风景。
审:(忍俊不禁笑出声)你赢了!你赢了!
原告:你凭什么嘲笑我的感情……
被告:反对!凭什么还没开完庭就说他赢了?
审:……不是那意思……
(据说法官遭到原被告双重投诉:一是嘲笑原告的感情,二是未审先判)
四、“贵院效率高……”
审:你们一个A区人,一个B区人,为何跑到我C区签合同,还要约定归我C区法院管辖?
均答:业内人士都说,贵院审判效率高,法官素质高、态度好,法庭环境也好……
审:(顿觉神清气爽,露出了仅次于撤诉般的微笑)
约定管辖理由有让人哭笑不得的,提管辖权异议的理由更是让人瞠目:
一.空气质量不好
“受理案件法院的空气不够好,要求移送给空气更清新的某某法院管辖。”法院也希望空气越来清新。
是不是因为灰霾、PM2.5等等空气词汇太熟悉的缘故,写个管辖权异议的理由都要与空气相关了。空气不够好还不能管辖呢?咋不给环保部门写写建议书?
二.设施简陋
”派出法庭条件简陋,设备及其(字都写错了朋友)不全,连审理案件最基本的桌子椅子都没有,远不如郊区或者偏远山区的法庭的办案条件,失去公信力和威严感”
是不是在中南海办案才有威严感啊?
三.案件太多
“贵院案件太多,要求移送给案件更少的某某法院管辖。”
以关心法院为名,谁不懂你只不过是想拖延诉讼,别装了。
四.想静静?
“被人告好忧愁,想静静,要求移送到静静的法院管辖。”
这就是个笑话。
五.口头约定管辖
“双方口头约定发生纠纷由某某法院管辖。”
被告为了避免出现提约定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而被原告“将错就错”,学精了改用“口头约定”,而且“某某法院”也不再是原告住所地法院,而是不知道到底有何相关的其他法院。
对付这种管辖权异议,其实只需要出具一条法条即可,那就是民诉法第三十四条。
六.劳动争议诉讼提管辖权异议
如果发生以下情形,可谓恶有恶报:
被告:“双方口头约定在某某法院管辖。”
经一审、终审裁定确定管辖后,庭审中,
被告:“双方互不相识,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被告,你不是说双方曾口头约定管辖。不认识怎么口头约定啊?”
被告:“嗯、哦…”
谎话连篇,自食其果。
滥用管辖权很危险,有公司被罚30万元
2018年,闽侯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XX建设公司在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闽侯县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且工程地位于闽侯县。
该案属于专属管辖,XX建设公司仍然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被驳回之后,公司又针对裁定继续上诉。
2018年11月,闽侯法院认为,XX建设公司滥用诉权,属于恶意妨碍民事诉讼,严重拖延案件审理进程,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决定对其罚款30万元。
XX建设公司随后提出复议申请,认为30万元的罚款金额明显过高,对其显失公平。
近日,经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XX建设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且XX建设公司在复议申请中也承认了此事给闽侯县人民法院造成损害,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XX建设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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